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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5日星期五

對韋然先生的一點回應

之前筆者在本欄曾發表兩篇拙作,主要論述《小明過大海》一曲在澳門的失敗,同時從《小明過大海》一曲論澳門的文化政策。期後發現在本人的個人網誌上,收到來自香港著名填詞人韋然對《小明過大海》一曲問題的回應。期後本人也旋即在個人網誌和社交網站上向韋然作出相關回應,但鑑於之前相關回應未必大部分讀者都有留意觀看,加上有些與《小明過大海》一曲和澳門音樂有關觀點需要公開澄清,同時也有些部分觀點需要再補充,故決定在本欄當中作重新整理。
千萬不要以為其他人一定了解
韋然的第一篇網誌留言第一段指出:「《小明去澳門(小明過大海)》純為私人自資之作品,並非「澳門特區政府文化局」及「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所資助拍攝, 「澳門特區政府文化局」在公眾場地拍攝准許証申請之程序中, 予以協助,而「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在場地申請中,予以協調,僅以鳴謝! 文化創意作品,正因為私人之自資創作,不受客觀環境所影響,故下筆之時,可以隨心而寫,而自由創作,正是創意之源,不用受制於任何形式的意識形態。」韋然的第二篇網誌留言最後一句指出:「還有,這一首歌,並非兒歌。」首先感謝韋然用這麼長的段落,對筆者所撰寫的文章作出一些回應,也希望大家繼續努力。其實觀看韋然的回應後,再感受到這一首歌存在另一問題。在於說明這一首歌是私人製作,同時也不是兒歌。但為何在《小明過大海》的歌曲影片當中不寫清楚?製作人在影片不說清楚,會令人容易誤解。你認為這樣,不代表別人也會這樣想。應該似電視劇後面的字幕般,寫得清楚會好點。有關政府部分的說明要更為清楚,否則其他人不清楚你們鳴謝政府 什麼?政府為你們創作曾替什麼大忙?若不能在影片當中說明,也可在影片簡介當中說明。其次《小明坐火車》都是兒歌,加上《小明過大海》都有兒童漫畫版影片,故理應再在另外作一個人物會好一點。再用小明作兒歌之外題材創作,會讓人摸不著頭腦。若小明不可以,其實小智和小深都可以。小明系列形象可能早已先入為主,再怎樣轉變都無法轉變小明系列的兒歌人物形象。要一首似兒歌而非兒歌大唱「金光大道歡迎你」,讓人感覺首歌有點奇怪。

至於「勞處」一詞,確實是筆者見識膚淺。韋然的第二篇網誌留言第二段指出:「又 : 「勞處」乃舊澳門上一代常用詞、即「在那兒、係個度」的意思,並非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勞處為上一代用語,年青一代之語言可能為香港同化、「勞處」一詞,恐已不常用。建燁先生為年青一代,對澳門舊有用詞,可能有所不知。」雖然「勞處」是舊澳門上一代常用詞,但現在三盞燈確實不在勞處附近,加上影片當中沒有解釋清楚,容易造成誤導。建議影片當中理應在三盞燈拍攝,才突顯「勞處」的意思。再另外加上影片當中的文字說明,更讓不了解「勞處」一詞的人更深入了解。

說缺點不是旅遊大使其中一個任務

韋然的第一篇網誌留言第四段指出:「再者,文化創意作品如必須經民意諮詢、市民投票才可創作,就如專業醫生為病者做手術之前,需經市民大眾及重重關卡投票同意才可開刀之可笑,正如閣下在下筆撰寫評論之時,無須向任何人資詢或經投票批准,這正是自由創作之可愛。無論如何,筆者對閣下之批評,感謝萬分,歌曲能引起大家的關注,其實,也是好事,証明了大家都很愛澳門,不希望有任何人說澳門的缺點。」還有需要說明的是筆者沒有說所有文化創意作品必須經民意諮詢、市民投票才可創作,只是說創作有關澳門宣傳片。曾撰文指出這個問題必須經過本地民意諮詢或投票的原因,在於這個創意產品始終代表澳門,從而保障宣傳片的可觀度和準確性。否則讓許多本地人失望之餘,也讓更多外地人錯誤解讀當地的民情。就是說多部宣傳片創作完成後,進行本地民意諮詢或投票。使用這種全民參與的方法,決定作為常用宣傳本地的影片。另外絕對沒有不希望有任何人說澳門的缺點意思,只是這種說缺點的手法不合適在澳門旅遊大使的歌曲當中提及,說缺點的手法應該在諷刺時弊的歌曲當中體現。難以明白《小明過大海》的影片簡介當中指此歌曲可作為澳門旅遊大使的歌曲,難道說一個地方缺點就是旅遊大使其中一個任務嗎? 從觀看韋然所有回應當中深知對澳門熱愛,但希望韋然在未來創作的時候,其手法上要更為小心一些,要更把握大部分人的心理為妙。

須保證付出個人創作努力應有的空間存在

更為歡喜的是從澳門電台消息得知,原來瘋堂十號創意園與理工學院合辦講座,這個講座以澳門是否缺乏音樂界人才探討行業發展為題。報道當中指出本澳樂隊Soler鼓勵所有澳門人不應該只以本地作為市場,又認為本澳流行音樂發展不能只專注於政府提供的協助是否足夠,更需要的是必須先付出個人努力。本澳樂隊Soler鼓勵所有澳門人的說話,與筆者早前撰文提出應把澳門創意產業同時作為本地非博彩元素一種主力不謀而合。早前撰文認為「希望政府多點重視和扶持澳門本地創作」當中所指的重視和扶持,絕對不是指鼓勵所有澳門人只專注於政府提供的協助就足夠了,也不同意政府對澳門本地創作過分扶持。認為必要的政府重視和扶持,就是能夠保證在澳門本地付出個人創作努力應有的空間存在,否則在澳門為文化創意所付出任何個人的努力都會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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