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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2日星期日

增強澳門文化創意產品知名度的必要性

  到底什麼是文化創意產業?從白慶祥和李宇紅合著的《文化 創意學》一書當中可以了解,文化創意產業定義是指:「是以創意為核心,向大眾提供文化、藝術、精神、心理、娛樂產品的新興產業,也是文化產業中最具創造性 和先導性的核心組成部分,是文化產業的高端,是文化創業的創新性產業。…源於文化元素的創意和創新,經過高科技和智力的加工產生出高附加值產品,形成的具 有規模化生產和市場潛力的產業。」筆者感覺絕不能忽視文化創意產業具有的市場潛力,是如何影響整個社會。現在負責管理澳門文化範疇的政府,多次強調要全面 推行澳門的文化政策,實現澳門「文化永續之城」的夢想。但筆者在這感到有點疑問,所以曾撰文指出新城規劃只是對澳門文化的未來提供發展條件,若果自由創作 空間都通通失去了,所謂的一切都是在紙上談兵。可是筆者後來更發現文化創意產品知名度的不足,更讓澳門文化創意產業難以走向光輝燦爛的一刻,知名度不足的 禍害比失去自由創作空間還要深。試問若果絕大部分的文化創意產品都知名度不足,文化創意產業何來有動力實現什麼夢想?

    那麼從什麼地方可以體現出推廣澳門文化創意產品的工作存在不足呢?筆者發現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有朋友曾反映一個問題,他是某一名澳門的 作家,指出某發行商負責出版書籍後,什麼宣傳工作都不做就只放在不顯眼的書店位置當中售賣,就算了!筆者感到奇怪的是有時候連圖書館,都把本地出版書籍放 在不顯眼的位置。書籍是發行商負責發行的商品,它自己都不幫助自己推銷,有誰會願意幫手!難道要書籍出版之後,往往要靠原作者的所謂力量來影響銷售速度。 做好書籍的宣傳工作,絕不是多此一舉的玩意,而是能夠促進原作者在海內外的知名度之餘,同時能夠增加發行商負責出版書籍的銷售水平,也能夠更多人認識澳門 的文學與視覺藝術等。千萬不要以為只靠一會兒時間在書展上的售賣和發布會,就得到完滿的銷售效果,知名度也得到很多。一會兒的時間很快過,所謂的效果和知 名度只是一會兒。所以希望發行商要明白增強澳門文學與視覺藝術等的知名度,只靠一會兒的功夫永遠是不能足夠。

    還有筆者發現有朋友曾反映另外一個問題,指出推廣本地創作歌曲的力度不足。筆者認為歌曲絕對不能以為作好了拿去參賽就算一回事,還要做的是推廣宣傳工 作。若果推廣宣傳工作做得不好,本地創作人創作的心血會化為灰燼。若果一直都不去重視澳門音樂的推廣,澳門的音樂經典佳作永遠不會流傳下來,也讓以外的地 方都不了解澳門音樂的存在。歌曲的創作絕對不是只為創作給自己,讓更多地方也能認識澳門本地音樂,才是最重要的。那有什麼辦法能促進本地創作歌曲的知名度 呢?就是電視台和電台都要無時無刻,都要做好推廣平台的角色。其次重視推廣新作品的同時,對舊作品的推廣也要給予重視。千萬不要以為歌曲舊了就會過時,就 沒有人肯留意。另外,雖然筆者不太了解戲劇和舞蹈等作品被灌錄為影碟後的推廣情況,但筆者相信促進知名度的辦法與音樂是一致。

    增強文化創意產品知名度的必要性,在於我們必須做好一切推廣工作之餘,也要永遠記住增強知名度是必要的信念,才能把澳門文化創意產品知名度增強更高。增強知名度絕對不是只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澳門文化發展有更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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