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在澳門社會的熱門新聞,有六名男學生在參與軍訓課程時疑遭男教官性侵犯的事件就是其中一件。到底舉辦軍訓活動最終為了什麼教育目的? 軍訓活動對青少年有何實際意義?這些問題值得大家思考探討。
根據報載:「本澳六名男學生在參與軍訓課程時疑遭男教官性侵犯,涉被口交及被撫摸下體,六人在翌日告知老師揭發事件,老師隨後報警。司警日前拘捕一名內地男子,涉案男子曾當兵,至今教過八班學生,正調查他有否涉及其他同類案件。一班十二至十四歲的男校學生參與由校方與路環一間青少年訓練中心合辦的三天二夜軍訓課程,週五淩晨,涉案的三十九歲男教官趁學生入睡後,懷疑對六名男學生性侵犯,六名男學生涉被口交及被撫摸下體,六人在翌日告知老師揭發事件,老師隨後報警。」(《六名男學生軍訓疑遭性侵》,《市民日報》,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 教育暨青年局知悉事件後,立即出官方新聞稿《教青局強烈譴責侵害學生行為》加以譴責,同時「即時啟動校園危機事故支援小組,派出部門主管、輔導員和工作人員進入營舍了解事件,並對參與的學生提供所需的支援和即時的協助。」也要求「有關機構由即日起中止所有營期,以及須於十天內向教青局提交報告,以便作出適切的跟進。」
據報載指出這件事的發生因由,是指曾當兵的一名內地男子趁學生入睡後,涉嫌對六名男學生進行性侵犯,六名男學生被口交及被撫摸下體,六人在第二天就告知老師揭發這個事件,老師隨後報警後,司警日前就拘捕這名內地男子。觀察這件事的發生因由,首先感覺六名男學生的自衛能力不高,見不到六名男學生如何自我防衛保護自己。其實參加一些集體活動時,必須懂得一些自我防範的技能,或求助值得你信賴的人,來保護自己安全。
其次教育暨青年局局長梁勵接受傳媒採訪時指出,培訓機構自行聘用軍訓教官,總之所有人的行為來說,他自己首先要負責。同時她指出手上沒有相關資料。其實學生是否被性侵犯,教育暨青年局和培訓機構一樣有其責任,絕對不是誰首先要負責的問題。因為教育暨青年局批准或贊助活動時,必須有其責任檢查該活動安全和其他可行性是否合乎指標。培訓機構舉辦活動時,要檢查這項活動是否具備一定的安全條件,聘用教官是否具備一定的師資條件。如果教育暨青年局和培訓機構對這些責任都負責不到,那又如何讓家長放心他們的子女參加這些活動呢?
本人在十多年前曾經參加過軍訓活動,參加的地方位於廣州黃埔軍校舊址。軍訓活動最後一天會舉行小型的閱兵式,同時頒發證書以證明曾經參加過這項活動。參加過這項活動的本人,感覺這些活動沒有實際意義。第一點在於雖然美其名培養青少年身心素質,但是實質意義未至於這個層面。這是由於師資的參差,同時令人難以摸透軍訓活動的實際效用。所以軍訓完回家,除了刻苦耐勞之外,不知道學習到什麼東西回家。第二點就是軍訓一直強調為青少年培養出什麼國防和愛國教育意識。這裡值得批評的是,強制向青少年灌輸一種愛國意識,會侵害青少年獨立思維的正常發展。愛是一個人的感受、偏好。愛國是由於國家的綜合行為、文化傳統等的感召,令人(民)產生愛慕、愛護、擁戴的情感和行為,不是一個組織刻意向人灌輸、培養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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