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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

應給予學生自主發展興趣的權利

雖然林嘉文同學的遺書指出,千萬不要拿他自殺的事借題發揮。不過本人所寫的文章絕對不是借題發揮,而是希望從思考這個悲劇上,反思更多社會的問題,以避免悲劇再發生。上星期,本專欄就在思考這個悲劇,探討了編列歷史的意義,在這個星期就探討教育和出版其中存在的問題。

  據報道指出,雖然林嘉文同學兩本書的出版不用自費,由學校全力支持。不過所有出版安排,原作者不能維持自主意願出書,甚至被迫讓步。按照林嘉文同學生前自述:「二零一四年六月,《當道家統治中國》出版,我提出拒絕配合出版方和學校的任何宣傳,並要求隱瞞年齡、不要炒作。其實《憂樂為天下》出版後的輿論反應,完全合乎我高一出《當道家統治中國》時的擔憂,從初中起就熟悉網路輿情的我太容易想到如今的社會上很多人不太歡迎別人的年少成名,大家對年少有才華的人並不看好,會順理應當地認為其中有作假,或者想當然地料定別人會「傷仲永」。我那時已未卜先知地畏懼媒體的壓力以及被捧殺的可能了,所以實在不願讓自己白白成為這些輿論泡沫下的犧牲品,不想自己寧靜的讀書生活被打擾。更何況,《當道家統治中國》是我自己都覺得有不少遺憾的通俗隨筆,所以更不願炒作了。我為我當時自私的選擇而對讀客公司和西安中學都感到抱歉,以致出第二本書時我沒再好意思推脫出版座談會。」

  其實除了家人有責任關心子女之外,學校應該以尊重學生意願,安排興趣成長的活動。雖然林嘉文同學熱愛歷史,並不是學校所強迫參與,可是最終林嘉文同學出第二本書時迫於無奈,接受學校的新書宣傳活動安排。從林嘉文同學的自述,可見他不太滿意這種安排,並未卜先知被媒體捧殺的可能。該校在這次事件後,在培育學生特殊能力時,應該吸取教訓。

  本人感覺這種不太尊重學生意願的情況,在本澳也有見聞。雖然本人曾經參與所有興趣活動都是出於自願,但是本人在讀中學時有位同學為了避免被老師選中加入合唱團,而被迫在試音時唱走音。還有位同學被老師選中加入舞蹈隊,見到這位同學哭訴不願參與。去年有一間中學被一位老師在報章撰文踢爆,該校強制學生參與校外外語考試,本人去年曾撰文提及這個問題,在此不贅。相信學校或許為增加校譽名聲,讓學生參與不同藝能和體育比賽,是可以理解。不過非學生完全自願參與的活動,雖然能促進學生多元能力,可是會影響學生的身心健康。

  出版社應該以出版書籍的原作者意願和安全為大前提。因為原作者如果没有自己著作話語權,何以體現版權的重要性。可是最終林嘉文同學出第二本書時迫於無奈,接受出版社的新書宣傳活動安排。或許出版社為增加銷量,會想盡辦法炒作宣傳,是可以理解。不過這樣說,絕不是指責出版社很有問題,而是希望媒體宣傳應適可而止。

  中學生能夠出一本學術隨筆或專著,雖然值得鼓勵表揚。可是是否屬於神童,是否屬於天才或奇才,對大家看法來說就見仁見智。加上林嘉文同學未輕生之前還要準備高考,這樣誇大宣傳無疑增加林嘉文同學的許多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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