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在1152年(南宋紹興二十二年)劃出南海、番禺、新會、東莞四縣的沿海地區,建立香山縣。現今澳門區域在當時屬香山縣範圍。澳門舊稱香山澳、濠鏡澳,葡萄牙語:Macau;英語:Macao。
☆ 澳門基本法紀念館入口處,建燁拍攝。 |
索薩在1553年(明嘉靖三十二年 )假冒其他國家的名字請求通商,又請借地晾晒,廣東海道副使汪柏受賄,默許葡人在澳門搭棚暫住。索薩在明嘉靖三十三年 (1554年)就終於得到廣州官員的信任。根據口頭協議和繳納合法貿易的稅款(抽盤),葡萄牙人被准許在澳門自由貿易。葡萄牙人在1557年(明嘉靖三十六年)佔據澳門,「築室建城,雄踞海畔若一國」。居澳葡人在1572年(明萬曆二年)開始向中國明朝政府繳納地租,每年白銀500兩。
葡萄牙於1783年(清乾隆四十八年)宣稱在兩國共享基礎上擁有澳門主權的權利。
1887年(光緒十三年)12月1日,前澳門總督兼葡萄牙全權公使羅沙與清朝大臣多羅慶親王共同簽署包含有五十四項條款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其中在第二條中國承認葡萄牙對澳門的佔領和管理而葡萄牙承諾未經中國同意不得轉讓澳門。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部長王正廷與葡萄牙共和國駐華特命全權公使畢安祺(João deBianchi),在1928年12月19日簽署《中葡友好通商條約》及其6個附件。該條約從1929年3月27日起生效,但《中葡友好通商條約》沒有提出澳門主權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2年3月10日致聯合國非殖民地化委員會特委會主席的信中聲明:「香港、澳門屬於歷史遺留下來的帝國主義強加於中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結果。香港和澳門是被英國和葡萄牙當局佔領的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解決香港、澳門問題完全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根本不屬於通常的所謂‘殖民地’範疇。我國政府主張,在條件成熟時,用適當的方式和平解決港澳問題,在未解決以前維持現狀。」
葡萄牙里斯本在1974年4月25日發生「康乃馨革命」之後,葡萄牙里斯本的軍事政變導致葡海外帝國的非殖民化,但澳門暫時保持現狀。對澳門則實施權力下放的政策,開始有秩序地把原來集中在葡萄牙中央政府的各項權力向澳門下放。在憲制上制定《澳門組織章程》,體現權力下放的原則。新政府在同日宣佈澳門不是殖民地,而是葡萄牙管理下的中國領土。1979年2月8日,葡萄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在這個歷史背景下,為粵澳官方和民間深入交流、合作提供契機。
中葡澳門問題從談判到簽訂過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致送「盛世蓮花」雕塑作澳門特區的賀禮,現在放在金蓮花廣場,建燁拍攝。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葡萄牙外交部1985年5月23日下午一時,同時向外發出新聞公報如下:「葡萄牙共和國總統恩尼斯訪華期間,中葡兩國領導人在友好和平的氣氛下,為歷史遺留下來的澳門問題而進行討論,雙方滿意地囘顧一九七九年二月中葡兩國建交時達成的諒解,同時在這基礎上兩國政府在處理澳門事務中的良好合作,雙方同意在近期內通過外交途徑,就解决澳門問題而舉行會談。」
中葡就澳門前途問題而進行的第一輪會談,於1986年6月30日至7月1日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舉行;會後雙方發表新聞公報表示:會談是在友好融洽的氣氛中進行的,雙方除商定會談的全部議程外,並就一些實質性問題交換了意見,雙方對第一輪會談的結果表示滿意。
第二輪會談於1986年9月9日至10日在北京舉行,會後發表新聞公報:雙方在友好融洽的氣氛中就各項議程的實質性問題進行了討論並取得了進展。
第三輪會談於1986年10月21至22日在北京舉行,會談的新聞公報內容如下:一、雙方在友好融洽的氣氛中繼續就各項議程的實質性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討論並取得了廣泛的一致。二、雙方决定,為了具體討論和修訂中葡雙方會談中所提出的全部協議文件草案,在雙方政府代表團下成立一個工作小組。三、兩國政府代表團的下一輪會談日期將視工作小組的工作進展情况另行商定。
第四輪中葡會談於1987年3月18至23日在北京舉行,是澳門問題的最後一輪會談,並就解决澳門問題達成了協議。會後的新聞公報為:「會談是在和諧融洽的氣氛中進行的,雙方審議了協議文本草案,就協議文本的內容取得了一致意見。」四輪會談歷時九個月,就圓滿解决澳門問題。中葡談判需時要比香港問題短,首先在於英葡對殖民地政策的異同,葡萄牙里斯本在1974年4月25日發生「康乃馨革命」之後轉變立場強硬的殖民地政策。
中葡兩國就解决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1987年3月26日晨十一時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南門接待廳進行草簽,儀式約進行了二十五分鐘。中方代表團團長周南在儀式後用八個字去形容中葡會談的結果說:「善始善終,皆大歡喜。澳門問題的解决,標誌着中國人民朝着本世紀內實現祖國統一的偉大目標邁出了一個重要步驟。」
