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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學生的自主權(訊報論盡澳門街 19/11)

   相信無論去到哪裡始終都有學生的存在,但現在的學生究竟在社會上有何等地位呢?或許學生在社會上的地位低微,只是一個正在求學的人而已,沒有任何特 殊的價值。 難以否認學生在社會上的地位仍很低微,但求學問乃是學生的身份象徵,所以學生仍然有自己的社會存在價值。雖然作為學生身份要有自己的社會存在價值,但同時 也必須擁有自主權。若果學生沒有自主權,就不能體現社會擁有民主風氣,更不能體現社會公義。民主在社會當中的普及化,就永遠不可以實現。

   學生運動是學生擁有自主權前提下發起的一種社會行動。也許,可能帶給部分人感覺學生運動是一種激進性質的社會行動,其當中成員是為權力圈子而上位。不過以 上只是一個錯誤的想法,學生運動未必完全是激進,參與學生運動也絕對不是為求在權力圈子上位,其實學生運動可以分為兩種方向。第一種就是正向的學生運 動,是指其社會行動以積極的態度關心社會,其目的對社會確實有正向的作用。例如法國五月風暴和中國八九學運的發生,其出發點都是以組織許多社會行動,從積 極的態度關心當時的現狀與未來。第二種就是反向的學生運動,是其社會行動被某組織利用,其社會行動對整個社會有破壞作用。例如中國文化大革命當中的紅衛兵 的出現,其破壞力實在驚人。他們被「破四舊、立四新」的口號所號召,破壞歷史文物與古蹟無數,胡亂地批鬥他人,這樣對社會危害甚大。他們應該不認識如何分 清是非黑白,才會做出這些破壞社會和諧行為。如何分辨學生運動的正反向,最主要看發起社會行動目的到底是為了什麼。筆者感覺發起社會行動必須要做到揚正避 反,才能讓學生運動性質不會容易變之餘,也能保證學生運動的價值能對社會有良好影響。

   其實學生會是最為體現學生自主權的方式,它可以分為正逆向的意義本質。學生會正向的意義本質,是指學生組織的工作不能完全獨立於校方,必須要由校方領 導指揮,其社會行動帶來一定程度的限制。這種意義本質所謂的正向,只是過分按規則辦事,絕不帶有突破的成分。例如某些學校學生會舉辦任何活動、對外表達任 何意見都必須經學校同意,否則就不能做。這樣的學生會帶給每位同學印象一定很差,他們對待學生會相關活動的態度會更為冷淡。學生會的逆向意義本質,是指學 生組織的工作能獨立於校方,其學生組織的工作目的是爭取學生權益之餘,同時也能夠做出爭取整個社會帶來實質性改變的行動。香港大專院校的部分學生會,就是 一個例子。他們可以獨立辦報之餘,也能夠對校方與政府提出相反的意見等。學生擁有自主權,才會擁有校園民主和學生自治的環境存在,學生會才能更發揮它的作 用,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提出要維護學生的自主權,絕對不是煽動學生必須違反校規,不要聽從師長教導。而要說明的是,學生究竟在社會上應處於什麼地位。若果學生在學期間沒有一切自主權,這種與填鴨式教育沒有太大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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