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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3日星期六

淺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

  

  中共中央、國務院在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八日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之後,引起粵港澳社會非常大的迴響。基本上以歌頌宣傳為多,不過還有一些反對異見聲音存在。到底《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對粵港澳社會是值得迎接還是抗拒呢?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總共分為十一章。第一章是規劃背景、第二章是總體要求、第三章是空間佈局、第四章是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第五章是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第六章是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第七章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第八章是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第九章是緊密合作共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第十章是共建粵港澳合作發展平臺、第十一章是規劃實施。同時粵港澳也有各自的大灣區發展規劃定位,可算是非常美滿。到底未來會實現多少,有待未來進一步觀察。
  到底《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落實,有多少民意基礎呢?答案是沒有,從《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政策討論與制定至出台,一般平民百姓沒有機會深入討論,自然也沒有機會投票決定粵港澳在未來是否需要大融合。沒有民意基礎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問題就來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真正是為誰而制定?一般平民百姓沒有可以完全知曉。到底是誰可更好地監督《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落實,這的確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隨著大灣區統戰規劃公佈,港澳原有國際定位與優勢未來令人擔憂!《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出台,代表粵港澳原有生活方式上的非常大轉變,港澳原有國際定位與優勢可能也有非常大的轉變。「五十年不變」這一改革開放設計師鄧小平理論其中一個重要概念,明顯地早已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第二章總體要求第一節指導思想當中消失。這樣說絕對不是固執地反對轉變,而是當局這樣做完全違背中英聯合聲明和中葡聯合聲明、港澳基本法第一章總則所作出的承諾,這樣實在是說不過去的。當局連「五十年不變」的承諾也堅持不了,難以讓筆者充滿信心認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會成功落實所有規劃內容。
  同時更令人擔憂和可悲的是,外界許多團體和人還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抱這麼大的期待。例如香港無線電視台、澳廣視、網絡媒體等經常唱好粵港澳大灣區,例如文友未熄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表示普大喜奔。做人凡事都要保持危機感,因為早已有不少粵港澳大灣區創業或投資失利損失的案例。要記著做人處世永遠要記得如何適者生存,否則損失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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