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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

在澳建街道命名標誌物的社會作用不大  


         文友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最近就澳門街道命名問題,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根據澳門電台消息指,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認為澳門有不少街道是以大陸或外國的城市命名,但這些街道毫無此街名城市的特色,特區政府是否可能因應命名街道的城市去建設一些標誌物,鼓勵或資助有條件的店舖將門面裝飾為具有該城市特色的建築?區錦新提出質詢用意,是指當局是否考慮在這些標誌物上註記澳門與這個城市曾經有的關係,以增加市民對歷史的瞭解,同時增加遊客對澳門親切感?

  感覺這個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書面質詢雖然建議理想性,不過實在好廢,社會作用也不大。也有朋友批評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澳門許多重要問題不質詢,偏偏要質詢這個。本文就從文友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書面質詢出發,探討大量建大陸或外國城市命名街道命名標誌物的可行性。

  首先遊客和市民或許根本不會注意街上指示牌或標誌物。對於標誌物的建造,並不是社會必要。不是你在街上建造有關歷史的指示牌或標誌物得多,市民和遊客就會更加認識歷史,遊客對澳門更親切。相反如果要這樣做,浪費興建費用之餘,會令到一部分市民討厭歷史,也會令到一部分對澳門印象好古怪。以市民利益出發做更多事情,理應首先理解市民是最常如何接觸資訊。

  其次可能會搞到澳門的街道不倫不類,例如北京街,難道在北京街上興建天安門牌樓模型,其附近店舖大量模仿北京老街道裝飾。可能會使這條街道的景觀,與澳門本身不協調。或許一些遊客可能會對指示牌或標誌物有興趣,如果搞到澳門的街道不倫不類,就難以令遊客提起興趣。

  其三,文友立法會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建議當局修建這些指示牌或標誌物時,同時還建議當局資助其街道附近有條件的店舖,請問這些費用不需要大量公帑資助嗎?澳門推行縮政策下推出任何政策,應該多量政策可行性為前提,才考慮計劃是否可推行該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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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其中一位網友認為,可以只選擇與澳門有關的地名或路名,去做一些指示牌和標誌物。也有其中一位
網友認為,新城ABCDE區或者其街道就以一些相關大航海家或傳教士去命名,因為澳門歷史地位曾經多數與古代一度作為重要港口有關係。這些建議都很好,不過感覺建造費用很大,維護費用也很大。到底當局會不會有沒有大量充足的資源去維護?會不會像澳葡政府建造中葡友誼標誌物似乎被荒廢般?


  想到這裡,心中有點驚恐……要讓旅客和市民更認識歷史,應該從深化博物館和圖書館推廣書籍、歷史工作當中入手。博物館和圖書館的推廣工作,絕對不是只規定死在館内進行。擺脫一些人對博物館和圖書館的刻板印象,絕對不是沒有辦法。其次希望當局增加縮微資料的數量,同時讓市民能活學活用縮微資料當中的歷史寶藏為妥。

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

不要忽視公交專道對澳門影響


  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交通事務局資料顯示,澳門公交專道種類按照時間實行方式,可以分為兩種。首先是在嘉樂庇總督大橋全日實行,其次是時限性實行的新馬路節假日公交專道,這兩段公交專道已推行一段時間。到底這兩段已推行一段時間的公交專道,的實際效能有多大?本人不是什麼交通專家,只是一般市民。希望以一位市民的角度,探討公交專道對澳門有何影響,其影響到底會有多深。

   當局推行這些措施的目的,交通事務局指「透過巴士和私人車輛分道行駛,為提升巴士班次創設了條件,從而減省市民乘搭巴士行走該路段的時間。」當局透過車輛分道行駛,從而做到減少市民乘搭巴士行走該路段時間。到底當局措施是否改善道路交通問題,這是值得去思考的。無論當局好,社會大眾也好,千萬不要忽視公交專道對澳門影響。可能出現的情況,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負面的。 

  再推行公交專道相關措施之前,必須先檢討早前推行一段時間的措施實際效能有多大,才可以決定是否做。在本人看來,公交專道措施是有點成果的,但是不算太完美。例如如何處理違法駛入公交專道的私人車輛問題。除了教育之外也是教育,令市民不會違法駛入公交專道。不過本文所指的教育不是指設置獎金教育市民,獎金教育市民絕對不是鼓勵的方法,這樣只會令更多市民生活只有錢財的概念。