中葡兩國外交部1987年3月28日同時宣佈,葡萄牙共和國總理施華高,應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趙紫陽的邀請,在1987年4月11日至17日,到中國進行正式訪問。施華高在訪華期間,將會與趙紫陽正式簽署葡中兩國有關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中葡聯合聲明最終於1987年4月13日由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與葡萄牙總理施華高在中國北京簽訂。中葡兩國政府在1988年1月15日互相交換批准書,《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
中葡聯合聲明的內容
中葡聯合聲明全稱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這份聲明指出,澳門地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是中國領土,葡萄牙於1999年12月20日把政權交接給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同日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聲明也列出了中國對澳門的基本方針。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中國會確保其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維持澳門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這些基本政策,後來都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加以規定。
中葡聯合聲明的紀念事物
中葡聯合聲明紀念刊物
報刊號外: 中葡兩國就解决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1987年3月26日晨十一時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南門接待廳進行草簽,《澳門日報》、《華僑報》、《大眾報》推出中葡聯合聲明紀念號外。
中葡文版《中葡聯合聲明》單行本:此書曾經由澳門政府和澳門南光公司,在1987年免費向公眾派發中葡文版《中葡聯合聲明》單行本。
《澳門歷史的見證 : 中葡關於澳門問題聯合聲明圖片集》:此書由《澳門日報》在1987年出版。內容主要是結集收錄中葡澳門談判和中葡關於澳門問題聯合聲明簽署相關圖片。
中葡聯合聲明紀念書籍
《我們見證歷史 : 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十周年紀念》: 此書由澳門歷史學會在1997年4月13日出版。內容主要是曾經參與中葡澳門問題談判的記者回憶錄,有陳樹榮、陳致平、陸波、陳永漢等人文章。
《生存之道──論澳門政治制度與政治發展》: 此書在1998年3月出版。該書根據作者吳志良在南京大學答辯的博士論文略作修改而成,大量採用中西檔案文獻,以政治發展理論較系統地論述澳門歷史演變的獨特過程。其中收錄記述中葡聯合聲明從談判到簽約的過程和評論。
《澳門回歸大事記》: 此書由鄭言實所編,在2000年1月出版。本書記載了從1972年,主要是1987年中葡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簽署到1999年有關澳門平穩過渡、政權順利交接的主要大事。本書分為三個部分,主要內容為:第一部分是中葡兩國政府解決澳門問題的主要過程;第二部分是中國政府解決澳門問題的基本進程;第三部分是澳門社會發生的其他大事。書中同時引用《人民日報》等有關報刊發表的資料和文件,可以為專門研究澳門問題的專家和學者提供參考。
《中葡澳門談判1986~1999》:此書由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經濟學院國際關係學教授曼德思以英語撰寫,並由臧小華翻譯成中文。在2018年1月由澳門基金會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出版,並於全國包括澳門地區同時發行。作者透過豐富的文獻資料以及直接訪談,研究葡萄牙政府在中葡談判期間如何與中國政府通過談判,解決澳門移交的問題。
3,中葡聯合聲明簽訂相關大事簡表,建燁製圖。 |
中葡聯合聲明紀念封和明信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於1987年4月13日發行中葡草簽紀念郵資明信片2枚,廣東省郵票公司也於同一天發行一枚中葡關於澳門問題聯合聲明紀念封。澳門代理中國郵票和紀念封發行的星光書店,委托澳門畫家嚴樹芬精心設計了紀念封1枚。澳門集郵家陳國權、麥兆明在1986年至1987年對每一輪會談及協議草簽,都自製且依時寄發一批紀念封,除部分留給自己作歷史見證之外,還分贈省港澳的集郵友人,其目的以分享此重大歷史日子。在《中葡聯合聲明》簽署10周年之際,中國集郵總公司在1997年4月13日發行紀念封1枚。
中葡聯合聲明紀念場館
澳門基本法紀念館: 澳門基本法紀念館設立於2013年,2018年3月重整完成並重新開放。其場地所在的澳門綜藝館正是1999年澳門特區首任行政長官與第一屆特區政府主要官員一同宣誓就職的地方。場館當中其中展出中葡聯合聲明相關歷史圖片和展品。
參考資料:
中央駐澳聯絡辦,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印務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務局,澳門基金會虛擬圖書館,澳門《華僑報》歷史資料庫,施白蒂:《澳門編年史 二十世紀(1950~1988)》,鄭言實:《澳門編年史 二十世紀(1950~1988)》,吳志良和楊允中主編《澳門百科全書》大事記,黄就顺和黄润光主編: 《 澳門郵話》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