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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

強硬打壓高度自治港人反彈 —一國兩制白皮書違反原來的承諾


在上週本專欄提到,《一國兩制白皮書》的爭議點其中在於中央解釋一國與兩制的關係時,認為中央對香港具有「全面管治權」,所謂高度自治權是由中央授予多少就有多少等。《一國兩制白皮書》在港出臺之後,雖然有些學者認為「白皮書」只是一本政治檔而沒有太大法律效力,但是在香港反應極大。這是由於在中國大陸經常有國家領導人發表工作報告和出席活動講話時,或者是官方宣傳,都會其中高舉什麼「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澳)人治港(澳)」的口號。但《一國兩制白皮書》所講的內容與官方宣傳強調的不一樣,而令許多港澳市民和關注中國「一國兩制」人士感到困惑。其實可翻閱時任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當年有關「一國兩制」的著作文獻,可瞭解到他不太同意「完全自治」的做法,同時觀察到現時為止而沒有發現著作文獻有「全面管治權」的字眼。

  以下就為大家引用部分時任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當年著作文獻的文章句子,讓大家瞭解他當年對「一國兩制」是什麼看法。

中央會隨時收回特區特別行政政策嗎?

  「香港繼續保持繁榮,根本上取決於中國收回香港後,在中國的管轄之下,實行適合於香港的政策。香港現行的政治、經濟制度,甚至大部分法律都可以保留,當然,有些要加以改革。」(《鄧小平文選》第三卷 《我們對香港問題的基本立場》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在這段可以看出時任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在會見時任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時指出,香港是否繼續保持繁榮取決於中國收回後管轄之下,而實行適合香港的什麼政策。同時中央處理澳門問題的設想與解決香港問題一樣。似乎在這裡出現「管轄」一詞,若中央沒有在這地方制定實行高度自治政策,這代表中央可能會隨時收回這地方的高度自治。中央是否會隨時收回特區「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政策,這點是許多人較為擔心的問題。

怎樣定高度自治的高度?

  「問題的核心是祖國統一。和平統一已成為國共兩黨的共同語言。但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我們希望國共兩黨共同完成民族統一,大家都對中華民族作出貢獻。我們不贊成臺灣「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不能沒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自治」就是「兩個中國」,而不是一個中國。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統一後,臺灣特別行政區可以有自己的獨立性,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制度。司法獨立,終審權不須到北京。臺灣還可以有自己的軍隊,只是不能構成對大陸的威脅。大陸不派人駐台,不僅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臺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臺灣自己來管。中央政府還要給臺灣留出名額。」(《鄧小平文選》第三卷 《中國大陸和臺灣和平統一的設想》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我們從時任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著作可看出,地方上主權屬中國內地不變而治權高度自治,是他為瞭解決臺灣問題而提出「臺灣特別行政區」。要保證港澳臺繼續保持繁榮,同時要實現一統,必須要達到和平與平等原則,所做辦法必須有利於港澳臺和中國大陸的互利繁榮。由於港澳主權已回歸中國大陸,已不存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可行性。但中央不能原全反對或否定港澳市民對於國防和外交以外,對本地民生事務擁有自決權,因為這應是體現「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澳)人治港(澳)」的有效辦法。否則難以體現港人治港和澳人治澳。所以在港澳所辦的公投活動,就算沒有法律效力都好也能得以體現民意。

  至於解決臺灣問題,應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前提下解決。統一後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在和平與平等原則下,形成同時可代表兩岸政治實體的機構。沒有平等原則,不能完全解決兩岸問題。至於兩岸統不統一還是維持原狀,都要同時多詢問兩岸人民意見。

鄧小平曾說政策「誰要變人民就會反對」

  時任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曾經說「今天我要告訴大家,我們的政策不會變,誰也變不了。因為這些政策見效、對頭,人民都擁護。既然是人民擁護,誰要變人民就會反對。聯合聲明確定的內容肯定是不會變的。我們中央政府、中共中央即使在過去的動亂年代,在國際上說話也是算數的。講信義是我們民族的傳統,不是我們這一代才有的。這也體現出我們古老大國的風度,泱泱大國嘛。」(《鄧小平文選》第三卷 《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一九八四年十月三日) 希望中央說話要算數,同時相信鄧小平所說的誰要變人民就會反對。中央千萬不要破壞中國在當今世界的信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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