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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

應給予學生一個自主學習權利

  在早前與讀者探討軍訓活動對青少年的意義之後,現在就以本人對學生自主學習的理解,與大家探討學生自主學習權利的問題。雖然本文論點未必完全百分百準確,不過可作為本人對這個教育問題的一點意見。本文所指的學生,是指所有在學的青少年兒童。今年發生有某間學校的校外考試安排爭議一事,還有某間學校的校外軍訓活動有男學生被性騷擾一事,因而感受到學生自主學習權利,成為一個值得拿出來討論的話題。

  在學學生是否擁有自主學習權利,是一直存在於現實的問題。這些問題也一直影響著學生的身心健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或許一直是許多家長的理想,讓所有學生才藝出眾,代表學校拿許多獎,或許一直是許多學校的辦學理想。需要思考的是,這些所謂只是在心頭上的榮譽,是不是學生在現實生活當中確實所需要?

  令人感到有點擔憂的是,學生被動學習的情況或許仍隨處可見。那麽這些情況在什麼地方可以感受到呢?其實可從學生面對多方面壓力當中感受到。例如在於家長對學生自己的壓力,好像電視劇《虎媽猫爸》一樣,一些家長讓子女參加許多補習班或專長訓練班。師長對學生自己的壓力,一些師長可能為求高升班率,增加而超出正常功課量給學生做。當局有關教育政策對學生自己的壓力。例如強制學生參加軍事訓練,可能為求增進學生的愛國主義熱情。其實這樣做,有沒有尊重過學生呢?

  本人曾經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在論盡媒體撰文《學生的自主權》的最後一段指出:提出要維護學生的自主權,絕對不是煽動學生必須違反校規,不要聽從師長教導。而要說明的是,學生究竟在社會上應處於什麼地位。若果學生在學期間沒有一切自主權,這種與填鴨式教育沒有太大的區別。現在再次思考學生自主權這個問題,必須首先明白這項權利對學生有何重要。學到的知識是屬於自己,應該培養學生的學習主動性,促進自我負責學業的能力。

  按照中國少先隊工作學會基礎理論專業委員會所編的《胡耀邦的青少年教育思想》所記載,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曾經在一九七九年六月十五日,親自出席團中央召开的十二省市青少年道德教育座談會,指出「青少年道德教育要首先从少年抓起,以少年帶動青年,再帶動成年。 要真刀真槍地幹,要一幹到底。 切忌講空話、弄虚作假。 要充分發揮少年儿童的主動性、積極性,讓他们自己組織競賽委員會,自己當家作主,大人給他们當顧問,不要包辦代替。」從理解胡耀邦的話語,認識到發揮學生主動和積極性,才能提高學生對學習興趣之餘,也提升學生的獨立性,從而讓他們走出校門後能夠適應複雜社會當中生存。因為當學生長大以後,没有可能還有長輩替學生安排所有事情。

  故此,青少年兒童雖然作為一名學生,可是在社會當中始終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應有自由選擇學習甚麽專長的權利,同時也應有自由選擇參與活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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