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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

落實總體城規對澳門的意義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了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空間整治、土地使用和利用的條件,同時對公共基礎設施與公用設施作出合理的綜合部署,根據《城市規劃法》和《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經過法定程序,特區政府已完成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同時透過刊登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7/2022號行政法規《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公布,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第6/2022號行政法規《土地分類及用途》也在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公佈,法規當中細分土地使用類別,訂定在城市規劃的編製、檢討和修改程序所須遵守的土地分類和用途的準則,為展開詳細規劃的工作創設了條件。

  澳門從此終有總體城規,是澳門城市建設的新開始。其《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的發展定位也非常宏觀。官方指是為了以下六點:(一)推進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二)打造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三)建設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四)鞏固澳門特別行政區為粵港澳大灣區的中心城市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三極之一;(五)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走廊的重要支撐點;(六)建設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美麗家園。

  雖然《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以宏觀形式,有利縮窄規劃工作的限制。不過既要建設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美麗家園,也要推進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等發展定位,或許增加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難度。其次不太明白為何《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的發展定位,把建設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美麗家園放在最後? 城市總體規劃應以改善澳門居民生活家園為主,不應只為特定的政治和經濟目的服務。

  《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官方指由規劃規章、整治規劃圖和發展條件圖三部份組成,可以將作為編製詳細規劃的依據,約束並優於詳細規劃。筆者有以下疑問。為何在規劃分區圖中沒有設置西區?中區3可作為澳門半島的西南區,氹仔北區2可作為氹仔西北區,氹仔中區1可作為氹仔西南區。其實沿用地區名稱,如沙梨頭、黑沙環等,這樣更方便分辨所規劃分區。為何北安和路環可以這樣稱呼,其他地區就不可以呢?

  為何在土地用途規劃圖當中大部份原有氹仔海洋世界地段被規劃作商業區?現時大量鳥類在原有氹仔海洋世界地段棲息,應該保留大量土地作生態保育。同時應該規劃多些商住區分佈,以補充商業區的規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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