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正報》在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的報道:「賭收已跌破每月二百億元的警界線,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曾表示,不排除明年現金分享金額會因此而有所調整,早前又表示,若賭收跌破每月二百億元會採取緊縮政策。現金分享推出已有七年,出席時事節目《澳門論壇》市民表示,雖然認同現金分享隨著經濟週期而調整,但不支持政府取消現金分享。又對一旦減少現金分享金額持反對意見,希望政府建立科學計算現金分享的機制和增加透明度,讓社會知悉。另有意見認為,政府用於自身公共行政、社團活動資助開支大,建議先削減部門及減少對社團活動、慶典的資助,做好節流。」
隨著中國大陸打貪和澳門經濟環境變更等因素,澳門博彩稅收也隨即轉變,澳門經濟前景也轉變。在最近天氣風雨交加和烏雲密佈環境下,許多市民還冒著準備下雨天氣出席由澳廣視主辦的《澳門論壇》節目。可見市民對澳門經濟前景,特別對當局調整現金分享政策十分重視。市民重視這些議題絕對不是沒有原因。因為在澳門推行已七年的現金分享政策,被坊間或一些學者認為是「掩口費」。
這種說法或者沒有說錯,政府當局推出大量派糖措施,遊行人數隨即減少了。去年所謂光輝五月,突然有二萬多人上街,七千多人集會反對離譜的高官離保法案,這只是社會坊間民意忽然的反彈。尋根究底地去想想,或許有些人認同區區九千元現金分享,能解決所有問題。同時有些人又或許感覺政府派錢給你,就無必要與政府對著,也認為激進的社會行動未能解決眼前問題。故此,一些人士若提出反對或縮減現金分享的意見,就會立刻驚動一些人的神經。例如崔世安特首剛上臺時,就把現金分享數目稍為改一改,社會上立刻出現很大的不滿民意,最後以現金補助為由增加分享現金的數目。又例如工聯關翠杏曾提出改善現行現金分享政策,就後來被一些社會團體所追擊。
本人認同建議當局建立科學計算現金分享的機制和增加透明度,同時建議先削減部門及減少對社團活動、慶典的資助的市民意見。因為沒有完善的政府政策機制,根本解決不了問題。檢討政策是否完善,就首先從研究該政策入手。
本人不會完全否認現金分享政策對社會的作用。因為現金分享只能解決短期或急需解決的經濟問題。但是我們現在需要思考的是,現金分享政策能否解決澳門未來的經濟困境。就澳門經濟長遠發展而言,就家庭或個人經濟長遠而言,只依靠賭收高低和現金分享政策是不健康的。現在當局最需要做的是,就是加強完善非博彩行業發展空間,讓非博彩行業成為讓澳門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感覺本人說這句話,早已超越一次以上。可是仍然發現澳門整體發展偏向以博彩業為主,而感到非常擔心。本人從什麼地方見到這情況?其實本人可從以下幾方面見到。例如一些澳門文化體育等本地人才,由於本地發展該行業或活動空間不足,而走去外地發展,或者代表他方參賽。其實這樣看來,管理這方面的當局,代表這方面的間選界別議員,對這方面責任不足。
另一方面,現金分享政策在未來是否減少分享現金數目,是否完全廢除該政策,成為未來特區政府較為棘手的問題。這樣看來,這個問題確實考驗到高官管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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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
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
當局建設澳門公共設施 應先諮詢居民意見
繼當局未經諮詢大眾就移除石排灣公屋斑馬線事件之後,就發生當局未經諮詢大眾就興建石排灣公屋居雅垃圾站。這些事情的發生,讓人反思官民關係應如何改善,也讓人反思如何妥善處理好建設公共設施的問題。
石排灣居雅大廈居民最近在派發傳單給各單位住戶,在興建垃圾站選址周圍貼反對標語,還有一些石排灣居雅大廈居民打上電台和投稿傳媒,讓事件得到更多社會關注。石排灣居雅大廈居民在今年五月十日和十一日,冒熱和冒雨進行簽名運動,同時召集義工進行「洗樓」。房屋局在與居雅大廈鄰居代表和區錦新議員見面之前,決定出通告暫停垃圾站興建工程,同時指希望能與居民好好溝通。居雅大廈鄰居代表在區錦新議員陪同下,在五月十一日同房屋局就壓縮型垃圾筒設點進行會議。街總石排灣家庭及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最近在其官方FB上,發布成功爭取當局暫停興建工程帖子,被許多石排灣居雅大廈居民指責「抽水」領功。
首先要進行討論的是,當局決定設置公共設施做法流程對與錯。當局設置石排灣公共設施問題的共通點,其中在於未經諮詢大眾就在公共場所進行公共設施的興建。一直號稱以民為本的當局這樣做法實在難以服眾。因為公共設施的設立影響著周圍環境之餘,同時也影響居民日常生活作息。故此居民是絕對有資格對公共設施興建選址,還有公共設施興建與否等問題發表意見。
