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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
為何澳門沒有公開紀念何賢逝世三十周年活動?
本文刊登之時,正是曾有「外交大臣」、「影子澳門總督」、「澳門王」之稱的港澳知名人士何賢逝世三十周年,他對澳門近現代歷史發展和廣州在改革開放以來發展都有影響。但難以相信的是曾經其中影響澳門一時的風雲人物在其逝世三十周年之際,為何沒有任何什麼公開紀念活動出現?
要積極把握機會累積人生經驗
雖然從未真正見到何賢本人,但有關何賢的生平事蹟在維基百科條目可找到,在澳門的圖書館等放置有關澳門資料的地方也可找到。希望不同立場人士,不能因立場不同而廢他人言。要吸收他人曾經成功的經驗,去借古鑒今地處理不同的事情,讓一切事情能夠事半功倍。以下與何賢有關的生平事蹟主要參考有關文獻書籍和維基百科條目。
何賢在一九零八年十二月一日,番禺嶽溪鄉應塘村出生。後來他曾經在私塾讀了三年書。十三歲的他在親友介紹之下就在廣州進行工作,在兩年後更得到賞識到順德縣陳村鎮的一間商店做掌櫃。十九歲的他和何善衡、馬子登集資一萬元在廣州開辦「匯隆銀號」,並被推舉為「匯隆銀號」的經理。何賢後來於一九三八年在香港經商。這樣看來何賢從少年時期開始得到從事經商經驗,也看出他積極地把握每一個人生機會去累積經驗。因為機會不會隨處可得,機會不會永遠等著你,有些機會也未必完全適合自己。所以把握機會的同時,都要判斷機會是否完全適合自己而去爭取。
任何時候處事都需勇氣和注意審時度勢態度
香港在一九四一年被日本軍隊所佔領,何賢從香港逃難到澳門。到了第二年,他在馬萬祺、何善衡及傅老榕等人在開設大豐銀號的時候被邀請擔任為經理。他同時成功爭取在澳門發行澳門幣,從而解決港元在市面上嚴重缺乏流通。他與高可寧、傅老榕等人就在一九四三年,於拱北關閘說服日本軍隊,成功解除日本軍隊對澳門進行封鎖以解決當時糧食價格暴升的問題。日本特務黃公傑的手下毆打澳葡警方,澳葡警方就召集許多警隊包圍當時黃公傑所入住的東亞酒店,而日本特務同時作反包圍,他趕到酒店成功說服日本特務,從而避過流血衝突,他因而有澳門「外交大臣」之稱。到了一九四三年,他和羅保、鍾子光等人合辦「和安黃金公司」,「和安黃金公司」主要經營黃金買賣。「大豐銀號」在一九四五年的時候,多名大股東在香港光復後返回香港發展,他則答應傅老榕繼續留在大豐銀號擔任總經理,成為「大豐銀號」銀號的大股東。有「澳門賭王」之稱的傅老榕在一九四六年被綁架,他得到新馬師曾幫助之下,在開價贖金九百萬的十分之一數目把傅老榕救出。觀察這段何賢的生平,可瞭解到他除了積極把握每一個人生機會之外,還重視構建每一個人際關係,去走自己要走的路。的確沒有一個良好的人際關係,難以順利地與其他人合組公司。同時他以自己處事手法大膽勇敢和處事思考能力敏捷,從而解決日軍對澳門封鎖以解決糧食價格暴升,有「澳門賭王」之稱的傅老榕被綁架等問題。
何賢後來於一九五零年正式出任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長。兩年後在澳門與中國大陸交界之間的關閘發生衝突事件,他作為澳門中華總商會正會長和副會長馬萬祺作為中介人,他就與時任澳門政府經濟局長羅保前往中國,參加十七次談判,最後中葡雙方簽署協議而結束這次關閘衝突事件。他在一九五五年被委任為澳門政務委員會的華人代表,以及成立澳門公共汽車公司。到了一九五六年,何賢獲增補為第二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特邀委員。何鴻燊在一九六一年投得博彩專營權,但有人聲稱在其娛樂場當中取其性命,他從中協助游說而讓順利交接賭權。在一九六六年發生的一二‧三事件當中,他後來就與廣東省交涉,促使澳門總督嘉樂庇簽署《澳門政府對華人各界代表所提出的抗議書的答覆》。《愛瞞日報》副社長岩島松在其臉書專頁《愛瞞日報》紀念一二.三事件帖子所說:「今天特區主要的管治集團,大多就是在那事件後佔領了澳門的華人社會管治及文化地位。他們就是我們口中的傳統社團/左派。」
