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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

晚年黃霑的澳門之情

網上圖片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廿四日,香港著名填詞作曲家黃霑因肺癌去世。現在到了二零一六年十一月,黃霑肺癌去世早已過了十二個寒暑。過了十二個寒暑,可以說很易,也可以說很難。很易在於光陰快逝,時光不留人地很快離開,令人有種不容易讓人摸著的感覺。很難在於雖然光陰快逝,不過粉絲對黃霑的熱愛很難忘卻,黃霑對粵語流行曲和性文化等貢獻,也難以磨滅。查看一些有關黃霑的老報紙老報道,晚年黃霑應該是出於姻緣巧合下,對澳門有一段情。

 黃霑很愛澳門,他在二零零二年曾接受香港《星島日報》訪問時說,「近年香港物價好像又高起來,曾想過搬去深圳或者澳門。」當香港星島日報記者問他何解時,他脫口而出指出:「近香港,可以隨時回來嘛!」可以隨時回香港應該只是他其中一個原因,世界各地這麼多好地方,為何只選深圳或者澳門這兩個地方?

 澳門《澳門日報》藝海版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即霑叔去世第二天,刊登《黃霑澳門情》文章回憶黃霑與澳門的往事,其中轉述黃霑對澳門的看法。《黃霑澳門情》文章指出「黃霑雖然較少來澳門,但他曾說過對澳門十分喜愛,愛澳門的寧靜和諧,愛澳門的民生民情。」雖然未能完全證實他是否有這樣坦白講過,不過他愛澳門的寧靜和諧和民生民情,這可能就是黃霑想搬去澳門居住的原因。澳門在賭權開放後,遊客就增多,若果黃霑還在世上,會不會還喜歡現在的澳門?

  現今在澳門龍華茶樓和觀光塔,都可以找到有黃霑的照片。龍華茶樓的照片,是黃霑與龍華茶樓老闆的合照。黃霑什麼時候上過龍華茶樓飲茶,就很難考證,因為照片上沒有標示日期。黃霑上觀光塔玩樂則是二零零三年。記得筆者上過觀光塔,見到觀光塔有張黃霑照片。在照片當中,黃霑穿著救生衣在觀光塔最高處行走。他在其照片當中親筆簽名並寫上感言,感慨在觀光塔最高處行走「嚇到飆尿」。還寫上時間,該時間就是二零零三年。從觀看這些照片當中,可見黃霑性情既樂於傳統懷舊,也樂於創新刺激。

  晚年黃霑對澳門文化曾經有一段緣,首先就是與澳門文化場地的緣份。他曾經在二千年七月到澳門文化中心演出喜劇《蝦碌戲班》,他當時還與許冠英、劉雅麗等一齊合演。他來澳門文化中心演出喜劇是否全院滿座就不知道,只知道這應該是他自澳門回歸以來第一次在澳演出,也是在澳門最後一次演出。

  另外就是與澳門寫作界的緣份。澳門寫作學會曾經在二零零三年三月,出版《澳門寫作學刊第廿一—廿二期,悼念林佐瀚會長專輯》。這一期《澳門寫作學刊》刊載有關黃霑悼念林佐瀚的作品,當時在澳門文化廣場和星光書店都有售。這應該是他最後一次在澳門刊出有關作品。可惜的是當年筆者年紀還輕,錯失了見一見偶像的機會。

  港澳著名藝評人周凡夫在黃霑去世後,曾經在香港信報財經新聞撰文指:「清晨在澳門得悉黃霑離世的消息,確是有點錯愕。一個月前透過電話找他借用照片出版筆者為港台第四台三十年所寫的《美樂.人生》一書,仍未意識到他的健康出了問題,這多少是因為在書中所收錄的一個訪問紀錄中的黃霑仍是招牌笑聲不絕。」

  這就是黃霑的性格啊!可見他就算病危病得很痛苦,都不會周圍給其他人知道。由於黃霑性格豁達和親民所影響,他的人緣甚佳,認識中港澳臺等地許多人物。當中有名人,也有普通人。這點就是黃霑精神,值得人們學習的地方。不過作為一個絕症病人,理應需要更多好友和家人的關心,在好友和親人陪伴下戰勝病魔。更多好友和家人支持,才會增加到自己戰勝病魔的信心。 

  