  媽閣至林茂塘時限性公交專道已經在今年五月開始試實行,交通事務局指「首階段運作時間為週六、日上午七時三十分至時、下午四時三十分至晚上七時,期間專道只准許巴士及緊急車輛行駛,其他車輛則可繼續使用河邊新街現有的行車道前往媽閣方向,以及沿內港的比厘喇馬忌士街及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前往林茂塘一帶。」觀察過一些報章報道,坊間有意見認為,媽閣至林茂塘時限性公交專道還未有逼切性,同時預料推行之後,許多車行和魚欄會結業。這個消息的確令人可怕,這其實是路窄車多所影響。車行和魚欄主要以那條路開檔做生意,當局實行時限性公交專道,把道路時限性地封閉,給公共車輛專行,令車行和魚欄無法繼續做生意。由於市區面積的不同,道路長短寬窄不能夠與大陸城市可以做比較。
  
  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二零零九年新登記車輛共有一萬五千百一十五架,到二零一五年新登記車輛共有一萬九千六百五十三架。觀察有關新登記車輛的統計數字,可以看出澳門車輛數量只有增加,沒有減少相信公交專道只有治標,還未能完全可以治本。認為治本的方法,在於如何鼓勵持有車輛的市民,如何以乘坐公交或步行代替駕私車。澳門地少人多路又窄,新登記車輛也不斷上升,也許只推行公交專道,而不做其他改革交通的措施,問題可能只會越來越糟糕。

  最主要一個問題就是推行公交專道政策之前,當局到底有沒有做一些諮詢大眾的工作?本文所指諮詢大眾的工作,絕對不是指當局只諮詢傳統社團或交通諮詢委員會,就是有諮詢過大眾。推行公交專道政策之前,必須先諮詢附近居民和商戶的意見。否則解決不了問題之餘,還導致許多市民的不滿。和諧官民關係,才是澳門發展之本。


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

普及認識八九學運活動不應過少



   一年一度的悼念六四的集會,在最近已經結束。令人感到不解的是,為何對六四的悼念為何只有一晚的熱情。每年六月四日過後,當事人好,一般市民也好,都沒有再提到六四兩字。這樣是否正常的現象?本文絕對不是否定紀念八九學運的意義,絕對不是否定民聯會所付出的努力,只是討論在澳門紀念八九學運活動是否只有六四一晚。

   要問普及認識八九學運活動在澳門足不足夠?本人自答,實在不太足夠。原因在於一年當中正式討論八九學運的事情,只有六四一晚的悼念集會。或許全日制中小學的歷史教育,未必每一間學校提及這個題材,未必每一間傳媒詳細回顧八九學運的經過,也未必每一間社團舉辦普及認識八九學運活動。雖然民聯會有做過有關活動,例如每年的八九學運巡迴展覽五四反思夜、六四悼念集會。但是在這種環境下,年輕一代的市民知道八九學運到底有多少呢?

      經常在港澳社會上到有人說「不想回憶,未忘記」。不過事實上多少人會回憶起,多少人會忘記?相信在澳門對於八九學運,只有六四一晚在行動上提起回憶,其他日子只藏在心裡。這樣說絕對不是要求每天過度不停回憶八九學運,才算是普及認識八九學運。雖然香港有香港的情況,澳門有澳門的情況。不過香港在每年有支聯會主辦的六四悼念集會,也有紀念八九學運的紀念館,支聯會以外的團體也有不同類型紀念活動。相反澳門六四悼念集會結束後,長期不會再接觸到八九學運有關資訊,要等到明年春夏之交才會有人提起,這樣算不算是正常現象呢?

