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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
異 . 鴨
異+異=異常
異-衣=益處
鴨+鴨=鴨蛋
鴨-鴉=明智
智+偽=智偽
智+賤=智賤
智+智=智者
異異鴨鴨算不清,
益益智智應分明
另:異味加異狀等於異常,異常減偽衣等於益處。公鴨加母鴨等於鴨蛋,鴨蛋減鴉雀等於明智。智慧加偽善等於智偽,智齒加賤賣等於智賤,智慧加智勇等於智者。異異鴨鴨算不清,益益智智應分明。
為人直爽=智 矛盾間雜=賤 虚为委蛇=偽
異=一或 二(可用廣東話) 衣=一 鴨=二
用國語讀
2012年3月27日星期二
收集民意應不分主流與非主流 教導學生擁有普選理念絕不壞
有媒體報道:「澳門中華教育會副秘書長岑耀昌謂,高興老師們的上輪意見被重視和接納,並在今回諮詢文本表現出來,不認同有人指政府上次諮詢是「制造民意、灌水」,實感到不滿和不能接受。他認為,普選、公投等討論意見,是離開基本法框架和人大常委決議,擔心「給學生做了一個壞榜樣」,公開呼籲「切勿讓民主不成反變民粹。」(《正報》,《政制諮詢公眾場舉行 社團熱烈參與撐政府方案》,2012.03.17)
擦鞋言論偏離普世價值
筆者從報導得知澳門中華教育會副秘書長岑耀昌不認同有人指政府上次諮詢是「制造民意、灌水」,而且讓他實在感到不滿。最讓筆者難以相信的是,他竟然認為普選、公投等討論意見會給學生做了一個壞榜樣。所以筆者有兩個疑問就是,岑耀昌先生有什麼理據証明政府上次諮詢非常成功而且有效率地讓所有市民表達其意見? 所有意見完全表達市民的聲音?其實最近也有媒體報道:「有團體就政制發展方案諮詢展開調查,受訪者中有六成五不知道本澳正就政制發展中兩個選舉辦法的修改進行公眾諮詢,同時有六成五以上受訪者表示不會就政制發展發表意見等。新視角學會理事長李略介紹,有關調查是在三月十四至十五日進行,利用電腦電話訪問輔助系統(CATI),從登記的九萬多個住宅電話中,隨機抽出六千個,將其中一半的號碼後兩位數進行隨機處理,以希望涵蓋未登記的號碼。最後共得到有效問卷八百九十一份,在百分之九十五的置信水平下,允許不超過百分之三點三的誤差。所得數據根據二0一一澳門人口普查的統計資料進行了性別和年齡的加權處理。」(《華僑報》,《新視角學會就政制發展方案調查 六成五受訪者不發表意見》,2012.03.21)筆者認為這麼多人不知道有政制諮詢這回事,也這麼多人不願意發表意見,所以政府舉辦的政制發展諮詢當中所收到部分民意未必能形成主流。他人意見不可以完全代表所有人,民意也絕對沒有主流和非主流之分。輕易地把多數一樣的意見被認為是主流意見,這樣完全忽視其他人發表意見的價值。若許主流意見非常有價值,非主流意見就一點價值都沒有嗎? 筆者認為絕對不是,所有人提出意見都是十分重要的。若果要做到非常有效率地讓所有市民表達其意見,就必須讓定義民意主流與否的度量衡消失,也讓諮詢公眾場內發言機會應以沒有太多社團等身份背景的人為主。
基本法沒有排除普選行政長官
筆者需要再問澳門中華教育會副秘書長岑耀昌兩個問題就是,他有什麼根據証明普選、公投等討論意見離開基本法框架和人大常委決議? 也有什麼根據証明教導學生擁有普選理念會給他們作壞榜樣? 其實《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四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亦就是說吳國昌議員當時在澳門論壇提出澳門政制發展以熊貓命名投票作參考是正確的,絕對不是何潤生議員認為的不設實際。因為政府依法保障澳門市民的一切權利,與澳門未來前途有關所有的決定必須由市民作主,例如選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議員、立法和修法等問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六條亦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自行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事務。」故從「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原則,中央是不會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事務改革作最終決定。另外有媒體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來澳,昨早於路氹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在澳門社會各界人士座談會中指出,基本法不排除普選行政長官,卻排除了立法會全數議員由普選產生。不過,基本法沒有規定普選目標,選舉辦法是在有需要再作修改,而不能在基本法之外設定一個目標,然後提出所謂普選時間表。」(《正報》,《喬:不排除普選特首》,2012.03.02)原來按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的解釋,基本法不排除普選行政長官,而不是沒有可能。
讓學生認識人權與民主有何不妥