以民為本,就應包含居民的聲音才是根本。脫離居民的聲音,絕對不能算是以民為本。本文所指的居民聲音,是指居民自發表達的訴求,而不是有意參選的社團胡亂代表居民就向政府單方面表達意見的所謂聲音。發現現在有些居民,都對一些社團胡亂代表居民表達意見深惡痛絕。這是由於一些社團以政治利益胡亂代表居民,完全不尊重居民的存在。最近街坊會聯合總會就是一個例子,處理居雅垃圾站問題大多是居雅大廈居民主動齊心出力爭取,可是街總石排灣家庭及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最近在其官方FB上,發布指出街總成功爭取當局暫停興建工程帖子。該帖子完全沒有提及居雅大廈居民主動齊心出力爭取,他們只是放幾張何潤生議員突然過來視察石排灣照片,就說成是街總自己的功勞。有位居雅大廈鄰居在網上說:「當日我在場,你(筆者注:何潤生)企左一陣,聽得出你連件事都未太瞭解,不一會就走左。」本人見到街總作出這種網上帖文很憤怒,其實作為以社會服務為主的參選社團應當首先強調誠信。
其次所有人應放下家家自掃門前雪的思維,在落樓下簽名反對居雅幾座大門口前建垃圾站的一晚,見到有個路過人,竟然說我不是住這裡就不關我事,而拒絕簽名反對。到時如果在你那頭出事,是否想其他人要用同你一樣心態對待?簽名反對居雅幾座大門口前建垃圾站的原因,主要在於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的環境。可是居民絕對不是完全反對垃圾站的設置,只是選址問題決定上有待官民之間的適當溝通。在原暫停興建工程的工地上,當局應新增休憩設施或環境美化,造福附近居住的居民。
在這個問題上,也看出重設離島民選的市政機構重要性。希望當局在研究重設市政機構的同時,也應同時研究重設離島民選的市政機構可行性。《澳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早已寫明澳門特區政府可以成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市政機構受政府委託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現行建制由於官民溝通不足,因而在社會上產生與民生問題的矛盾,而造成官民矛盾。故此非常需要完善的市政機構,專責處理民生問題,同時促進官民之間的關係。
石排灣居雅大廈居民最近在派發傳單給各單位住戶,在興建垃圾站選址周圍貼反對標語,還有一些石排灣居雅大廈居民打上電台和投稿傳媒,讓事件得到更多社會關注。石排灣居雅大廈居民在今年五月十日和十一日,冒熱和冒雨進行簽名運動,同時召集義工進行「洗樓」。房屋局在與居雅大廈鄰居代表和區錦新議員見面之前,決定出通告暫停垃圾站興建工程,同時指希望能與居民好好溝通。居雅大廈鄰居代表在區錦新議員陪同下,在五月十一日同房屋局就壓縮型垃圾筒設點進行會議。街總石排灣家庭及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最近在其官方FB上,發布成功爭取當局暫停興建工程帖子,被許多石排灣居雅大廈居民指責「抽水」領功。
首先要進行討論的是,當局決定設置公共設施做法流程對與錯。當局設置石排灣公共設施問題的共通點,其中在於未經諮詢大眾就在公共場所進行公共設施的興建。一直號稱以民為本的當局這樣做法實在難以服眾。因為公共設施的設立影響著周圍環境之餘,同時也影響居民日常生活作息。故此居民是絕對有資格對公共設施興建選址,還有公共設施興建與否等問題發表意見。
以民為本,就應包含居民的聲音才是根本。脫離居民的聲音,絕對不能算是以民為本。本文所指的居民聲音,是指居民自發表達的訴求,而不是有意參選的社團胡亂代表居民就向政府單方面表達意見的所謂聲音。發現現在有些居民,都對一些社團胡亂代表居民表達意見深惡痛絕。這是由於一些社團以政治利益胡亂代表居民,完全不尊重居民的存在。最近街坊會聯合總會就是一個例子,處理居雅垃圾站問題大多是居雅大廈居民主動齊心出力爭取,可是街總石排灣家庭及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最近在其官方FB上,發布指出街總成功爭取當局暫停興建工程帖子。該帖子完全沒有提及居雅大廈居民主動齊心出力爭取,他們只是放幾張何潤生議員突然過來視察石排灣照片,就說成是街總自己的功勞。有位居雅大廈鄰居在網上說:「當日我在場,你(筆者注:何潤生)企左一陣,聽得出你連件事都未太瞭解,不一會就走左。」本人見到街總作出這種網上帖文很憤怒,其實作為以社會服務為主的參選社團應當首先強調誠信。
其次所有人應放下家家自掃門前雪的思維,在落樓下簽名反對居雅幾座大門口前建垃圾站的一晚,見到有個路過人,竟然說我不是住這裡就不關我事,而拒絕簽名反對。到時如果在你那頭出事,是否想其他人要用同你一樣心態對待?簽名反對居雅幾座大門口前建垃圾站的原因,主要在於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的環境。可是居民絕對不是完全反對垃圾站的設置,只是選址問題決定上有待官民之間的適當溝通。在原暫停興建工程的工地上,當局應新增休憩設施或環境美化,造福附近居住的居民。
在這個問題上,也看出重設離島民選的市政機構重要性。希望當局在研究重設市政機構的同時,也應同時研究重設離島民選的市政機構可行性。《澳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早已寫明澳門特區政府可以成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市政機構受政府委託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現行建制由於官民溝通不足,因而在社會上產生與民生問題的矛盾,而造成官民矛盾。故此非常需要完善的市政機構,專責處理民生問題,同時促進官民之間的關係。
2015年5月1日星期五
澳門大學校區有沒有拍攝限制的必要?