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

「一二.三」事件宵禁對澳門影響

原刊訊報

「一二.三」事件的發生,居民首當其衝受到影響,其次就是來澳旅遊的遊客受到影響。這是其中由於澳葡政府在一九六六年尾一段時間,實行所謂宵禁政策。這種宵禁政策的實行,限制市民晚上出行自由之外,也影響各店舖營業的生意。其次就是「一二.三」事件帶給市民和遊客的一種恐怖感,這種恐怖感就算「一二.三」事件後,也未能完全解除,這是由於中國「文革」還未完全結束,當時左派示威者在「一二.三」事件後的所為,對社會仍存在一定影響。因而在社會上形成一種恐怖氣氛,令居民和遊客聞而生畏。

「一二.三」事件宵禁情況到底是怎樣?當時的《市民日報》詳盡記載宵禁實施的時間。根據《市民日報》記載, 宵禁是由示威者發起暴動的十二月三日起。十二月三日下午六時左右頒佈執行宵禁令,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十二月四日下午六時起執行宵禁令。十二月五日中午十二時起執行宵禁令。十二月六日下午四時起執行宵禁令。十二月七日下午四時起執行宵禁令。十二月八日下午五時半起執行宵禁令。十二月九日晚上十一時起執行宵禁令。十二月十日淩晨一時半起執行宵禁令。直至十二月十日晚上,澳葡政府發表《澳門省政府秘書處公告》,決定取消宵禁。

到底宵禁令是什麼政策?宵禁令其實是指在晚上於社會實施的一種軍事管制戒嚴令,就是禁止居民和遊客在晚上出行。禁止居民和遊客晚上出行的原因,可能是防止再有暴動發生,希望以這種措施控制局面。從觀察以上數據可見,戒嚴宵禁令長達一個星期實施。試過最早是在十二月五日中午十二時起執行,最晚就在十二月十日凌晨一時半執行。

澳門是個賭城,當時澳門還沒有觀光塔、還沒有金光大道,賭博和夜生活應該是澳門旅遊其中一個賣點。晚上禁止居民和遊客出街,自然談不起旅遊。因為晚上有軍事管制,許多居民不敢出外工作,許多賭客不敢出外到賭場賭錢,在澳門當時可有旅遊空間?至於最終取消戒嚴宵禁的原因,按照澳葡官方《澳門省政府秘書處公告》說法,是由於宵禁沒有存在的必要。個人認為長期宵禁當然沒有存在的必要,只會導致官民關係惡化、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令澳門社會經濟問題惡化。

香港《工商晚報》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六日載,「澳門在解嚴的時間中,市民紛紛外出搶購糧食,糧食店俱在半掩門中做生意。」另外又載「市面上除食品舖生意興隆外,藥行的生意也不俗,不少在戒嚴令患上頭身暈熱者,都趁解嚴時湧到藥房去搜購應用藥物。」香港《華僑日報》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六日載,「澳門來客說葡兵刺刀殺人,金舖少東遇難,解禁前數分鐘利為旅門前發生慘劇。」新加坡《南洋商報》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八日載,「三輪車幾乎全部出動截客,雖以千計之三輪車穿梭來往,但車費比往日高昂得多 … 營地街市堆塞著牲口 、肉類、鮮魚的市民,可惜貨疏價昂…」

可見在晚上宵禁期間,社會治安非常惡劣,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由李孝智先生撰寫的哲學碩士論文《澳門「一二.三」事件的口述歷史與葡萄牙的殖民統治》,也有記錄在葡兵機槍口前走過的孫姑娘,口述訴說她經歷宵禁中的澳門街道一段歷史。當年的澳門街道情況,應該如當時華人領袖何賢所說,「無事不可出外」了!解除宵禁期間,交通和街市等價格上漲,居民出外購買糧食也人心惶惶。由於人心惶惶,藥房需求劇增。超過五十多六十歲的澳門居民,一定對這段歷史經歷記憶猶新,希望他們道出更多口述歷史給更多年輕人知悉「一二.三」事件。

另外,有兩個有關「一二.三」事件活動值得推薦。首先就是由澳門公民力量(Macao Civic Power)在十二月三日晚上七點至十點,於葡文書局地庫舉辦紀錄片放映和論壇,邀請到林玉鳳、黎鴻健、白嘉度和譚志強幾位從研究者方向探討「一二.三」事件。其次就是由蘇嘉豪 Sulu Sou主辦,澳門青年動力協辦,在十二月四日(星期日)下午三點至六點,於葡文書局地庫舉辦「一二.三事件」五十周年座談會——澳門半個世紀風起雲湧,邀請到李孝智(「一二.三」口述歷史研究者)、陳偉智(歷史教育工作者)、譚志強(政治評論員)、鄭國強(歷史文物關注協會理事長)、陳浩東(歷史教育工作者)、林發欽(歷史教育學會會長)。該活動是從不同角度和正反史觀,與參加者尤其是年輕一代共同回顧過去和展望將來。歡迎大家參加,去認識這個屬於澳門人的本土歷史。