   提出這個問題,一定會有人問你,你提出這麼多問題,為何你不去帶頭做一些普及認識八九學運活動呢?本人認為自己有做過,今年四月推出過一本電子書,書中內容其中有關澳門與八九學運,但成績不太理想。今年五月,在社交網站aceBook設立「澳門老新聞 Macau Old News」專頁,專頁其中也有提及八九學運,反應的熱烈令本人意外,非常感謝大家的支持,會不斷努力更新這個FaceBook專頁。不過一人力量是不足夠,極需要許多人對普及認識八九學運進行更多工作。

  例如應該經常舉辦認識八九學運的學習班,同時為普及認識八九學運過程和澳門如何回應八九學運編寫一本俗教材。經常舉辦八九學運與澳門的文物展覽讓大家認識當時澳門人如何回應八九學運。趁許多事件當事人還在世上,可以出版一本澳門聲援八九學運口述史,記錄事件當事人對有關歷史的點點滴滴。


   普及認識八九學運活動不應過少,每年六四悼念集會唱唱歌說說話,絕對未能達到社會普及認識八九學運的效果。本人曾經參加過六四悼念集會,曾經見過一些紅底學校學生都有參加六四悼念集會走出來發言。本人心想,一年只有一次有關六四悼念的集會,如何讓紅底學校學生深入了解八九學運的過程?八九學運巡迴展覽和一年一度悼念集會到底還有沒有實際教育作用?這些都是需要思考的。

2016年6月3日星期五

修改立法會選舉法需注意的地方(二之二)


    最後一場修改立法會選舉法諮詢會結束了,諮詢活動也接近尾聲。相信許多市民履行自己權利和義務,向政府提交或諮詢會發言說出了修改立法會選舉法的意見。政府是否聽取意見就另一回事,市民最主要把握好表達意見的機會。

  雖然諮詢修改立法會選舉法活動十分有意義,不過也有一些不足的地方。不足的地方除了上星期文章所說,諮詢活動時間只有三十天之外,修改立法會選舉法諮詢會的活動時間安排明顯不足夠。例如本人參加最後一場的修改立法會選舉法諮詢會當中,見到有六十位市民報名發言,可是只有三十多位市民可以發言。在不可能延長活動時間的情況下,應該縮短每位市民的發言時間至三分鐘,讓更多市民可以發言。

  另外諮詢會場內保安過分嚴密和氣氛過分嚴肅。剛進入會場,保安員就要求市民身上所有裝水和雨傘放給保安員保管。他們這樣做,難道是不信任市民可以守紀律參與活動嗎?雖然保安工作十分重要,可是促進官民共融也相當重要。相信官員可以與市民做朋友,諮詢會就是官民之間互相交流意見。官民之間的交流會,沒有必要做到這麼硬。

  本人對修改立法會選舉法的四個部分,有以下幾點需注意的地方。首先有關完善競選宣傳活動規範方面,當局就此提出了三點改善方案。完善競選宣傳活動規範改善方案出發點好,不過改善規範的前提,就要把容易擦邊球的條文先查出來,再進行修正。否則難以明白從何入手修正法律。

  其次有關加強打擊違法選舉活動方面,當局應該主動嚴打違法選舉活動,選舉活動是否如常進行,了市民責任之外,當局也有其責任。有參加諮詢會發言的一位市民提出以獎金舉報違法選舉活動,感覺不太合適,因為這樣只會助長貪念的歪風,當局應在教育上鼓勵市民主動舉報和遵守選舉規則的意識。第三有關改善選舉組織工作方面,認同選舉管理委員會應該成為常設機構,常設機構的設定才可以更好地處理有關選舉管理的問題。

  最後有關完善議員的參選條件及兼任規定方面,本人認同當局改這個方案,因為效忠澳門特區,絕對不能效忠另一國家。同時作為直選立法議員,絕對不能同時任行政會成員等公職。這是因為兼任多重身份工作,可能會涉及角色衝突的問題。
 
  題外話,最近本人在社交網站FaceBook開設名為澳門老新聞 Macau Old News」,該專頁的資料絕大部份來自澳門、香港、廣東、外國公共圖書館,也有本人的私人珍藏,也有來自其他網上資料,經整理之後再上載至該專頁,給大家可從舊日老報紙當中比較歷史今昔,因而達到借古鑑今的效果。「澳門老新聞 Macau Old News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MacauOldNews/,歡迎大家設定搶先看讚好,訂閱「澳門老新聞 Macau Old News」。 


(二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