從筆者以上幾點可以看出,普選、公投等討論意見絕對不會離開基本法框架和人大常委的決議,澳門中華教育會副秘書長岑耀昌提出這些論點是不能成立的。同時可以說教導學生擁有普選理念絕對不是壞榜樣,相反澳門中華教育會副秘書長岑耀昌為筆者解答在澳門其中一個問題,就是難怪部分澳門市民對民主和人權不太熟悉和熱衷,其原因在此。原來也許部分人認為普選和公投的民主就是民粹,部分人也不了解《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當中的內容。因此當務之急就是要更多人認識《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等法律,讓人們認識如何捍衛自己的人權和民主,懂得如何守法地參與選舉等。其次要做好對民主和人權的教育,設立目的絕不是只求學生在分數的達標,而是在互動教學的過程中讓學生了解民主和人權的意義。像筆者之前撰文所說,建議在澳門創設更多民主和人權教育的課程,現在各式各樣的青年論政課程也可以加入更多民主和人權教育內容,在中小學也可作為通識課程來教育什麼是民主和人權,大中學的學生會發揮其民主和人權教育作用等。因此政府和民間要增強醒民政策的力度,在這裡的醒民政策與愚民政策相對,是指讓更多人認識法律和認識民主、人權的真諦。這樣澳門才會有更多人去追求民主的理念之餘,更多人認識和捍衛人權。其實澳門一直都有推行醒民政策,例如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推廣等,但筆者認為其力度仍不足。若大部分市民對民主和人權仍一點也不懂,那怎麼讓更多人對澳門政制發展發表意見呢?其實當務之急還有一點,就是作為教師也應做好榜樣。這樣做的話有種帶頭做好支持普選,同時也帶領學生支持普選的作用。這樣才有更多人願意發聲,澳門的未來才有希望。
擦鞋言論偏離普世價值
筆者從報導得知澳門中華教育會副秘書長岑耀昌不認同有人指政府上次諮詢是「制造民意、灌水」,而且讓他實在感到不滿。最讓筆者難以相信的是,他竟然認為普選、公投等討論意見會給學生做了一個壞榜樣。所以筆者有兩個疑問就是,岑耀昌先生有什麼理據証明政府上次諮詢非常成功而且有效率地讓所有市民表達其意見? 所有意見完全表達市民的聲音?其實最近也有媒體報道:「有團體就政制發展方案諮詢展開調查,受訪者中有六成五不知道本澳正就政制發展中兩個選舉辦法的修改進行公眾諮詢,同時有六成五以上受訪者表示不會就政制發展發表意見等。新視角學會理事長李略介紹,有關調查是在三月十四至十五日進行,利用電腦電話訪問輔助系統(CATI),從登記的九萬多個住宅電話中,隨機抽出六千個,將其中一半的號碼後兩位數進行隨機處理,以希望涵蓋未登記的號碼。最後共得到有效問卷八百九十一份,在百分之九十五的置信水平下,允許不超過百分之三點三的誤差。所得數據根據二0一一澳門人口普查的統計資料進行了性別和年齡的加權處理。」(《華僑報》,《新視角學會就政制發展方案調查 六成五受訪者不發表意見》,2012.03.21)筆者認為這麼多人不知道有政制諮詢這回事,也這麼多人不願意發表意見,所以政府舉辦的政制發展諮詢當中所收到部分民意未必能形成主流。他人意見不可以完全代表所有人,民意也絕對沒有主流和非主流之分。輕易地把多數一樣的意見被認為是主流意見,這樣完全忽視其他人發表意見的價值。若許主流意見非常有價值,非主流意見就一點價值都沒有嗎? 筆者認為絕對不是,所有人提出意見都是十分重要的。若果要做到非常有效率地讓所有市民表達其意見,就必須讓定義民意主流與否的度量衡消失,也讓諮詢公眾場內發言機會應以沒有太多社團等身份背景的人為主。
基本法沒有排除普選行政長官
筆者需要再問澳門中華教育會副秘書長岑耀昌兩個問題就是,他有什麼根據証明普選、公投等討論意見離開基本法框架和人大常委決議? 也有什麼根據証明教導學生擁有普選理念會給他們作壞榜樣? 其實《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四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亦就是說吳國昌議員當時在澳門論壇提出澳門政制發展以熊貓命名投票作參考是正確的,絕對不是何潤生議員認為的不設實際。因為政府依法保障澳門市民的一切權利,與澳門未來前途有關所有的決定必須由市民作主,例如選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議員、立法和修法等問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六條亦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自行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事務。」故從「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原則,中央是不會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事務改革作最終決定。另外有媒體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來澳,昨早於路氹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在澳門社會各界人士座談會中指出,基本法不排除普選行政長官,卻排除了立法會全數議員由普選產生。不過,基本法沒有規定普選目標,選舉辦法是在有需要再作修改,而不能在基本法之外設定一個目標,然後提出所謂普選時間表。」(《正報》,《喬:不排除普選特首》,2012.03.02)原來按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的解釋,基本法不排除普選行政長官,而不是沒有可能。