(紀念一二三事件五十周年 之三)

2016年11月18日星期五

「一二.三」事件與各地報紙

原刊訊報
上一個星期的文章《從數據認識「一二.三」事件對澳門社會經濟影響》當中,簡述筆者撰寫紀念「一二.三」事件五十周年系列文章原意,也討論「一二.三」事件對澳門社會經濟影響有關數據之後,本文就談談「一二.三」事件與各地報紙的情況。由於一些報紙文獻資源還沒有完全開放,故此只探討已找到已開放查閱報紙文獻資源。由於各地報紙文獻資源浩瀚,因而未能每一地方逐一探討,故此只精選部分地區報紙文獻作評述。

「一二.三」事件作為國際性事件,理所當然各地報紙都有曾經報道,不過也有例外。香港《大公報》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載美聯社在里斯本電的消息,葡萄牙里斯本政府檢查官繼續推行封鎖新聞政策,禁止葡文報紙刊載有關澳門「一二.三」事件消息。由於葡萄牙里斯本政府推行封鎖新聞政策,許多葡文報紙刊載有關澳門「一二.三」事件消息,新聞指繼續推行該封鎖政策,即新聞封鎖政策早已推行一段日子。不過這種情況只是當時新聞這樣說,暫時還未清楚還有什麼葡文報紙刊載有關澳門「一二.三」事件消息。葡萄牙里斯本政府檢查官推行封鎖新聞政策,應該與軍事獨裁者葡萄牙總理薩拉查對葡萄牙國內推行法西斯專政有關。這麼重要的事為何不讓新聞機構報道,這可能是軍事獨裁者葡萄牙總理薩拉查害怕這事件破壞他的聲譽和獨裁統治。

雖然葡萄牙里斯本政府檢查官推行封鎖新聞政策,不過澳門當時作為葡屬地區,澳門中文報紙在一九六六年十一月至一九六七年二月,從沒有間斷對澳門「一二.三」事件有關新聞報道和評述。現時在澳門公共圖書館查閱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澳門中文報紙有兩份,就是《澳門日報》和《市民日報》。

《澳門日報》偏向於中國共產黨的立場,報紙排版和新聞標題設置也貼近中國大陸報紙。例如《澳門日報》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日一篇特寫報道新聞標題:《法西斯屠刀下救死扶傷/記鏡湖醫院醫護員工控訴澳葡罪行大會》,又例如《澳門日報》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一日一篇頭條報道新聞標題:《各界代表昨日憤怒集會 並即派代表提交抗議書 要澳葡當局立即接受六項要求/嚴懲施維納等並簽字公開認罪/通過成立治喪委員會為死難同胞舉行葬禮及追悼會》。

從以上可見《澳門日報》鮮明偏向於中國共產黨的立場之外,報道內容非常誇張,新聞標題太長,不過非常詳細報道當時葡萄牙如何打壓華人。「一二.三」事件有沒有當時的《澳門日報》報道這麼誇張,需要有待多方面查證。另外有位《澳門日報》記者在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於採訪氹仔警民衝突時曾被捕。至於當時澳門《市民日報》新聞標題則沒有太長,報道內容較《澳門日報》仔細,報道範圍較《澳門日報》多,有時也轉引台灣中央社的消息。

當時仍是英屬的香港地區,從沒有間斷對澳門「一二.三」事件消息的報道。香港《大公報》和《文匯報》偏向於中國共產黨的立場,香港《工商日報》和《工商晚報》、《華僑日報》則偏向於中國國民黨的立場。這些報紙當中,有報道香港左派人士對澳門的聲援,也有報道許多內幕消息,有時也轉引台灣中央社的消息,不過是非對錯需要進一步考證。

現時本人查閱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中國大陸中文報紙有五份,就是國家《人民日報》、國家《參考消息》、廣東《南方日報》和廣州《廣州日報》、廣州《羊城晚報》。中國大陸當時正是「文化大革命時期」,當時的中國大陸報紙排版都有共同特點,就是都刊有毛主席語錄話,都有當時所謂毛主席和其他革命活動新聞。這些報紙其中著墨於報道中國大陸紅衛兵及人民如何對澳門進行聲援,其中還有報道當時葡萄牙的醜聞。從報道當中,可見粵澳關係在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時期」的發展過程。

