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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

如何正確認識示威

根據《新華漢語詞典》的解釋,示威是指表示抗議和顯示力量的活動。威是指使人敬畏的態度和魄力。筆者覺得根據以上詞典解釋,其實示威確是一個在敬畏魄力下顯示力量的活動。示威,就是顯示不滿政府政策的力量,也就是最主要的四個字:為民發聲。示威意義的變化,在於您認為的觀點是什麼。觀點變化之後,示威意義也隨著變化。例如您認為示威是搞鬼的,示威的意義就會變得很敗壞。   

筆者歸納示威方式有以下三種。第一種是文字上,也就是說示威的方式以文字為主。文字作為一種溝通工具,本身就擁有一種優越性。文字為何有優越性?在於能夠把自己一切不滿想法,從文字就可以全部表達出來。若使用妥當,就會讓示威化為一種對社會有益的批評。若使用太過分,自然會形成火花,後果不堪設想。第二種是行為上,但不代表具有暴力色彩。其中一部分的行為藝術作品,就是一個最好例子。例如艾未未先生其中一個行為藝術作品《擋中央》。筆者認為艾未未先生是否的確有罪就不太了解,但感覺《擋中央》的行為意境上,以他自己身軀諷刺黨中央,確是中國內地難得一見的作品。隨著艾未未先生被捕,或許中國內地行為藝術前路更為暗淡。   

示威方式的最後一種是街頭上,俗稱遊行。遊行的作用,比之前兩種方式更大。今年的澳門勞動節遊行,根據《澳門日報》報導:「多個團體昨日下午發起五一遊行,表達不同訴求的遊行人士分別在永寧廣場、祐漢公園、三角花園、文化中心及何賢公園集合後,出發前往政府總部遞信請願。至於由前線教師發起的「關注教育政策」遊行,則在抵達教青局遞信後和平散去。警方指出,昨共有二千三百人參與遊行,並派出三百名警員維持遊行秩序。遊行秩序大致良好,惟在政府總部對開示威區,有遊行人士與警方發生肢體碰撞,場面未幾受控。」筆者認為在遊行方式上有時會和平進行,有時也會出現衝突。筆者從不同的角度出發,會發現各有不同的道理。遊行示威,無非就是表達意見而已。警方與示威者的角色,沒有必要過分對立。過分對立,就會把問題複雜化,更容易產生矛盾。   

關於前線教師發起「關注教育政策」遊行,確是令人關注的事。筆者十分認同前線教師的做法,其實權益爭取,一定是要靠自己。希望管理階層,千萬不要標籤示威者。因為自己最清楚自己問題,自己不去爭取的話,就沒有人能夠幫到自己。至於青年再次發起五一遊行,也是令人關注的事。筆者認為我們這一代的青年,是有思想和良心。雖然不知道遊行過後的效果如何,但仍相信始終需要發聲,才會有更大的出路。   

另外,根據《正報》報導:「警方在五一遊行前公布在必要時設置採訪區,又在遊行當日粗暴阻撓記者正常採訪。傳媒學者譚志強批評警方早有既定態度,不容許記者太自由採訪,其拙劣的手法 凸顯當局無知,並有違《基本法》二十七條。他也注意到,本澳言論自由出現收窄的趨勢。另外,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昨日發表「強烈譴責警權霸道‧粗暴侵犯合理採訪權」聲明。(見另稿)日前的五一遊行快要結束,記者進行正常採訪,拍攝警方採取行動時(帶走涉嫌違令人士、駛走被指阻街的車輛),卻被警員粗暴阻撓。有警員強拉記者手臂並喝令「不准拍照」;有警員警告記者「再不離開,便拘捕你」,也有多名記者分別被警員「批肘」、「熊抱」、「箍頸」、「扯甩眼鏡」、「用膝頭撞擊」等。」民間記者已經沒有採訪權,如果正式記者在設置採訪區的情況下都沒有採訪權,澳門何來有新聞自由?新聞自由的保護,人人有責。因為若果沒有新聞自由,市民對許多事情就不會知道,最終受到影響是廣大的市民。另外,記者在工作時候的安危也相當重要。警員雖然維持治安是十分重要的責任,但保護記者正常採訪也是一個責任。如果警員沒有這個責任,記者就不能夠履行採訪的職責,其後果就會很大。

示威並不是要搞鬼,並不是要唯恐天下不亂。因此如何正確認識示威,是當今社會其中一個最大課題,也是公民教育的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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