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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7日星期二

六四?慶祝?紀念?

六四? 慶祝? 紀念? 三個問號代表一個問題就是,六四是慶祝或是紀念?讀者們可以觀察一下,每年在澳門舉辦六四燭光晚會附近,有一個奇怪現象。地點雖然同樣在噴水池一帶,離六 四燭光晚會會場也不遠,就見到一些正在表演慶祝的活動。這些慶祝活動究竟是慶祝什麼?當近距離一看,就知道原來是某青年組織主辦慶祝六一兒童節的活動。為 什麼他們不能選六二或六三舉辦,一定要選六四不可?難道六四都是兒童節?因此最令筆者擔心的是,小朋友如何認識六四。若果某青年組織繼續在六四慶祝兒童 節,小朋友就會認為六四也是兒童節,為什麼六四沒有假放?他們若許更認為六四是值得慶祝的,對真相更是一無所知。因此筆者覺得雖然澳門有集會自由,集會同 時也相當多元化。可是在犧牲許多中國同胞的日子,公開慶祝所謂六一兒童節,筆者會覺得心寒。筆者沒有反對六一兒童節的公開慶祝,認為主要不要影響小朋友對 六四看法的前提下,選擇六四以外的合適日子即可。

中國內地政府最初對六四事件的性質說法,根據《人民日報》的四二六社論就是:「這些事實表明,極少數人不是在進行悼念胡耀邦同志的活動,不是為了在中 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進程,也不是有些不滿發發牢騷。他們打著民主的旗號破壞民主法制,其目的是要搞散人心,搗亂全國,破壞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這是 一場有計劃的陰謀,是一次動亂,其實質是要從根本上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擺在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面前的一場嚴重的政治鬥爭。」後 來六四事件的性質發生變化,從動亂改為風波。剛經歷十年「文化大革命」的中國,部分曾經被打倒的老一輩領導人在改革開放重新站起來後。感受到凡是年青人搞 的活動,就是陰謀鬥爭。凡是年青人搞的活動,就是破壞動亂。其實以兩個凡是來鑑定年青人,是不智的。遊行示威在一個社會來說,是十分正常的事。年青人搞活 動不至於搞散人心,也不至於搗亂全國。如果中國內地政府能夠開明地處理一切,千萬不要過急下定論的話,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雖然歷史是沒有如果,能在未來 的路途上吸取教訓就最好了。

六四事件的另一種性質定義,就是學生民主運動。筆者認為學生民主運動的精神,就是直率地表達自己對政治的意見。在表達的過程中,能夠表達與他人不同的 新觀點。政治與生活息息相關,為什麼要教人不去說政治?培養這種精神並不難,最主要是如何創造空間培養。沒有空間培養,絕對是培養不到精神,論政風氣也改 善不了。例如某人對六四事件有另一種新觀點,發表之後就被他人打壓是絕不應該的,也違背六四學運精神。若想未來的世界更自由、民主、和平、開放,就要由自 己做起,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中國內地現在不能夠公開紀念六四事件,六四等在網絡上也是敏感的詞語。其實他們應該可以,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國公民有集會自 由。筆者不明白中國內地法制對集會自由的定義是什麼?在中國內地,看不到集會自由的存在。因此,筆者十分希望中國內地早日實現真正的集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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