至於外國報紙報道的情況,一些偏遠外國報紙似乎由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五日開始報道該事件。例如澳洲《堪培拉時報》(The Canberra Times)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五日以《Troops fire on Macao rioters》為題,開始報道「一二.三」事件。加拿大《溫尼伯論壇報》(The Winnipeg Tribune)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五日以《Chinese youths riot in Portuguese Macao》為題,開始報道「一二.三」事件。這可能是由於當時通訊技術還沒有現在發達,加上地方非常偏遠,因而未能及時報道。不過也有例外,新加坡《南洋商報》(Nanyang Siang Pau)則在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以《澳門離島發生警民混戰 石塊橫飛殺聲震天/釀成十餘人受傷/警方派出大隊鎭壓》為題,開始報道「一二.三」事件。外國報紙除報道「一二.三」事件經過之外,也有報道許多內幕消息,不過是非對錯需要進一步考證。

(紀念一二三事件五十周年 之二)

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

紀念一二三事件五十周年 之一 從數據認識「一二.三」事件對澳門社會經濟影響

原載澳門訊報 2016.11.11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日,是「一二.三」事件五十週年。事件經過了半個世紀,令人感到驚訝的是,這麼影響澳門的紀念節日,社會上竟然沒有太多紀念活動,似乎社會各界淡忘這個重要紀念日。這麼重要歷史事件紀念日,為什麼要淡忘呢?

  所以本人在以後幾個星期,以「一二.三」事件老報紙或其他老檔案資料為基礎評述事件,表達自己對「一二.三」事件的所思所想,希望能借此紀念「一二.三」事件五十周年。亦此同時,Facebook專頁澳門老新聞也會分享部分老報紙或其他老檔案,回顧「一二.三」事件。所有老報紙或其他老檔案,均出自已公開給大眾查閱的世界各地圖書館或檔案館檔案資料。所思所想只是本人個人見解,或許會有疏忽錯漏,歡迎各位指正。
 
  本文首先討論「一二.三」事件對澳門社會經濟影響有關數據。參考《澳門百科全書》附件一:澳門大事記所載,事因在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由於在氹仔興建坊眾學校工程受到阻礙,澳葡治安警與華人之間出現對峙,在當時有多人受傷也有多人被捕。十二月三日,一些學生與其他示威人士一起進入澳督府後,發生嚴重警民衝突,有些學生和示威人士在市中心大肆破壞。在「一二.三」事件中,澳葡警察槍殺多名居民,造成多名死傷的慘案。一些澳門華人提出懲兇、賠償等六點嚴正要求,廣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處同時也提出強烈抗議。一九六七年一月,澳葡當局最終被迫接受所有要求。
 
  從中可見「一二.三」事件當中值得思考的問題,在於事件準確死傷人數到底有多少、如何評價示威人士在這場事件當中的作為、如何評價澳葡政府處理事件的能力。「一二.三」事件整體發生時間,跨度長達四個月,即一九六六年十一月至一九六七年二月,當時正是中國大陸的「文化大革命時期」,這與「一二.三」事件發生有一定聯繫。
 
  要理解「一二.三」事件對澳門社會經濟具體數據情況,可以查找澳葡政府統計暨普查司出版,古萬年、戴敏麗主編的《澳門及其人口演變五百年: 人口, 社會及經濟探索(一五零零至二零零零年)》一書的附表,這本書可以在澳門公共圖書館查閱。「一二.三」事件首先是對日常民生方面數值受到影響。例如建築物總值在一九六六年為一千五百零六萬澳門幣,在一九六七年為一千三百九十三萬澳門幣。一九六七年的建築物總值比一九六六年減少了一些數量。米價值在一九六六年為零點九六澳門幣,在一九六七年為一點二二澳門幣。除了米價值在一九六七年上升,蔬菜類、牛肉、豬肉、魚類價值也明顯上升。旅客入境總數目在一九六六年為一三一三八五八人,到一九六七年為九七三一六九人,旅客入境有明顯減少,這可能是由於事件影響地區穩定,而影響其他地方人到達澳門的意欲。
 