讓學生認識人權與民主有何不妥
從筆者以上幾點可以看出,普選、公投等討論意見絕對不會離開基本法框架和人大常委的決議,澳門中華教育會副秘書長岑耀昌提出這些論點是不能成立的。同時可以說教導學生擁有普選理念絕對不是壞榜樣,相反澳門中華教育會副秘書長岑耀昌為筆者解答在澳門其中一個問題,就是難怪部分澳門市民對民主和人權不太熟悉和熱衷,其原因在此。原來也許部分人認為普選和公投的民主就是民粹,部分人也不了解《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當中的內容。因此當務之急就是要更多人認識《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等法律,讓人們認識如何捍衛自己的人權和民主,懂得如何守法地參與選舉等。其次要做好對民主和人權的教育,設立目的絕不是只求學生在分數的達標,而是在互動教學的過程中讓學生了解民主和人權的意義。像筆者之前撰文所說,建議在澳門創設更多民主和人權教育的課程,現在各式各樣的青年論政課程也可以加入更多民主和人權教育內容,在中小學也可作為通識課程來教育什麼是民主和人權,大中學的學生會發揮其民主和人權教育作用等。因此政府和民間要增強醒民政策的力度,在這裡的醒民政策與愚民政策相對,是指讓更多人認識法律和認識民主、人權的真諦。這樣澳門才會有更多人去追求民主的理念之餘,更多人認識和捍衛人權。其實澳門一直都有推行醒民政策,例如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推廣等,但筆者認為其力度仍不足。若大部分市民對民主和人權仍一點也不懂,那怎麼讓更多人對澳門政制發展發表意見呢?其實當務之急還有一點,就是作為教師也應做好榜樣。這樣做的話有種帶頭做好支持普選,同時也帶領學生支持普選的作用。這樣才有更多人願意發聲,澳門的未來才有希望。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
突發意外的拯救千萬不要延誤
日前,有媒體報道:「一名小學五年級男學生上月十八日在
學校體育課上懷疑猝死,其父司徒悅抗昨日到政府總部遞信,質疑校方當日未為在體育課上突然昏迷的兒子及時救治,又謂學校沒有根據家長入學時簽署的授權書,
及時將十二歲的兒子送往醫院救援,以致延誤救治,最終返魂乏術。他指出,事件發生後已聯絡教青局向校方追究責任,但未獲回覆,希望行政長官協助討回公
道。」(《澳門日報》,2012.03.09)在報導中,說明一名小學五年級男學生懷疑在上學校體育課時猝死。這麼年輕的生命就這樣死去,筆者確實感到可
惜和難過,希望他的家人能節哀順變。其實一名學生的安危,家校兩方都有責任。筆者認為家長和校方,都有疏忽的地方。家長疏忽的地方在於深知兒子身體有問
題,為什麼不向校方為兒子作出不適宜上體育課的証明?萬一發生突發意外,情況一發不可收拾,及時送往醫院救援也好,垂危的生命也不能及時得到拯救。所以無
論疾病嚴重與否,都要了解子女能不能夠做劇烈運動? 能不能夠上學校的體育課? 及時更多地了解子女,才能避免不幸的事情發生。
其實校方也有疏忽的地方。從有關報道可以看出:「就讀於勞校小學五年級的兒子司徒卓榮於上月十八日在學校上體育課時跑步昏倒,據悉跑步時並無老師在 場,兒子昏倒時僅被一名同學發現,後經同學通知學校才將兒子送到學校醫護室。他質疑老師竟不在跑步現場,對情況一無所知;此外,兒子為何只送到學校醫療室 而未得到及時救治。家長稱,鏡湖醫院醫生曾表示,兒子是送院太遲,延誤了搶救機會。他認為,勞校是最近該醫院的學校,無法接受因延遲送院而導致兒子失救死 亡。入學時,家長已向學校簽署一份倘學生在校突遇急病便送往鏡湖醫院的授權書,但事發當天學校致電詢問家長擬送往哪所醫院,認為學校行政混亂,處事不當。 學校對兒子延誤救治致死應負責任。」(同上)從觀察勞校公佈學生猝死的報告指出,原來當時有許多老師和同學還在現場,與死者父親到政府總部遞信的信件內容 不太相符。(根據《澳門日報》的文章《勞校公佈學生猝死報告》所載:「按照當日球場的保安監控錄像顯示,當天五乙班同學在緩步跑後,體育老師便叫同學們集 合,分四列橫隊站立,當時體育老師站在第一排學生前面,司徒同學則站在第三排,當老師叫同學們分開一些站好,預備做準備運動時,司徒同學便開始站不穩(監 控錄像顯示的時間是八時五十三分),於是有同學告知站在最前面的老師,老師走去看司徒同學,發覺學生已經暈倒,於是便立即抱他到球場旁邊的校醫室。」) 其實作為班主任應該及時了解學生的身體狀況,如發現學生在身體上有不適,應及時作出一些安全措施。這裡的安全措施是指班主任可代表這位學生,告訴體育老師 說明這位學生不適宜上體育課的要求。另外情況如有危急應把學生送往醫院救援,而不是送往學校醫護室。筆者不是不信任學校醫護室的作用,而是情況危急的時候 送往醫院治療進行急救,是最合適不過。況且鏡湖醫院與勞校的距離這麼近,難以相信有送院太遲的事情發生。不過原來男學生的家長在事發之前深知兒子身體出現 問題,入學時就立刻向校方簽署授權書,授權校方及時將男學生送往醫院救援。原來校方一直都有這份授權書,難以相信校醫還要打電話給家長問要送學生往哪所醫 院的問題(根據《澳門日報》的文章《勞校公佈學生猝死報告》所載:「然後校醫便在電腦上查到該生的家長電話號碼,校醫便打電話徵詢家長要送孩子到哪家醫 院, 家長回答送鏡湖醫院。」) 筆者希望校方應吸取教訓加強對突發危機的應變能力,把所有與學生身體有關的授權書讓校醫知悉和保管,也對死者家屬在這事情上也作出合理解決的安排。希望學 校在從今以後千萬不要再出現同樣的意外,也希望學校在未來應更加注意學生在學校的人身安全。