大豐銀號根據新頒布的《澳門銀行法》在一九七一年註冊為大豐銀行,在同一年出任該大豐銀行董事長兼總經理。澳門立法會在一九七六年成立起,他就獲澳門總督委任為官委議員,同時被選為立法會副主席。在一九七八年,他出任第五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委。一九八三年六月,他被選為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他最後於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六日下午十五時二十三分在香港伊利沙伯醫院因癌症而病逝,終年七十五歲。他病逝後,港澳兩地都有隆重的悼念活動。按照婁勝華教授在《行政》第十七卷所寫《澳門法團主義體制的特徵》一文,透露何賢他曾經獲葡國基利斯督大勳章、葡國紅十字會榮譽十字勳章、澳門政府追授英勇金質勳章、澳門市政廳追授「榮譽市民」稱號。觀察何賢的這段生平,可瞭解到由於他繼續以自己處事手法大膽勇敢和處事思考能力敏捷,讓自己人生達到一個又一個高峰,解決一個又一個難題。但可惜的是,他始終解決不了自己身體上的難題。
何賢除了從商經歷和處理澳門近現代史上不同問題令人感到傳奇之外,還熱心於社會公益和關心家鄉廣州的建設。例如根據原載關振東和陳樹榮所著的《何賢傳》,附錄陳樹榮撰寫在一九九八年八月《澳門日報》的《何賢熱心公益服務社會記實》所載,他「捐獻八角亭開辦圖書館」、「紀念父逝派米四十萬斤」、「大批捐款支持家鄉建設」、「捐二十萬支持暨大建校」等。
普及認識本土歷史是提高本土公民意識的一個途徑
同時筆者認為公開紀念何賢絕對不是指要求公開的紀念活動。要像中國「文化大革命」對毛澤東歌功頌德的個人崇拜的形式紀念,而是希望紀念影響澳門深遠的名人誕生逝世周年的時候,能夠舉辦一些遺物展,讓本地居民有一個認識本土歷史的機會,同時讓本地居民瞭解某些事物真正一面,特別是要瞭解澳門傳統社團在中國「文化大革命」期間的表現。普及認識本土歷史,是提高本土公民意識的一個途徑。一個居民對本土歷史若瞭解不足,其歸屬感不能提高之餘,對本地時事難以懂得什麼角度去關心。強調本土教育絕對不是排外,而為的是提高本地居民更好公民意識。
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
對設立中國國安會問題上的一些擔憂
文友未熄最近在《訊報》專欄上發表兩期文章,他其中發表一篇文章《國安會成立的必要》認為非常支持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決定設立中國國家安全委員會 的意見看法,後來他在文章當中再作一些理據分析而推斷他自己為何支持當局這個決定。他的這些理據分析推斷,從而引起部分網民的熱烈討論,這篇文章更曾被十 多人在社交網站臉書上分享,其中也得到香港愛護香港力量行動召集人陳淨心在社交網站臉書上表示認同。現在本人不是借此文反對維護國家安全,而是希望從此文 章當中,讓讀者思考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存在有哪些令人擔憂問題,還有存在有哪些疑問。
瞭解中國國情的讀者都應該會瞭解到,當地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進行輿論控制,中國人基本人權能否保障令人擔憂。許多國內的維權人士,都以危害國家安全為 名的罪名而被捕。例如劉曉波因在二零零八年起草《零八憲章》,同時發起簽名行動而被捕,最後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 徒刑十一年。其妻子劉霞被長期軟禁在家中。其實對維護國家安全進行立法甚至執法的時候,必須清楚瞭解哪些行為屬危害國家安全?若果有關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沒 有切實定義到,中央政府就對維護國家安全進行立法甚至執法,當局這樣又如何落實或維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利。中央政府當局應依法治 國,在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也應做好維護公民權益的有關工作。這樣能夠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也能體現憲法精神。正如文友未熄最近在《訊 報》發表另一篇文章《從醫療事故看內地國安》當中認為「其實,要讓國家真正安全,首先就是要人民活在安全、公平和正義之下。」
