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澳門總督嘉樂庇草簽兩份與平息一二三事件有關重要文件 附原大圖免費下載
圖為本版主編建燁收藏澳門日報六十周年紀念特刊,其中一頁相關頭版。由於當時中國大陸正處於文革時期,澳門日報屬親共報章,故此報刊特色非常嚴重文革色彩。
1967 年 1 月 29 日 數百人集合在澳門商會大樓,進行文件簽署儀式,澳門總督嘉樂庇由數名隨行人員陪同,在 13 人委員會成員面前草簽「澳門政府對澳門各界同胞代表所提抗議的答覆」以及「澳門政府接納和執行廣東省外事處處長提出的四項要求的文件」。澳葡政府以現金支付賠償經費共計 2058424 元。抵制葡萄牙人的「三不」制裁運動在同日也結束。
這個1967 年 1 月 29 日澳門日報頭版所報新聞,主要有三條。首先是引言,報道澳葡政府如何低頭認錯,澳門左派如何在黨和國家,香港左派支持下,如何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毛澤東思想當中的階級鬥爭理論,教唆許多年輕人造反有理)取得勝利。第二條同第三條新聞則是「澳門政府對澳門各界同胞代表所提抗議的答覆」以及「澳門政府接納和執行廣東省外事處處長提出的四項要求的文件」的全文。
原大圖免費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c-hhbb7SnhEORGJtswol2iT9b3xS0aiy/view?fbclid=IwAR2LXLxulqoLpcW7LlEUI51f-6vWVI0iwpyBBZGlEv2mxoaAIl711qztDl8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