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期天的下午一點多,筆者在澳門塔石廣場見到有位姐姐
拿著簽名紙,正在勸說別人簽名。筆者走近一看,這個活動原來是由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和貓空間主辦的,主要目的是「促請澳門政府盡快定立保護動物法規之步
行活動『凝聚力量關注動物愛人行2011』」。雖然當時還不算太多人,可惜的是筆者要上課緣故沒有參加步行活動,但筆者會精神上支持並在簽名紙上簽名。為
什麼筆者會支持這個活動?因為人類與猛獸的區別之處,在於人類有人的理性。故作為人類要熱衷地運用我們的理性,有責任也有愛心地保護一切小動物。
據《正報》的報導,讓大家了解當時步行活動的實際情況:「此個名為「關注動物愛心行」的遊行活動,由保護遺棄動物協會與貓空間兩團體發起,有約六百市
民參與,不少帶同貓、狗寵物一起遊行,彼等亦攜帶了寫上「尊重生命、請即立法」、「虐殺動物、應判刑事」、「和諧社會、不容虐殺」,以及「不准虐畜」等標
語參加,發起遊行的團體指出,此次是繼零六年後第二次發起同類遊行,促請政府盡快立法保護動物,因為現時本澳無法例保障貓、狗等動物,相關法例亦已過時很
久,即使發現有人虐畜亦難以對之起訴。遊行隊伍拉起「虐畜法、何時立」的大字標額,由塔石廣場出發,至特區總部,遞交有八千四百多人支持立法的簽名。」雖
然
步行活動的規模沒有想像中特別浩大,但市民參與的人數也不少,這樣可以給各位知道愛心的力量是多麼大。若果每個人都沒有愛心的話,難以想像這是什麼世界。
小動物有牠們的生存權,牠們也應該與人類擁有被法律保護的權利。也許促請澳門政府盡快落實保護動物法規立法工作的社會行動,就是一種勇於捍衛動物權益的舉
動。捍衛動物權益的決心,始終如一都不能夠輕易放棄。小動物不被法律保護的後果,造成更多人作出任意虐畜等行為,讓牠們更加生不如死。這種惡劣的社會現
象,更加體現不到何處有和諧社會之治。難以明白的是,為什麼不能盡快立法禁止任意抹殺動物生存權呢?還要等多少無辜動物受害才知道後果嚴重呢?難道其他小
動物的生命不比國寶熊貓珍貴嗎?其實有生命存在的生物都是世界上寶中之寶,絕對沒有品質高低之分,同時也絕對沒有優劣之分。牠們的生存權,更是與人類一樣
平等。若果小動物沒有得到平等的空間,社會上的一切也無法平等。因為人們不懂得用平等方式對待小動物,人們也會用不平等方式對待人類自己。
《蘋果日報》曾報導一段新聞:「為改善因流浪狗入侵、影響校園衛生及師生安全的問題,北護二○○二年時從校內的流浪狗中,挑選脾氣較穩定的小黑與優漢
給予訓練,賦予守護犬任務,自此小黑風雨無阻堅守崗位,驅趕入侵流浪狗,也陪伴夜間留校的師生在校內行動,之後陸續有校犬襪子、討厭、咖啡加入守護校園的
行列,但最年長的小黑地位無可取代。校犬志工隊隊長吳善禾回憶,曾有隊員失戀,小黑像看穿心事一樣,寸步不離地陪伴,讓失戀的隊員忘記壞心情,逐漸走出情
傷。吳善禾說,上月十八日,小黑沒有食欲,整天趴著,送醫檢查發現牠腹部有腫瘤,已轉移至胸腔,隔天辭世,結束牠三千多個守護校園的日子。
護理系助理教授葉明理說,小黑沒有休假,唯一的福利是一件冬季外套,但牠盡忠職守,直到送醫前,牠看到學生仍奮力撐起無力的四肢,搖著尾巴,想給人們歡
樂。」這段新聞可以看出,雖然小動物是人類最好的朋友,但我們要反思是人類自己有沒有出於朋友的心對待小動物。小動物為人類的確付出了許多,所以我們要懂
得感恩。可是虐殺小動物的人有沒有想過牠們的感受,牠們絕對不是為了享受的玩具,也絕對不是賺錢的工具,牠們是您的朋友。
所以我們要有保護小動物的責任,讓牠們永遠不再受虐殺之苦,更讓牠們永遠感受到世間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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