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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
對設立中國國安會問題上的一些擔憂
文友未熄最近在《訊報》專欄上發表兩期文章,他其中發表一篇文章《國安會成立的必要》認為非常支持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決定設立中國國家安全委員會 的意見看法,後來他在文章當中再作一些理據分析而推斷他自己為何支持當局這個決定。他的這些理據分析推斷,從而引起部分網民的熱烈討論,這篇文章更曾被十 多人在社交網站臉書上分享,其中也得到香港愛護香港力量行動召集人陳淨心在社交網站臉書上表示認同。現在本人不是借此文反對維護國家安全,而是希望從此文 章當中,讓讀者思考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存在有哪些令人擔憂問題,還有存在有哪些疑問。
瞭解中國國情的讀者都應該會瞭解到,當地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進行輿論控制,中國人基本人權能否保障令人擔憂。許多國內的維權人士,都以危害國家安全為 名的罪名而被捕。例如劉曉波因在二零零八年起草《零八憲章》,同時發起簽名行動而被捕,最後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 徒刑十一年。其妻子劉霞被長期軟禁在家中。其實對維護國家安全進行立法甚至執法的時候,必須清楚瞭解哪些行為屬危害國家安全?若果有關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沒 有切實定義到,中央政府就對維護國家安全進行立法甚至執法,當局這樣又如何落實或維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利。中央政府當局應依法治 國,在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也應做好維護公民權益的有關工作。這樣能夠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也能體現憲法精神。正如文友未熄最近在《訊 報》發表另一篇文章《從醫療事故看內地國安》當中認為「其實,要讓國家真正安全,首先就是要人民活在安全、公平和正義之下。」
其次香港《蘋果日報》報道指出:「據透露,國安會組成包括外交部、國防部、總參謀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商務部、中宣部、中聯部,以及港澳辦、中聯 辦、國台辦、僑辦等部門,換言之這些部門主管將是國安會成員。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和佔中發起人陳健民等泛民人士,對北京將港澳辦加入國家安全委員會內感震 驚,認為北京以國家安全為名,進一步加強干預香港內部事務,打壓反對聲音,相信很快會落實二十三條立法,製造更大的白色恐怖。」據報道指出國家安全委員會 組成結構也包括港澳辦和中聯辦,這是否影響一國兩制在港澳地區落實令人擔憂。雖然香港特別行政區未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但澳門特別行政區早已為《基本 法》廿三條立法。需要注意的是這絕不是危言聳聽,也不是誇張作大,雖然澳門已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而未出現有關問題也罷,都不能對自己作為公民而擁有的 權益是否損害而掉以輕心。中央政府和港澳特區政府當局在重視維護國家安全問題的同時,特別是設立國安會之後,應安排措施保障港澳特區「高度自治」以及「港 人治港」、「澳人治澳」的基本政策能繼續順利地推行。
雖然筆者感覺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設立令人有以上兩點擔憂,其實還有兩點疑問。第一個疑問就是到底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設立是為了針對誰而設?或許有人會認為 是針對香港港獨份子和支持佔中人士,或許有人會認為是針對中國與周邊國家或地區之間的海界是否穩定,或許有人會認為是針對其他支持少數民族獨立份子。希望 當局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維護國家安全,是堅持以保護人民安全為重要前提。另一個疑問就是雖然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政治體制變革,但國家安全 委員會的組成橫跨這麼多部門會不會造成委員會權力過大?這些疑問都非常值得思考,希望當局者會居安思危,懂得什麼時候採取什麼措施而讓事情達到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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