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官方資料顯示,「澳門新街坊」英語稱為Macau New Neighbourhood (MNN) Hengqin,中文也稱為橫琴新街坊、橫琴澳門新街坊。該項目包括有廿七幢大樓組成的住宅單位,樓高十九至廿六層,標準層設計為每層七至八戶,總共提供大約四千個住宅單位,另外預留大約有二百個人才房只租不賣,大樓內設有兩部客梯、一部客貨梯。戶型方面,八成為兩房單位,兩成為三房單位,套型建築面積為八十八平方米至一百一十平方米。配套設施方面,共提供四千多個車位,設有商舖、幼兒園、小學、衛生站、長者服務中心以及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等,同時有大約五千平方米商業面積。
該項目是廣東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一個大型住宅綜合項目。該項目是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以協議方式出讓項目用地予澳門開發,同時由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土地規劃及項目興建。項目承建商為浙江省一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地塊一及地塊五)、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與中海建築有限公司聯營體(地塊二及地塊六)。
從以上官方數據資料可見,澳門新街坊的建設規模之大。該項目見證著粵澳深度合作一個新的里程碑。其實澳門和橫琴歷史淵源甚深。廣東在南宋紹興二十二年(一一五二年)劃出南海、番禺、新會、東莞四縣的沿海地區,建立香山縣。現今澳門和橫琴之區域在當時同屬香山縣範圍。在宋末元初於十字門曾經發生激烈海戰。小橫琴島曾經屬澳府行政管理,聖拉費爾(白馬行)醫院,在光緒四年(一八七八年)將接收的痲瘋病人轉移到葡萄牙行政管理下的小橫琴島。當時澳府在清宣統元年(一九零九年)於談判桌上提出界址其中包括大小橫琴島。柯維納在擔任澳門總督時,在中國內戰期間與國民黨當局簽訂兩個雙邊協議,企圖以此換取和解;徹底放棄葡萄牙對內港領水、局外地及有爭議的島嶼(對面山、馬騮洲、小橫琴及大橫琴)的主權要求與管轄並企圖在中國共產黨人在中國大陸奪取政權後與其簽訂「臨時協議」。
早在一九九零年和二零零五年有輿論憧憬澳門特區政府向中央人民政府申請橫琴列入澳門管治範圍。不過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召開的粵澳合作聯席會議確定,重點加強「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合作區」框架下的粵澳合作。也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六日召開的粵澳合作聯席會議確定,以「泛珠合作,粵澳為主力」的方針開發橫琴島。同時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二零一零年三月六日於北京人民大會堂簽署了《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正式揭牌成立。「澳門新街坊」項目就在這歷史背景下形成。
筆者也曾經坐免費接駁車,到該項目現場參觀了解過。該項目房間設計和行人天橋規劃等要比石排灣好,社會設施都俱全。不過,由澳門江門青年會主辦,澳門社會保障學會協辦,澳門基金會贊助下,做了一個「橫琴深合區應對澳門青年人的住房需求研究」。問卷調查結果顯示,58.58%的受訪者沒有購買「澳門新街坊」意願,有26.05%的受訪者有租賃「澳門新街坊」的意願,僅有15.36%的受訪者表示有意願購買「澳門新街坊」。難以相信最終入住率會是多少?
購買意欲低完全沒有可疑之處,因為有幾個原因導致消費者購買意欲低,不是宣傳不足這麼簡單。首先「澳門新街坊」這個名字太老舊,感覺像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產物。其次位置太偏僻,交通也非常不便利,難以便利上班族澳門橫琴兩邊走的需要。加上有幾個朋友認為該項目是大陸樓,不是澳門樓,沒有購買意欲。第三都更公司董事會主席林金城還曾經形容,新街坊每平方米三萬元人民幣的平均售價已經是減無可減。故此該項目或者適宜作養老和渡假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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