另外筆者感覺政府和不同的媒體,在這事件上應有不同的責任。政府的責任,應監督每間學校在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有沒有做好。突發事件發生也好,也要 妥善處理家屬提出的訴求。這樣做的話讓公義在社會能夠顯現,也能夠防範於未然。不同媒體的責任在於報導真相之餘,也應把報道放在報紙主要版頁。需要作出批 評的是某主流媒體把這個報道放到內頁E2版,用寥寥二三百字交代事件,而其他報紙則是放在主要版面,圖文並茂的大篇幅詳細報道。其實把意外事件放在報紙開 頭目的是讓更多人有其警惕性,也讓更多人瞭解這意外事件的嚴重性。
其實校方也有疏忽的地方。從有關報道可以看出:「就讀於勞校小學五年級的兒子司徒卓榮於上月十八日在學校上體育課時跑步昏倒,據悉跑步時並無老師在 場,兒子昏倒時僅被一名同學發現,後經同學通知學校才將兒子送到學校醫護室。他質疑老師竟不在跑步現場,對情況一無所知;此外,兒子為何只送到學校醫療室 而未得到及時救治。家長稱,鏡湖醫院醫生曾表示,兒子是送院太遲,延誤了搶救機會。他認為,勞校是最近該醫院的學校,無法接受因延遲送院而導致兒子失救死 亡。入學時,家長已向學校簽署一份倘學生在校突遇急病便送往鏡湖醫院的授權書,但事發當天學校致電詢問家長擬送往哪所醫院,認為學校行政混亂,處事不當。 學校對兒子延誤救治致死應負責任。」(同上)從觀察勞校公佈學生猝死的報告指出,原來當時有許多老師和同學還在現場,與死者父親到政府總部遞信的信件內容 不太相符。(根據《澳門日報》的文章《勞校公佈學生猝死報告》所載:「按照當日球場的保安監控錄像顯示,當天五乙班同學在緩步跑後,體育老師便叫同學們集 合,分四列橫隊站立,當時體育老師站在第一排學生前面,司徒同學則站在第三排,當老師叫同學們分開一些站好,預備做準備運動時,司徒同學便開始站不穩(監 控錄像顯示的時間是八時五十三分),於是有同學告知站在最前面的老師,老師走去看司徒同學,發覺學生已經暈倒,於是便立即抱他到球場旁邊的校醫室。」) 其實作為班主任應該及時了解學生的身體狀況,如發現學生在身體上有不適,應及時作出一些安全措施。這裡的安全措施是指班主任可代表這位學生,告訴體育老師 說明這位學生不適宜上體育課的要求。另外情況如有危急應把學生送往醫院救援,而不是送往學校醫護室。筆者不是不信任學校醫護室的作用,而是情況危急的時候 送往醫院治療進行急救,是最合適不過。況且鏡湖醫院與勞校的距離這麼近,難以相信有送院太遲的事情發生。不過原來男學生的家長在事發之前深知兒子身體出現 問題,入學時就立刻向校方簽署授權書,授權校方及時將男學生送往醫院救援。原來校方一直都有這份授權書,難以相信校醫還要打電話給家長問要送學生往哪所醫 院的問題(根據《澳門日報》的文章《勞校公佈學生猝死報告》所載:「然後校醫便在電腦上查到該生的家長電話號碼,校醫便打電話徵詢家長要送孩子到哪家醫 院, 家長回答送鏡湖醫院。」) 筆者希望校方應吸取教訓加強對突發危機的應變能力,把所有與學生身體有關的授權書讓校醫知悉和保管,也對死者家屬在這事情上也作出合理解決的安排。希望學 校在從今以後千萬不要再出現同樣的意外,也希望學校在未來應更加注意學生在學校的人身安全。
另外筆者感覺政府和不同的媒體,在這事件上應有不同的責任。政府的責任,應監督每間學校在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有沒有做好。突發事件發生也好,也要 妥善處理家屬提出的訴求。這樣做的話讓公義在社會能夠顯現,也能夠防範於未然。不同媒體的責任在於報導真相之餘,也應把報道放在報紙主要版頁。需要作出批 評的是某主流媒體把這個報道放到內頁E2版,用寥寥二三百字交代事件,而其他報紙則是放在主要版面,圖文並茂的大篇幅詳細報道。其實把意外事件放在報紙開 頭目的是讓更多人有其警惕性,也讓更多人瞭解這意外事件的嚴重性。
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
Jacky堅強地面對人生
當筆者每次欣賞香港已故著名歌星陳百強的歌曲作品的時候,就會想起這位曾教導筆者的導師。他就是李俊傑先生,英文名叫Jacky,最近他還在拍攝澳
廣視2011年度處景劇式資訊節目《集智雜誌》,負責演繹總編輯的角色。筆者第一次欣賞Jacky的演出,是在中學校園演出的舞臺短劇《倒數十八的男
孩》。他是香港人,同樣也是澳門人。根據戲劇農莊網頁的介紹,他
是「澳門首個非牟利全職專業劇團「戲劇農莊」創團成員及行政總監、澳門「曉角話劇研進社」總監 (2003-06) 、
Theatresports 註冊專業導師及顧問 ( 香港、澳門、新加坡及馬來西亞 ) 、創作歌手 ( 香港作曲及作詞家協會
CASH 會員 )
、節目主持人、港澳樂評人;創意思維、戲劇、司儀班及流行曲歌唱導師等。」筆者十分喜歡他多才多藝之餘,也佩服他兼任許多要職,負責不同的工作,而生活節
奏從容不迫。也許這些對於他來說,完全不算是什麼有困難的事。
或許各位讀者應該會有個疑問,為什麼筆者每當想起陳百強就會想起Jacky?這是因為筆者曾在澳門文化中心觀看音樂劇《喝彩》,Jacky亦曾在音樂 劇當中演繹陳百強的角色,並親自演唱陳百強的經典歌曲。Jacky演繹這個角色確實讓筆者印象深刻的原因,是由於Jacky的演繹方式把陳百強一生遭遇與 他自己融為一體。千萬不要以為為一位演員演繹一個角色,只是模仿他的外型這麼簡單就算了。是的,作為一位演員必須完全融入自己負責的角色當中,講求形似同 時也要講求內心也與劇中相符。內外兼備地演繹角色,才可以讓這個角色真實地呈現於大家的眼前。其實做人也是一樣,絕對不是外型完美就代表這個人得到一百 分。這就是說若果某個人的內心一直存在不負責任等負面印象,無論這個人如何修飾自己外表,始終讓人感覺這個人是失敗的。至於Jacky演繹這個角色讓筆者 印象深刻的另一原因,在於他非常認真地對待自己從事的職業。他在戲劇當中的那種忘我境界,更加能從中証明「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的道理。
