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熱門話題,一定是澳門本地電子遊戲產品店與顧客消費糾紛事件。電子遊戲產品店店家最近把消費糾紛事件寫成小說形式的帖子,帖子名稱是「消費卡篇の我個仔未夠十八歲你做乜賣機畀佢」,分為上下篇放上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因而引起社會大眾廣泛關注。這個消費糾紛事件甚至被轉載刊登上澳門和香港的傳媒機構。
這段消費糾紛事件故事內容大概是,在澳門有一名操不太流利廣東話的婦女到一間電子遊戲產品店要求退款,指出其兒子擅自使用政府派發的消費卡到店內分期付款買遊戲機,也指兒子未滿十八歲而要求退款。店家拒絕退款後,婦女就選擇報警。警員在十分鐘到場後,表明折現消費卡是違法,店家也向該婦女多番反駁,最終才擺平糾紛。但是婦女直至離開之前仍辯駁:「咁算啦,我今日趕時間,我第日搵埋我老公落嚟」。警員最終登記婦女身份證,「你搵邊個落嚟都係一樣㗎啦,麻煩證件。」
然後過了許多日的下午,因為那位婦女同她的老公不出現,她的兒子又不出現,店家就決定打一打單上面電話去問下究竟他們會不會繼續來使用消費卡分期買機,因為他上來使用消費卡那日已經是一個星期前的事,店家想他短期不來的話就可以讓這部機給第二個客人先,再下次返貨時候留返一部給他。他表示不介意讓部機給第二個客人,還答應未來星期三會再有貨時過去電子遊戲產品店。
電話收線之後不久,婦女再次去到一間電子遊戲產品店要求退款,不要電子遊戲機。店家拒絕退款,向該婦女多番反駁,婦女竟然回應說:「咩又無得退呀,我係大陸度度都有得退,點解呢度無得退呀?我都話畀部份錢你做手續費你退返現金我------」店家就反駁:「喂!!!!!!!你又嚟啦!!!你咁樣我唯有再報警㗎咋!!!!都話唔退得囉!!!!如果我退現金畀你唔止拉我呀,拉埋你㗎!!你明唔明呀???」婦女仍辯駁:「起!邊有咁死板㗎,我係大陸乜都有得傾退錢退貨,點解你呢度就唔得呀------」
之後店家和婦女經過多番辯論之後,這位婦女就付錢拿部遊戲機走了,最後還嫌個盒凹了,店家即刻提議如果她不滿意呢個外盒,或者下星期三先再來,一定留一部最靚的給她,但最後她說不想走多轉,開盒查機望過沒有問題就走了。隨後,這位婦女就付錢拿部遊戲機走了,這件事就告一段落。
發覺這件事有兩個問題值得探討。首先就是這位操不太流利廣東話的新移民婦女,不太懂得知法守法,也不懂得入鄉隨俗。她蠻不講理地經常把大陸做法掛在口邊,殊不知這裡是澳門有澳門的做法。澳門政府電子消費優惠絕不可以套現,否則屬於違法。大陸法律監管鬆懈可以退貨套現,不代表澳門也可以這樣做。值得反思的是,澳門政府電視台廣告經常宣傳呼籲市民不要在店家套現澳門通等電子消費平台的金額,應合法合理使用政府電子消費優惠。但還是有市民強詞奪理堅持像大陸一樣,可以退貨套現。體現澳門法律普及宣傳在未來有待加強。
其次就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消費者權益。聞所未聞甚麼電子遊戲需要足夠十八歲才可購買,還要經過家長同意才可購買,這其實是怪獸家長的惡劣所為,濫用家長權威,掠奪未成年人自由買賣的消費者權益。這種獨裁強制方式,不利未成年人身心成長之餘,也不利家庭和諧。未成年人也應該有選擇如何消費的權利。
從這件事由於涉及消費卡在澳門社會上的使用、未成年人消費者權益、新移民做法的問題,引起社會大眾廣泛關注,也引起許多網民的憤怒。這件事發生之後,許多網民對部份新移民多番指責是可以理解。不過不是所有新移民都是這樣行為惡劣令人厭惡,只是部份新移民惡劣行為嚴重影響新移民形象之餘,也影響許多澳門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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