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

被迫參賽絕不是偷圖的理由


   近來香港媒體蘋果日報報道有關澳門左校女生的一段新聞,澳門愛瞞傳媒也分享這新聞。這是繼夏令班風波後,引來一些澳門網民的熱議。這次事件是從香港媒體報道出,即換句話說是澳門以外的媒體報道出,可見這一段新聞嚴重性相比夏令班風波更嚴重。

   一段新聞嚴重性相比另一段新聞更嚴重,這絕對不是一件好事。香港媒體《蘋果日報》,是這樣報道澳門左校女生偷港漫畫家圖參賽獲獎一事。灼櫻(原名黃詩雅)是香港網上漫畫創作者。她就收到一名參賽者通知,在場內發現一名澳門勞工子弟學校女生盜用她二月在網上發表的漫畫作品《愛麗娜跟莎卡拉》,改了另一名稱當作自己作品參賽。她形容這是她遇過最誇張的一次偷圖事件,難以原諒,故決定公開事件。

   後來灼櫻她收到該女生的訊息。「該女生承認盜用了她的作品,感罪惡感的及後悔,又稱自己一直不想參加比賽,是老師一定要她參加。她亦不希望獲獎,卻在澳門區選拔賽中獲獎,可到安徽參加全國大賽。她曾拒絕去,但老師不准。女生又表示,已向老師及賽會交代,會方將收回獎項,她亦會退學,受到應有懲罰,求灼櫻不要告她,令她家人受困擾。」

   這段新聞當中,可以看出這名澳門左校女生很不誠實,要版權受害者灼櫻(原名黃詩雅)決定公開事件,大家才得知這名澳門左校女生偷別人的圖去參賽。感到奇怪的是,該女生認為自己偷圖參賽,是因為老師一定要她參加。被強迫參賽同偷圖到底有何關係?學生有權不參加,可以向老師說不!如果老師始終態度不變,還可以去教青局投訴。這個女生不太值得同情,因為被迫參賽絕不是偷圖的理由。不要令家人受困擾,自己做任何事之前就應該三思。

   從這件事上,三者都有責任。首先作為老師有正確分辨學生作品是否原創,還有教導學生如何正確認識看待參賽的責任。絕不能對學生有信任,就對分辨學生作品是否原創有所鬆懈。其實老師常留意學生作品,會自然感覺學生參賽作品,是否完全屬於學生自己。其次學生對作品使用,自創也好別人也好,都要時刻思考如何負責好版權責任。絕對不能因為不是自創的作品,就隨便處理。最後就是原創作者都有保護自己作品責任,例如一幅需要保護的作品,分享網站時可以增加浮水印簽名。

   從這件事上可見澳門中小學當中,對版權教育的嚴重不足。校方千萬不能因為是個別事件,就忽略版權教育的重要性。涉事中學在事件過後,應該加強檢討,改善對學生參加活動的政策。同時涉事中學也好,其他學校也好,應以此作教訓,在教學計劃增加更多版權教育的內容。不過推廣版權教育,強迫辦法是永遠不能做到推廣作用。應該推行一些鼓勵政策鼓勵學生主動認識版權教育。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