他曾教導筆者兩個課程,第一個課程就是參加某年暑期活動。這個課程叫做「金牌司儀」,當時在戲劇農莊以前的會址舉辦。在學習的過程中,他主要教授作為 司儀的口才技巧和應變能力等。當時筆者才了解到司儀的工作絕不是想像中深奧,也絕不是想像中簡單。這個課程的教育方法絕對不是容易令人感覺沉悶的填鴨式, 而是以小組的模式,在教學與遊戲並重的方法進行教育。這個課程對於筆者的意義是,讓筆者了解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在司儀工作當中是多麼重要。若不懂得如何溝 通,那又如何站在幕前順利完成司儀的工作呢? 另一個課程就是當時在綜藝館舉辦的「一個演出的誕生」,是「藝術教育雪球計劃—校園戲劇大使」其中一個課程。課程主要教授如何撰寫計劃書和推廣宣傳等工 作,這些知識讓筆者逐漸了解一個演出的誕生過程以及意義,還了解許多需要注意的問題。在這兩個課程的內容之外,他也曾教導有關戲劇和人生等知識給筆者。無 論怎樣都好,非常感謝Jacky的教導。
不過筆者在Jacky的「Facebook」帳戶上發現,得悉他最近需要住院。他還講給大家知,他在醫院仍然忙於用電話處理工作,結果被護士發現而受到責 備。由此看來,Jacky十分堅強地面對人生,對自己的事業也從不放棄。但是他應該把身體的安康放在首位,暫且把工作放在一邊,千萬不要再為關心他的人繼 續擔心下去了。筆者希望他的身體能早日完全康復,希望大家也能夠送上由衷的祝福。
或許各位讀者應該會有個疑問,為什麼筆者每當想起陳百強就會想起Jacky?這是因為筆者曾在澳門文化中心觀看音樂劇《喝彩》,Jacky亦曾在音樂 劇當中演繹陳百強的角色,並親自演唱陳百強的經典歌曲。Jacky演繹這個角色確實讓筆者印象深刻的原因,是由於Jacky的演繹方式把陳百強一生遭遇與 他自己融為一體。千萬不要以為為一位演員演繹一個角色,只是模仿他的外型這麼簡單就算了。是的,作為一位演員必須完全融入自己負責的角色當中,講求形似同 時也要講求內心也與劇中相符。內外兼備地演繹角色,才可以讓這個角色真實地呈現於大家的眼前。其實做人也是一樣,絕對不是外型完美就代表這個人得到一百 分。這就是說若果某個人的內心一直存在不負責任等負面印象,無論這個人如何修飾自己外表,始終讓人感覺這個人是失敗的。至於Jacky演繹這個角色讓筆者 印象深刻的另一原因,在於他非常認真地對待自己從事的職業。他在戲劇當中的那種忘我境界,更加能從中証明「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的道理。
他曾教導筆者兩個課程,第一個課程就是參加某年暑期活動。這個課程叫做「金牌司儀」,當時在戲劇農莊以前的會址舉辦。在學習的過程中,他主要教授作為 司儀的口才技巧和應變能力等。當時筆者才了解到司儀的工作絕不是想像中深奧,也絕不是想像中簡單。這個課程的教育方法絕對不是容易令人感覺沉悶的填鴨式, 而是以小組的模式,在教學與遊戲並重的方法進行教育。這個課程對於筆者的意義是,讓筆者了解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在司儀工作當中是多麼重要。若不懂得如何溝 通,那又如何站在幕前順利完成司儀的工作呢? 另一個課程就是當時在綜藝館舉辦的「一個演出的誕生」,是「藝術教育雪球計劃—校園戲劇大使」其中一個課程。課程主要教授如何撰寫計劃書和推廣宣傳等工 作,這些知識讓筆者逐漸了解一個演出的誕生過程以及意義,還了解許多需要注意的問題。在這兩個課程的內容之外,他也曾教導有關戲劇和人生等知識給筆者。無 論怎樣都好,非常感謝Jacky的教導。
不過筆者在Jacky的「Facebook」帳戶上發現,得悉他最近需要住院。他還講給大家知,他在醫院仍然忙於用電話處理工作,結果被護士發現而受到責 備。由此看來,Jacky十分堅強地面對人生,對自己的事業也從不放棄。但是他應該把身體的安康放在首位,暫且把工作放在一邊,千萬不要再為關心他的人繼 續擔心下去了。筆者希望他的身體能早日完全康復,希望大家也能夠送上由衷的祝福。
2012年2月18日星期六
網絡上還有自由空間嗎?
其實每個人能夠在社會上暢所欲言,是作為人的基本權利。
若這個基本權利都失去了,人們生存就難以擁有真正的言論自由。但是筆者觀看根據《正報》在文章《谷歌自我審查
封鎖博客文章》第一段的報導之後,証明網絡上的自由空間已經存在危機威脅:「曾向中國網絡搜尋審查高聲說不的GOOGLE,繼TWITTER之後,也捲入
自我審查風波。GOOGLE被揭推出新機制,容許按照不同國家的規定,審查當地開戶博客的文章內容,若收到『合法要求』,GOOGLE會封鎖有關內容,令
該國網民無法登入觀看,儘管身處其他國家的訪客仍可看到。新機制目前先在澳洲、新西蘭和印度實行,預期最終會在全球執行。」筆者感覺GOOGLE新機制對
現今網絡上的自由空間影響多深的問題,確實令人擔憂。難以相信GOOGLE收到所謂「合法要求」後就可以任意封鎖內容,也難以相信澳洲和新西蘭等也實行這
個新機制,到底這種審查方式如何讓自由空間繼續在網絡上存在?
若GOOGLE在預期最終都會全球執行新機制的話,是不是意味著GOOGLE用戶發表的內容可以被他人按照所謂「合法要求」,因而隨意地封鎖掉呢?
