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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3日星期三

校服之我見

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四十六期 03.09.2008

提起校服,就會想起它是校園的象徵。常常要穿著上學,是同學們必須服從的義務。到底為什麼會出現校服?它真正是為了什麼目的?
原來,真正目的是提高學生對學校歸屬感,其次是便於校方的行為管理。校服的作用不大,未必能夠對學校歸屬感有充分培養。只會更使學生討厭、更會反對校服種種束縛。歸屬感在青少年意識高與低,有著不同的標準。有的接受平等自由、有的接受消遙娛悅、有的接受高壓統治等等… …由此至終,一直是接受平等自由的人數居多。証明歸屬感,與民心所向是息息相關。學生是校園的上帝。沒有學生,就沒有傳播知識的教師,也就沒有美麗動人的校園。 因此,使用高壓政策控制學生,從而提高學生在校歸屬感的辦法是不可取的。
偶而發現校服的顏色,能夠代表每一間校園的宗旨。例如有學校運動服由紅、白、藍三種顏色組成,代表校訓信、望、愛精神。有學校運動服由紅、白兩種顏色組成,代表校訓忠誠勤奮、求實創新精神等等.. 可是,校訓精神在現實生活中,學生能真正體會到嗎?校訓,乃是一校之魂。為了使每一個學生,能把校訓銘記在心。校方就必須以身作則,處理任何事情按校訓精神去做。校訓的影響力,才會婦孺皆知,才會做到效果滿載。
穿著校服,行走於街頭巷尾,始終有種沒有成熟的感覺。可是,最為反感的是過分嚴格地要求穿著,才會對學生有益而無害嗎?從來,過分嚴格沒有好結果,最終會使學生討厭校園。
雖再沒有機會穿著校服,校服永遠留下給我是往事的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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