  其次是經濟部分方面數值受到影響。澳門一九六六年公共總收入為五千五百零一萬澳門幣,一九六七年公共總收入為五千零九十八萬澳門幣,一九六八年公共總收入為五千一百七十二萬澳門幣。澳門一九六六年公共總支出為四千二百三十六萬澳門幣,一九六七年公共總支出為四千一百九十八萬澳門幣,一九六八年公共總支出為四千四百八十八萬澳門幣。數據可見,公共總收入明顯減少,到一九六八年才回升。不過奇怪的是,公共總支出經過「一二.三」事件後數字不上升反而下降,到一九六八年才回升。澳門一九六六年一般貿易總數為四七四九七萬澳門幣,澳門一九六七年一般貿易總數為四一七五七萬澳門幣,澳門一九六八年一般貿易總數為五一一六一萬澳門幣。貿易總數經過一二三事件後明顯轉差,到一九六八年才回升。
 
  除此之外也可以參考一些學者已發表研究論文和書籍,也可以查找老報紙的記錄,例如中文報紙(港澳、大陸、台灣、新加坡等)、外文報紙(英文、葡文)等,去理解「一二.三」事件對澳門社會經濟具體數據情況。從了解有關數據,可見如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澳門政協委員吳志良在《澳門政治發展史》一書所指,「引發「一二.三」事件主要原因是長期積怨而形成極深民族矛盾,事件為澳門帶來消極負面影響,例如有法治喪失、經濟蕭條、社會不安以及道德價值觀的混亂。澳葡政府經過一役,吸取了深刻慘痛教訓。」暴動雖然令澳葡政府吸取深刻慘痛教訓,親中左派成為澳門主流陣營,可是破壞澳門正常發展的副作用不容忽視。

圖為澳葡政府統計暨普查司出版,古萬年、戴敏麗主編的《澳門及其人口演變五百年: 人口, 社會及經濟探索(一五零零至二零零零年)》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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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

從鸚鵡艷艷事件看動物保護法


在近日發生的鸚鵡艷艷事件,引起社會上嘩然。根據力報指事件源於「一個月前有市民帶著一名小孩途經髮型屋門外,小女孩逗弄鸚鵡時疑被牠啄了一下,女孩家長事後向民署投訴,民署接報後勒令鸚鵡主人必須將物移回室內飼養,否則會被罰款澳門幣四千至二萬元,鸚鵡主人李先生為替牠「平反」遂募集簽名,望民署酌情處理,最終如願以償。」

民署最終酌情小鸚鵡艷艷,讓牠歡樂地重返街頭是件好事,首先向小鸚鵡艷艷及其主人表示恭賀。到底這個事件誰對誰錯?是政府錯,還是鸚鵡主人錯,還是小女孩錯,還是女孩家長錯?雖然現在不是討論誰對誰錯的時候,本文討論的結論也未必完全準確,只是希望能避免同類事件再出現時不再有不必要的爭議。

首先在這個鸚鵡艷艷事件上,最大責任應該是小女孩的家長。小女孩由於還年紀輕,不知道逗弄鸚鵡時會有什麼後果,大家可以不要怪她。不過家長要關心小女孩的安危,就應該時時刻刻注意小女孩的一舉一動,千萬不要讓小女孩逗弄動物,以避免小女孩受到身心傷害。同時要好好教育小女孩,讓小女孩認識動物不是玩具,認識動物是有生命,認識動物受到法律保護。

可是在這一次事件當中,不見小女孩的家長關心小女孩安危,只是出了問題之後就向政府投訴,怪責街坊沒有妥善處理好鸚鵡就算了。這樣一說,絕對不是認為動物性命重要過人類性命。而是希望大家能將心比心,感受動物的處境感受,好好處理與動物有關的事情。

討論這個問題,要了解動物保護法如何規定虐待動物的定義。澳門第四/二零一六號法律動物保護法第二章動物的一般保護第三條虐待動物,指出:「一、禁止使用殘忍、暴力或折磨的手段對待動物,使其承受痛苦。二、如屬下列情況,該事實不予處罰:(一)上款的行為所擬達到之目的為不可受譴責,且(二)使用相關手段非屬不合理。」動物保護法當中規定,禁止人使用殘忍、暴力或折磨手段對待動物,使動物承受痛苦。但是有另外兩種情況,可以不予處罰。

在這次事件上鸚鵡艷艷由於被小女孩逗弄,後來遭禁足出現自殘行為,令人感到不明的是動物保護法立法之後,到底有沒有切實保護好動物?希望當局在未來執法時,應該先考慮情況輕重再決定。例如當局要求動物主人做好安全措施取代禁足,或者當局向動物主人了解後再決定如何解決問題。

這件事能夠轉危為安,這應該是由於鸚鵡主人作出妥善而且及時的行動,同時是廣大街坊、網友和關注動物社團的努力,主人收集到過千街坊簽名,最終讓民署酌情處理。這件事可見廣大街坊、網友力量的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