大家可以從《正報》以下的報導,詳細地了解GOOGLE新機制當中所謂的措施:「GOOGLE是於上月初低調透露設立了這個新機制。根據網上公 佈,GOOGLE會按國家重新導向網誌訪客,例如澳洲網民想瀏覽GOOGLE旗下的網誌時, 會自動被導向至功能變數名稱後半部為『.BLOGSPOT.COM.AU』的網址,比原本網址多上代表澳洲的『.AU』。若澳洲官員提出,當地某網誌內容 違反當地法律,而GOOGLE認同其意見,便會在澳洲封鎖該網誌,但在該網址未被判違法的國家或地區,網民到訪仍不受限制。此安排與TWITTER早前宣 佈按國家過濾內容的做法相似,在當地政府的『合法要求』下封鎖推文,但容許外國網民照樣瀏覽。」筆者認為雖然GOOGLE推出這個新機制能維護其他國家的 安全與社會穩定,其中也能夠保障GOOGLE在某國仍然擁有不少市場利益。一間網站公司若接受以言論自由為宗旨而反對所有封鎖機制,其後果就是某國實施禁 止訪問的措施,從而導致某網站完全喪失某國所有的市場利益。為了保障仍然得到某國的市場利益,前提就是要這些網站公司必須尊重某國當地的法律。
據《正報》的新聞所載,了解到GOOGLE官方和牛津大學互聯網研究所的研究員對這次新機制的一致看法:「GOOGLE推出變相審查機制,惹來損害言論 自由的抨擊。網上自由關注組OPEN NET INITIATIVE直指GOOGLE和TWITTER的做法,反映美國網絡巨擘向政府強權屈服的趨勢。但GOOGLE堅稱此舉『有助適當地推動言論自 由』,因為GOOGLE毋須將網誌內容徹底移除,即使網誌無法在法律限制的國家或地區瀏覽,其他地方都能看到,增加處理法律問題的彈性。牛津大學互聯網研 究所的研究員賴特(JOSS WRIGHT)也附和,揚言『GOOGLE的新做法,將能平衡最終用戶的言論自由、合法性與實際情況。』」不過,筆者感覺GOOGLE的局部封鎖未必能有 助推動言論自由,相反會對其言論空間造成很大的限制。就是說其他地方看得到,被封鎖的某國就看不到,可是被封鎖的某國國民就沒有任何權利擁有其言論自由 嗎? 他們提出所謂的一致看法,難道是要犧牲部分人的自由才讓所有人得到更多自由。所以這種新機制所帶出的社會效益實在是見仁見智。
美國的網絡巨擘也向政府強權屈服,難道當今的網絡世界還會有自由可言?或許網絡中再也沒有自由空間的存在,從此網絡世界也變得名不符實。
大家可以從《正報》以下的報導,詳細地了解GOOGLE新機制當中所謂的措施:「GOOGLE是於上月初低調透露設立了這個新機制。根據網上公 佈,GOOGLE會按國家重新導向網誌訪客,例如澳洲網民想瀏覽GOOGLE旗下的網誌時, 會自動被導向至功能變數名稱後半部為『.BLOGSPOT.COM.AU』的網址,比原本網址多上代表澳洲的『.AU』。若澳洲官員提出,當地某網誌內容 違反當地法律,而GOOGLE認同其意見,便會在澳洲封鎖該網誌,但在該網址未被判違法的國家或地區,網民到訪仍不受限制。此安排與TWITTER早前宣 佈按國家過濾內容的做法相似,在當地政府的『合法要求』下封鎖推文,但容許外國網民照樣瀏覽。」筆者認為雖然GOOGLE推出這個新機制能維護其他國家的 安全與社會穩定,其中也能夠保障GOOGLE在某國仍然擁有不少市場利益。一間網站公司若接受以言論自由為宗旨而反對所有封鎖機制,其後果就是某國實施禁 止訪問的措施,從而導致某網站完全喪失某國所有的市場利益。為了保障仍然得到某國的市場利益,前提就是要這些網站公司必須尊重某國當地的法律。
據《正報》的新聞所載,了解到GOOGLE官方和牛津大學互聯網研究所的研究員對這次新機制的一致看法:「GOOGLE推出變相審查機制,惹來損害言論 自由的抨擊。網上自由關注組OPEN NET INITIATIVE直指GOOGLE和TWITTER的做法,反映美國網絡巨擘向政府強權屈服的趨勢。但GOOGLE堅稱此舉『有助適當地推動言論自 由』,因為GOOGLE毋須將網誌內容徹底移除,即使網誌無法在法律限制的國家或地區瀏覽,其他地方都能看到,增加處理法律問題的彈性。牛津大學互聯網研 究所的研究員賴特(JOSS WRIGHT)也附和,揚言『GOOGLE的新做法,將能平衡最終用戶的言論自由、合法性與實際情況。』」不過,筆者感覺GOOGLE的局部封鎖未必能有 助推動言論自由,相反會對其言論空間造成很大的限制。就是說其他地方看得到,被封鎖的某國就看不到,可是被封鎖的某國國民就沒有任何權利擁有其言論自由 嗎? 他們提出所謂的一致看法,難道是要犧牲部分人的自由才讓所有人得到更多自由。所以這種新機制所帶出的社會效益實在是見仁見智。
美國的網絡巨擘也向政府強權屈服,難道當今的網絡世界還會有自由可言?或許網絡中再也沒有自由空間的存在,從此網絡世界也變得名不符實。
澳門文學節需要改進的三個方面(訊報 10/2)
在上星期六,首屆澳門文學節終於勝利閉幕。澳門文學節的成績有它可觀之處,在於能夠首次地舉辦此類活動推廣澳門文學,同時也能夠促進其他澳門文化的發展。
其次筆者觀察澳門文學節的過程中,也能感受到政府對澳門文學發展的重視。這個活動項目能否成功,與政府態度重不重視是息息相關的。若果政府對澳門文學發展
一點也不給予重視,澳門文學節就沒有可能出現在大家的眼前。可是它也有需要改進的地方,這些問題若果不去解決,就會影響來屆文學節整體質素之餘,也影響外
