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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政府應當重視澳門愛護動物人士的訴求

    在今年月十八日的晚上,由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在玫瑰堂前地舉辦「818燭光悼念晚會 追討生命何價」集會。悼念集會原先計劃於晚上七點半開始,後來改在晚上八點正開始。參與人數約有四五百人,有些參與者帶同寵物一同參與集會。本人除了參加這天晚上的悼念集會之外,也在要求民署公開相關管理公司及屠夫資料的簽名冊上簽名。動物雖然不會說人類的話語,但動物始終也有生命感覺,希望從人類口中表達出動物的心聲。不過記得有支持環境保育的朋友曾對本人這樣說,難道只有貓狗被人類屠殺而很不開心,豬牛羊雞就好開心嗎?他的話語非常令人反思,感覺保護動物範圍界定和如何保護都值得大家的探討。

   雖然當時的天氣非常炎熱,但無損參與者對參與悼念集會的熱情。許多市民都拿著電子蠟燭燈,悼念被虐殺的動物。悼念集會當中首先由多名來自香港的保護動物團體成員發言,記得其中一位說:澳門人千萬不要因此而灰心,因為出席種集會的人數比香港還要多。隨後來自香港的保護動物團體成員拿出寫著「撐澳門」、「撐動物」、「撐公義」文字的標語牌帶領悼念集會參與者高呼口號。隨後多位澳門市民發言,包括多位現任立法會議員和關注動物權益的人士。也有許多記者也參加悼念集會,他們拿著相機和攝錄機進行拍攝記錄這天晚上所發生的一切,目的是讓更多人了解這天新聞之餘,也有讓更多人關注動物權益。其中發現令人詭異的事,是在悼念集會活動進行之時其中有一隻小狗不斷吼叫。當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成員介紹最近接二連三發生虐畜事件詳情和播放有關片段時,這小狗叫得更為厲害。感覺小狗聽懂人類的說話,似乎小狗都對虐殺動物行為表示極大憤怒。

  有關此次悼念集會的主要觸發點,可從《正報》報道瞭解到:「悼念早前在民署玻璃回收場內被屠殺的唐狗,以及過去被虐殺的動物。有參加者認為,上述案件的處罰太輕,起不了阻嚇作用,由於,遲遲未訂立「動物法」,政府需要對接二連三的虐畜事件,負上責任。」原來悼念集會的主要觸發點,在於不滿政府處罰虐殺唐狗行為太過輕,質疑罰錢何有阻嚇作用?據《澳門日報》早前有報道治安警就事件表示,由於分析事件之後「未能證實該男子屠宰狗隻是供公衆食用,所以未有觸犯相關法律。因此,警方檢控該男子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中有關棄置動物屍體的嚴重違法行為,即將動物屍體或部分肢體投擲或棄置於家中或公共固體廢料的設備或公共地方,按規定罰款七百至二千五百元。警方發出告票後,獲准離開,須自行向民署繳交罰款。」觀察報道可瞭解到,其實處罰過輕原因由於政府遲遲未能成功訂立「動物法」,當局從而未能有更嚴厲法律準則處罰有關人士。雖然高天賜議員在今年四月曾向立法會提出《動物之法律地位及保護》法案動議,但最終以九票反對,九票棄權,四票贊成,該法案而被否決。因高天賜議員在參加悼念集會時曾承諾會在新立法會會期再交「動物法」,故此希望高天賜議員接納不同意見後修改《動物之法律地位及保護》法案再提交到立法會,若許這樣才可以增加法案的贊成率。

    其實香港的執法程度比澳門還要嚴厲,根據《聯合報》在今年七月二十六日的報道:「香港一名狗主日前承認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罪,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個月。案發今年四月,九龍大埔道一幢唐樓的天臺業主,收到住客投訴指天臺有惡臭。警員在天臺中央發現一隻貴婦狗倒斃於翻轉的狗籠內,屍體開始腐爛。被告表示,因怕患病貴婦狗傳染他所養的另外三隻狗,才將牠置於天臺,一時忘記,才疏忽遺留牠在天臺。」原來被告因一時忘記,才疏忽遺留牠在天臺,而導致牠在天臺倒斃,被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個月。觀察到雖然被告一時忘記了,但都被判入獄四個月,可見香港的執法程度的嚴厲。希望澳門有關政府當局應當重視愛護動物人士的訴求,其次可結合澳門社會實際,同時還要參考更多其他地方是如何處理這些問題而進行決策。

    在悼念集會的結尾,保護遺棄動物協會的成員將許多個電子蠟燭燈拼接成黃色的「虐畜法,何時立」六個大字。在悼念集會的結束之際落了一場小雨,也許晚悼念被虐殺的動物活動感動了上天。可見這天晚上的悼念集會完滿成功,寄望這個有關動物保護問題始終能完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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