繼浸信事件之後的澳門熱門事件,應該是在澳門大學發生的事件。事情就是這麼巧妙,繼澳門的一間中學發生風波之後,就輪到澳門的一間大學發生風波。可見澳門的教育問題,在今年比以往似乎有點問題。
澳門大學事件的導火線,在最近位於橫琴的澳門大學發生火災時,有位記者到火災的現場進行新聞攝影。可是澳門大學校方以私人地方為由,阻擋這位記者進行新聞採訪報道。其後以澳門大學校方阻擋記者的處理手法是否妥當,這位記者進行新聞採訪報道的處理手法是否妥當,成為最近市民熱門討論的話題。澳門大學橫琴新校區的建設涉及許多公帑,傳媒機構有必要對澳門大學火災滅火工作和學生疏散情況進行詳細報道,因為這些涉及社會大眾的知情權。
在社會上有意見指出,澳門大學校方無理阻擋這位記者進行正常的新聞採訪報道。這位記者在出席在論盡社址舉辦公聽會時,指責澳門大學校方搶走並損壞這位記者的攝影器材。其實記者的職責在於記錄新聞事實,記者拍攝下來的東西並不代表將所有拍攝資料完全公開社會大眾,因為還要經過編輯部選擇的一關。澳門大學校方這樣對待記者,那又如何令許多傳媒機構在未來放心安排記者到澳門大學進行採訪?本人認為如何正確對待傳媒機構,是企業或個人單位進行公關工作的重要一環。澳門大學校方未能正確對待傳媒機構,受害的始終是澳門大學校方和同學自己。其次搶走並損壞這位記者攝影器材的澳門大學校方人員,須公開道歉並受法律制裁。
在社會上也有意見指出,這位記者擅自進入大學私人範圍進行拍攝,嚴重損害大學生的私隱權。到底澳門大學校區有沒有拍攝限制的必要?澳門大學一直作為有本身的機關以及財產的公法人,其位於橫琴的澳門大學校區是否屬於私人地方?據本人所知,無論大學是公立或私立也好,所有大學任何地方都是對外開放,大學任何的道路都是公共地方。否則大學會設立出入境許可證,在大學校門口對所有來往人員進行出入境檢查。大學如果需要這樣做又何必?
另外有許多網民在社交網站FB上New UM Secrets專頁留言,有批評這位記者做法,也有批評澳門大學校方的做法。發現New UM Secrets有些留言非常離題,觀點論證也非常無理片面,說什麼當晚在火災現場的校方人員其實是學生,說什麼澳門大學與記者之間的事件與去年學社內訌有關。所以留言於New UM Secrets的意見只能作參考,不能代表意見的全部。
澳門傳媒工作者最近發表嚴正聲明,其中指出「本會對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日(二十八)有關澳大火警採訪衝突事件的言論表示非常遺憾,嚴正促請當局以事實為依歸,公正處理事件,而非只是聽信澳大校方單方面的說辭。翻查當日拍攝的照片、未經刪剪的片段,以及在場另外兩家媒體記者親述事發經過,當時學生並未如校方所言穿著「內衣褲」下樓。差之毫釐,謬之千里,有關言論足以對學生及公眾造成嚴重誤導,對新聞工作者的聲譽造成誹謗和傷害。」
希望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必須正視問題事實,而對事情作適當的處理。本人看過當日拍攝的照片、未經刪剪的片段,從未見到涉及學生私隱而認為不方便公開的鏡頭。雖然不能過份強調新聞自由,但破壞新聞工作者的聲譽絕對不是小事,絕對不應該輕易地去寬容、忍讓而了結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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