界對澳門文學的整體形象。所以這些問題的解決,得到的益處高於一切。
那麼首屆澳門文學節有什麼地方需要改進呢?筆者認為澳門文學節有三個方面需要改進,其中第一個方面是有關活動的宣傳問題。筆者觀看首屆澳門文學節的場刊有 關記錄,知悉活動擁有許多贊助給予支持。証明這個活動在金錢上的運用,是不存在問題的。但難以明白的是,筆者從參加一個有關澳門文學的座談會可以觀察到, 這些活動會如此很少聽眾的參與,難道在澳門熱愛文學的人是這麼多嗎?座談會熱烈程度不高而導致負面影響的存在,其負面影響表現於對澳門文學許多不太好的印 象帶給不同嘉賓和聽眾之餘,也體現不到座談會的預期效果。在這個問題上,筆者建議舉辦活動應該撥出更多資源投放到宣傳的工作上。宣傳工作影響著一個活動的 成敗,若宣傳工作做得好,會場自然就不會這麼冷淡。
筆者從參加有關澳門文學的座談會上,也了解澳門文學節還有另一方面需要注意。這個問題就是首屆澳門文學節的座談會方式不太合乎廣大聽眾需要,會場發問機會 少和時間的體貼不足。這種座談會也絕對不是一般討論重大決議的閉門會議,而是一種面向外界的交流平台。千萬不要以嚴肅的閉門會議模式,套入這種活動當中。 筆者認為現在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文學本身的性質與其他藝術類別如音樂、電影不同。若要促進與文學有關的座談會達到某一目的,座談會須顧及文學本身性質和其 他人的時間是否閒暇。另外也要必須充分地擁有互動成份,否則若這種座談會過分講求莊重,會帶給廣大聽眾有一種沉悶的感覺,也讓活動不能順利地完成預期達到 的目標。所以千萬不要忽略聽眾的感覺,這種感覺對一個座談會成功與否有很大關係。
最後一個方面,是與場刊有關的問題。雖然感覺場刊的設計,帶給人們有種煥然一新之感。但發現有些問題需要注意,第一個問題就是錯別字。其中翻開場刊的節目 表,會發現「開幕」和「閉幕」寫成「開募」、「閉募」。另外「由澳門筆會辦理」寫成「由澳門筆會辨理」。雖然任何人都難免有時會寫出錯別字,筆者也不例 外。但這麼大的場合理應特別注意校對工作,千萬不要說錯別字影響活動不大。因為文字變了也影響詞語在句子當中的含意,例如「開募」絕對不是指開始,據漢典 網站所載是指「公開招募」的意思。再如「辨理」絕對不是指處理, 據漢典網站所載是指「辨析義理」和「辨別是非」的意思,亦指「申辯」。其次問題就是部分照片和文字看不清,這可能因為設計上出現問題。務求看得更清,是為 了大眾在場刊裡更能從中了解活動舉辦的內容。
論盡今屆澳門文學節未必是最差,也未必是最好。若懂得從中吸取教訓,始終會是一次比一次好!
那麼首屆澳門文學節有什麼地方需要改進呢?筆者認為澳門文學節有三個方面需要改進,其中第一個方面是有關活動的宣傳問題。筆者觀看首屆澳門文學節的場刊有 關記錄,知悉活動擁有許多贊助給予支持。証明這個活動在金錢上的運用,是不存在問題的。但難以明白的是,筆者從參加一個有關澳門文學的座談會可以觀察到, 這些活動會如此很少聽眾的參與,難道在澳門熱愛文學的人是這麼多嗎?座談會熱烈程度不高而導致負面影響的存在,其負面影響表現於對澳門文學許多不太好的印 象帶給不同嘉賓和聽眾之餘,也體現不到座談會的預期效果。在這個問題上,筆者建議舉辦活動應該撥出更多資源投放到宣傳的工作上。宣傳工作影響著一個活動的 成敗,若宣傳工作做得好,會場自然就不會這麼冷淡。
筆者從參加有關澳門文學的座談會上,也了解澳門文學節還有另一方面需要注意。這個問題就是首屆澳門文學節的座談會方式不太合乎廣大聽眾需要,會場發問機會 少和時間的體貼不足。這種座談會也絕對不是一般討論重大決議的閉門會議,而是一種面向外界的交流平台。千萬不要以嚴肅的閉門會議模式,套入這種活動當中。 筆者認為現在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文學本身的性質與其他藝術類別如音樂、電影不同。若要促進與文學有關的座談會達到某一目的,座談會須顧及文學本身性質和其 他人的時間是否閒暇。另外也要必須充分地擁有互動成份,否則若這種座談會過分講求莊重,會帶給廣大聽眾有一種沉悶的感覺,也讓活動不能順利地完成預期達到 的目標。所以千萬不要忽略聽眾的感覺,這種感覺對一個座談會成功與否有很大關係。
最後一個方面,是與場刊有關的問題。雖然感覺場刊的設計,帶給人們有種煥然一新之感。但發現有些問題需要注意,第一個問題就是錯別字。其中翻開場刊的節目 表,會發現「開幕」和「閉幕」寫成「開募」、「閉募」。另外「由澳門筆會辦理」寫成「由澳門筆會辨理」。雖然任何人都難免有時會寫出錯別字,筆者也不例 外。但這麼大的場合理應特別注意校對工作,千萬不要說錯別字影響活動不大。因為文字變了也影響詞語在句子當中的含意,例如「開募」絕對不是指開始,據漢典 網站所載是指「公開招募」的意思。再如「辨理」絕對不是指處理, 據漢典網站所載是指「辨析義理」和「辨別是非」的意思,亦指「申辯」。其次問題就是部分照片和文字看不清,這可能因為設計上出現問題。務求看得更清,是為 了大眾在場刊裡更能從中了解活動舉辦的內容。
論盡今屆澳門文學節未必是最差,也未必是最好。若懂得從中吸取教訓,始終會是一次比一次好!
