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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星期四

海洋花園一帶歷史演變



由葡萄牙地理部門(葡萄牙澳門地圖集製圖委員會製圖委員會)1912年繪製出版的澳門地圖當中今海洋花園地理沿革



由中國地圖出版社出版的1988年澳門地圖中的海洋花園一帶,美國國會圖書館共享資料




海洋花園 ,維基百科共享資料



海洋花園附近史地沿革

  此地區在地理沿革上,原本只是小氹島西邊一個海灣。在行政區域沿革上,原本只是一片由明清政府廣東省廣州府香山縣(今廣東省中山市)管轄的土地,後來澳葡在1850年佔領氹仔島之後,該土地成為葡萄牙管轄的一部份。澳門主權在1999年12月20日回歸中國之後,該土地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一部份。

昔日海洋花園附近發展

  海洋花園附近經歷了四個填海造地階段。第一階段在1957年完成小氹島西邊海灣的填海造地,海灣沿岸鋪設公路,當初名為氹仔西北馬路,正是由於位於氹仔西北部的緣故。由於沿馬路興建大型商住樓宇群海洋花園,所以改為海洋花園大馬路。由《澳門日報》在1978年出版《澳門地圖》可見,此地區曾經作石礦場。

  第二階段在1986年完成填海造地,在第一階段填海地基礎上繼續填海,形成一個小海灣,該填海地用作興建海洋花園住宅。

  第三階段在1991年完成填海造地,在第二階段填海地基礎上繼續填海,將小海灣填平改建為海濱公園,該填海地用作興建海洋花園住宅。

  第四階段在2004年至2009年完成填海造地,在第三階段填海地基礎上繼續填海,這次填海形成2004尾落成啟用的西灣大橋引橋,也鋪設圓形地和公路,分別命名為東亞運圓形地和東亞運大馬路,以紀念在2005年於澳門舉辦的東亞運動會,東亞運大馬路沿岸設氹仔海濱休憩區。

街道上的部份建築與交通設施

  海洋花園: 葡萄牙語稱為Jardins do Oceano。該物業佔地大約有19公頃,有34幢高層住宅以及有21座別墅式住宅。由巴馬丹拿建築及工程師有限公司及李景勳·雷煥庭建築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負責設計,在1994年9月直至2005年分階段落成入伙。金山發展有限公司為海洋花園的發展商,海洋花園管理有限公司為管理公司。附設海洋會所及海洋廣場:包括新苗超級市場。以及設有時政府設施海濱公園、海洋花園衛生中心、澳門郵政海洋花園郵政分局。

  小潭山莊: 位於氹仔七潭公路 1350-1428 號,在2013年入伙。力石企業有限公司為發展商,長江建築有限公司為承建商。

  利萊德海濱花園:位於氹仔海洋花園大馬路 83-147 號,在1996年入伙。德昌建築置業有限公司為發展商,文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為承建商。

  培華中學: 是一間由潮州同鄉會主辦的非牟利私校,位於氹仔海洋花園,葡萄牙語稱為Escola Secundaria Pui Va,英語稱為Pui Va Middle School,在1995年創辦。由三座建築群組成,佔地面積2400平方米。

  澳門童軍總會: 位於氹仔盧伯德圓形地的氹仔炮台,作童軍綜合活動基地。總會成立於1983年12月12日,葡萄牙語為Associação dos Escoteiros de Macau,英語為The Scout Association of Macau。

  澳門輕軌海洋站:葡萄牙語為Estação do Oceano、英語為Ocean Station。位於氹仔東亞運大馬路,啟用於2019年12月10日。為了配合氹仔線經西灣大橋下層通道延伸至媽閣站需要,車站設於地面以及採用中央島式月台設計,是氹仔線唯一這種形式設計的車站。該站在媽閣站於2023年底通車之前,為其中一個終點站。

  氹仔海濱休憩區: 是由市政署管理的休憩區。位於氹仔東亞運大馬路至東亞運圓形地及海洋大馬路沿海,葡萄牙語稱為大Zona de Lazer da Marginal da Taipa,建立於2013年2月12日,同年5月底正式運作。

  紀念碑花園: 位於澳門氹仔海洋花園大馬路,葡萄牙語稱為Jardim do Monumento。紀念碑建於1851年,以紀念葡萄牙戰船「第二瑪琍亞」號(戰船葡文名稱D. Maria II,中文名稱為當瑪麗亞二世)爆炸事件當中罹難人士。紀念碑花園在1991年開放。

已失去原有功能的地標

  原氹仔碼頭舊址: 氹仔碼頭在1950年落成使用,澳、氹、路客輪服務於同年實施專營,氹仔碼頭為當時居民往來澳門至氹仔、氹仔至路環的渡海客輪停泊之處,碼頭歷經公信輪船有限公司、澳氹路小輪船公司及澳門海島市小輪船有限公司的渡輪停泊使用。直至1968年路氹連貫公路和1974年嘉樂庇總督大橋先後落成通車之後,渡輪服務由於需求量日漸低迷而不斷萎縮,在八十年代初客輪服務停止後,由於氹仔碼頭失去原來渡輪用途,後來改作海關海島海關巡邏站辦公室至今。特區政府行政長官賀一誠在2021年10月15日制定第37/2021號行政法規命令,原氹仔碼頭舊址以MT010為代號,被評定為紀念物的第三批不動產之一。

  氹仔砲台: 澳府為防海盜在十字門海域附近經常出沒,威脅居民以及官府的安全,決定在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始,由當時的海軍少校羅來路所監督下動工興建氹仔炮台。澳葡駐軍一直駐守這處,該處在亞馬喇上任澳督之後,曾經被改建為避暑的總督別墅。

  由於葡萄牙在1975年12月31日宣佈取消澳門獨立地區司令部。澳葡決定撤走駐澳葡軍,同時將治安警察、水警、稽查隊、消防隊等合併改組,統稱為保安部隊。加上由炮台沿岸由於填海同時用作西灣大橋著腳點,氹仔砲台失去原有作用,在1975年曾經改作海島市警署,直至到1998年遷出。澳門童軍總會在1999年,在此地為童軍綜合活動總部。不過其中的大炮和石碑等古物仍然保存完好,特區政府前行政長官崔世安在2018年5月4日制定第31/2018號行政法規命令,氹仔砲台以MT009為代號,被評定為紀念物的不動產。

參考來源:澳門華僑報歷史資料庫、陳昕和郭志坤:《澳門全紀錄》、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澳門編年史》、吳志良和楊允中:《澳門百科全書》、澳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2019《澳門地圖冊》、施白蒂和金國平:澳門編年史、澳門文化遺產、培華中學、澳門中原、澳門輕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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