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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

淺談第三期經濟援助措施的爭議點

       澳門特區政府第二期經濟援助措施在二零二零年尾結束之後,澳門街坊非常期盼澳門特區政府可以公佈第三期經濟援助措施,同時延續消費咭措施的推行。澳門特區政府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公佈第三期經濟援助措施,全名為「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計劃」,由於澳門特區政府公佈第三期經濟援助措施轉變消費咭模式在坊間掀起爭議,澳門網民大量在網上進行改圖表達意見,可見問題在社會上的嚴重性。


  參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訊息發佈專頁新聞稿所載,澳門特區政府公佈第三期經濟援助措施有以下的內容。「(一)提前發放現金分享。今年四月份起,按序向符合條件的澳門特區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一萬元(澳門元‧下同),每名非永久性居民獲發六千元。(二)促進本地消費計劃。「促進本地消費計劃」由三部份組成,包括:電子消費優惠、長者消費優惠、澳人食住遊。(三)提升職業技能。(四) 惠民惠商措施。一、稅務減免(涉及十點五六億元)二、其他民生福利 二零二一年度施政報告:醫療劵、教育津貼、經濟援助金、殘疾津貼、免收營業稅、豁免銀行手續印花稅等。」


  澳門特區政府公佈第三期經濟援助措施的爭議點,首先在於當局將原有消費咭形式,轉變為電子消費優惠政策。使用上未能完全滿足所有市民的需要。零至十二歲青少年兒童無法實名登記電子支付工具,未能完全受惠電子消費優惠。殘障人士也未能完全受惠如長者一樣的電子消費優惠。


  不是太認同經科局長戴建業之前在「二零二一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計劃」新聞發布會上,指小朋友消費由家長決定,而忽略小朋友的需要。小朋友其實都有決定是否消費的權利,同時可能加深生活困難的父母負擔。其實當局應該針對性地援助有需要的人士,例如對生活困難的低收入人士、長者、婦女兒童、殘障人士等直接派發如上兩期形式使用的消費咭。減少外勞名額,增加本地市民就業機會。持續進修資助加碼變一年一萬澳門元,增加獎學金和助學金金額,降低領取獎學金和助學金的門檻,提昇市民的就業能力,以解決就業困難問題。


  其次爭議點在於許多市民在互聯網絡上,或者澳門電台節目澳門講場上,都表示最新推出電子消費優惠政策使用複雜,同時指責政策偏幫商家。令許多人感覺最新推出電子消費優惠政策使用複雜,最主要是電子消費在澳門社會未有普及,許多不同年齡市民不懂得如何電子消費,難以理解官方新聞稿的解釋說明。不過令人有點意外的是參考《澳門日報》報道,經科局長戴建業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指「計劃是經過深入研究及參考內地成功經驗,在特區政府具備條件下推出的更精準消費優惠措施,計劃以居民消費模式構思設計,優惠使用範圍廣泛,希望透過倍數使用拉動內需穩定經濟,推動企業穩定及保就業。」


  相信當局所思考出發點是好的,只是中國大陸電子消費普及程度如何同澳門比較,政策完全照搬中國大陸一套不是好事。其他城市成功不代表澳門會成功,要走有澳門特色,而且符合澳門實情的社會政策,從而做到社會政策實用且便民。同時促進消費政策就是幫助商家渡過難關,這是無可厚非,最主要如何做好一個平衡點,要思考如何做到幫助到市民渡過難關的同時,也如何幫助到商家的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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