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舉辦首屆澳門文學節的意義
隨著當代的高科技不斷地盛行,筆者有點害怕未來誰都對用
紙印刷出來的書不感興趣,拿起筆來也不知所措。其實要讓文學的發展走上軌道,社會就必須要有更好的文化氛圍去營造。若果沒有這種文化氛圍,很難讓文學得到
發展。所以在澳門舉辦文學節,充分具有增添文化氛圍的作用。據《澳門日報》在文章《首屆澳門文學節開幕》第一段的報導,可以了解首屆澳門文學節的具體安
排:「句號報為慶祝創刊二十周年而首度舉辦的『文集里程——第一屆澳門文學節』昨日開幕,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等出席主禮。文學節期間,將推出文人交流會,
安排電影播放活動及音樂表演節目,精彩紛呈。」筆者認為澳門文學節的具體安排除了文人交流會之外,也具有電影播放活動及音樂表演節目,代表文學節的成份不
是只有文學這麼簡單。因為文學與其他科學知識具有密切的關係,例如文學與社會學關係甚密,文學不同的創作手法都要從社會當中取材。文學也不是只能獨立於其
他文化藝術類別而表達自身的價值,例如文學可以與音樂結合成為一首動聽的歌曲,再如文學可以與戲劇結合成為有意思的電影等。故文學同時也擁有音樂等其他的
元素,這樣能增進文學本身價值,也能促進更多表現文學的手法。但是,在文學節選擇舉辦有關活動主題涉及的地域要保持適中,不要偏重於外地的同時也不要偏重
於本地。這樣文學節能成為對外交流平台的同時,也能成為促進本地文學發展的作用。
據《澳門日報》報導,出席首屆澳門文學節開幕禮的文化局長吳衛鳴在受訪時稱:「此項有意義的活動值得支持及廣泛推廣,有助推進當局打造『澳門文學館』 計劃,促進本土文學藝術發展。」筆者認為文學館與文學節的區別在於雖然實際運作方式不相同,但對本地文學發展的意義都是相同。其意義都是為了能夠增加文學 的氛圍之餘,也讓更多人認識和熱愛文學。由此看來對於澳門文學節的支持及廣泛推廣,確實能有助推進當局打造「澳門文學館」計劃。不過探討「澳門文學館」計 劃,就必須了解這個計劃的基本內容。據《市民日報》載:「吳衛鳴介紹稱『澳門文學館』集保存文化資產、開展交流活動、展示文學成就等功能於一身。當局希望 通過設立文學館,推動文學創作和閱讀,支援作家及文學團體,同時亦希望為弘揚澳門文學、塑造澳門城市和靈魂貢獻力量。該館的設立,除肩負起收集澳門作家資 料的作用外,亦讓民眾見證澳門文學論述的形成過程,使文人雅士參與和討論,並與公眾交流學問,從而建立起澳門文學的公眾形象,使文學由個人創作成為公共藝 術和公共資源,讓分散澳門各處的文學活動有聚焦之處。」據文化局長吳衛鳴的介紹,原來「澳門文學館」具有多種功能。相信對於澳門文學史的認識在澳門本地和 其他地方仍未有普及性,存放相關澳門文學史料相當困難,文學交流的活動也不能集中。筆者希望「澳門文學館」的設立,能夠實現計劃當中的可能。因為「澳門文 學館」設立後所擁有的功能,能夠解決現在澳門文學界的許多相關問題。不過需要注意是「澳門文學館」當中文學的定義,必須要全面。亦就是說「澳門文學館」千 萬不要只局限於曾得到文學獎或曾刊登雜誌報刊等,就完全算是澳門文學。其中也要包括發表在網上的文學作品,例如網絡詩社發表詩作和網絡上發表的諷刺時弊作 品等。
首屆澳門文學節的成功舉辦是一個新開始,可以讓大家有一個交流和學習文學的平台之餘,也能借助本身優勢發展澳門的土生文學。所以現在筆者最希望的是,這項活動像書展和澳門藝術節般一直舉辦下去。
據《澳門日報》報導,出席首屆澳門文學節開幕禮的文化局長吳衛鳴在受訪時稱:「此項有意義的活動值得支持及廣泛推廣,有助推進當局打造『澳門文學館』 計劃,促進本土文學藝術發展。」筆者認為文學館與文學節的區別在於雖然實際運作方式不相同,但對本地文學發展的意義都是相同。其意義都是為了能夠增加文學 的氛圍之餘,也讓更多人認識和熱愛文學。由此看來對於澳門文學節的支持及廣泛推廣,確實能有助推進當局打造「澳門文學館」計劃。不過探討「澳門文學館」計 劃,就必須了解這個計劃的基本內容。據《市民日報》載:「吳衛鳴介紹稱『澳門文學館』集保存文化資產、開展交流活動、展示文學成就等功能於一身。當局希望 通過設立文學館,推動文學創作和閱讀,支援作家及文學團體,同時亦希望為弘揚澳門文學、塑造澳門城市和靈魂貢獻力量。該館的設立,除肩負起收集澳門作家資 料的作用外,亦讓民眾見證澳門文學論述的形成過程,使文人雅士參與和討論,並與公眾交流學問,從而建立起澳門文學的公眾形象,使文學由個人創作成為公共藝 術和公共資源,讓分散澳門各處的文學活動有聚焦之處。」據文化局長吳衛鳴的介紹,原來「澳門文學館」具有多種功能。相信對於澳門文學史的認識在澳門本地和 其他地方仍未有普及性,存放相關澳門文學史料相當困難,文學交流的活動也不能集中。筆者希望「澳門文學館」的設立,能夠實現計劃當中的可能。因為「澳門文 學館」設立後所擁有的功能,能夠解決現在澳門文學界的許多相關問題。不過需要注意是「澳門文學館」當中文學的定義,必須要全面。亦就是說「澳門文學館」千 萬不要只局限於曾得到文學獎或曾刊登雜誌報刊等,就完全算是澳門文學。其中也要包括發表在網上的文學作品,例如網絡詩社發表詩作和網絡上發表的諷刺時弊作 品等。
首屆澳門文學節的成功舉辦是一個新開始,可以讓大家有一個交流和學習文學的平台之餘,也能借助本身優勢發展澳門的土生文學。所以現在筆者最希望的是,這項活動像書展和澳門藝術節般一直舉辦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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