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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
「廢官委」與「撐官委」問答懶人包對對碰
澳門官委議員馮志強在最近於立法會討論和表決《家庭暴力防治法》時,他所作的言論引起社會外界許多爭議,因而讓社會外界引伸反思澳門的官委制度,最近也有許多人上街表達不滿。這些反思澳門官委制度的看法可分為兩種,分別是「廢官委」與「撐官委」。其觀點各有特色,提出的目的也各有不同。最近各自在網上發布懶人包,來一個觀點對對碰。
首先要述評的是「廢官委問答懶人包」,這是由澳門青年動力所製作。「廢官委問答懶人包」分為六個問題,分別是「官委議員係乜嘢」、「點解會有官委議員?」、「官委制度唔應該延續?」、「官委對社會民生有咩影響?」、「點解要廢除官委?」、「官委係咪話廢就廢?」這「廢官委問答懶人包」簡單明瞭地為大家介紹官委的現狀與來歷,官委對市民大眾的關係,廢除官委有何實質意義。
原來立法會目前有七個官委議員,全部由特首委任,每四年一任的同時不設連任限制。官委是「澳葡時代的產物,當時澳督擔心葡人無法在華人社會中當選,於是特意設立官委,委任一些葡人,在立法會為政府保駕護航。」可是特區自從成立之後,「官委幾乎再無葡人臉孔,政府聲稱官委能補充專業性,但目前七名官委大多數來自商界。在本來已有很多商人的立法會裡根本毫無意義。」同時「他們經常會投票反對一些『對民生有利,但對官商不利』的議案,令民生發展停滯不前。」官委在立法會的時候「極力保護政府,像馮志強一樣胡言亂語也不用向市民負責。」最後提出「法律是為市民服務的,若市民普遍都不接受官委,那便有需要修改《基本法》。」以上幾點可看出,「廢官委問答懶人包」指出官委在澳門沒有實質的必要性。因為立法會表決時,官委經常投票反對「對民生有利,但對官商不利」的議案。加上市民沒有權利選出誰人做官委,因而沒有社會廣泛認受性。加上官委以商人居多,那又如何補充立法會的專業性?
其次要述評的是「撐官委問答懶人包」,這是由真愛澳門所製作。「撐官委問答懶人包」分為四個為何要委任議員原因,分別是「增加立法會專業性」、「委任議員係法律規定」、「有利於政策有效推行」、「確保特首能向中央負責」。由於特首所決定官委由大多數商人所任,難以保證官委能增加立法會專業性。立法會其中一個職能是監督政府行政運作,難以明白保留官委如何有利政策有效推行同時確保特首能向中央負責?
還有廢除官委可能出現的問題,分別是「《基本法》被隨意修改」、「可能出現拉布」。法律不是絕對,如果該法律條文對澳門發展或民生不利,都可以對法律進行修改,《基本法》也不能例外。如果發現法律有問題都不能修改,如何體現政府依法治澳?最後「撐官委問答懶人包」提出要提高官委的認受性和透明度。要提高官委的認受性和透明度,唯一辦法就是要廢除官委,把官委全部議席全部改為直選。其實立法會就是討論時政的議會,出現拉布或討論糾紛在所難免。同時「可能出現拉布」並不是撐官委的實際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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