其次香港《蘋果日報》報道指出:「據透露,國安會組成包括外交部、國防部、總參謀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商務部、中宣部、中聯部,以及港澳辦、中聯 辦、國台辦、僑辦等部門,換言之這些部門主管將是國安會成員。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和佔中發起人陳健民等泛民人士,對北京將港澳辦加入國家安全委員會內感震 驚,認為北京以國家安全為名,進一步加強干預香港內部事務,打壓反對聲音,相信很快會落實二十三條立法,製造更大的白色恐怖。」據報道指出國家安全委員會 組成結構也包括港澳辦和中聯辦,這是否影響一國兩制在港澳地區落實令人擔憂。雖然香港特別行政區未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但澳門特別行政區早已為《基本 法》廿三條立法。需要注意的是這絕不是危言聳聽,也不是誇張作大,雖然澳門已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而未出現有關問題也罷,都不能對自己作為公民而擁有的 權益是否損害而掉以輕心。中央政府和港澳特區政府當局在重視維護國家安全問題的同時,特別是設立國安會之後,應安排措施保障港澳特區「高度自治」以及「港 人治港」、「澳人治澳」的基本政策能繼續順利地推行。
雖然筆者感覺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設立令人有以上兩點擔憂,其實還有兩點疑問。第一個疑問就是到底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設立是為了針對誰而設?或許有人會認為 是針對香港港獨份子和支持佔中人士,或許有人會認為是針對中國與周邊國家或地區之間的海界是否穩定,或許有人會認為是針對其他支持少數民族獨立份子。希望 當局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維護國家安全,是堅持以保護人民安全為重要前提。另一個疑問就是雖然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政治體制變革,但國家安全 委員會的組成橫跨這麼多部門會不會造成委員會權力過大?這些疑問都非常值得思考,希望當局者會居安思危,懂得什麼時候採取什麼措施而讓事情達到事半功倍。
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
淺論舉辦格蘭披治大賽對澳門整體發展的利弊
格蘭披治大賽已在澳門第六十年舉辦,這項活動對澳門整體發展的影響有利也有弊。雖然這個利弊問題絕對不是討論的最新命題,是否繼續舉辦也有不同的觀點意見。但可歸納總結問題,從而了解利弊問題所在。
至於格蘭披治大賽對澳門整體發展有利的方面,首先在於地方知名度 的提升。格蘭披治大賽車是一項國際性賽事,根據維基百科條目所載 :「賽車大獎賽或稱格蘭披治賽車(英文:Grand Prix motor racing)是法國最早期的賽車運動,其年代可以追溯至189 4年。最初車輛只在一條比較短的道路上作賽,及後賽道演變至跨城 鎮,以考驗車手和車輛的性能。由於當時無封路措施,以致出現意外 的機會率頗高,因此造成不少致命的意外。」在澳門舉辦一項國際性 賽事,讓國際上更多人感覺澳門博彩業文化和世界文化遺產的另一面 ,從而讓更多人知道澳門在國際上的存在。其次直接或間接帶動提高 澳門不同行業的收益。格蘭披治大賽在澳門的舉辦,自然吸引國際上 不同地方的人前來觀賽和遊玩,同時不同會展選擇在這時候舉辦。遊 客的多少變化著收益的多少,這可影響賭場、商店、酒店等與遊客有 關行業的發展。
格蘭披治大賽在澳門的舉辦,據維基百科條目所載是「一眾賽車新星 的搖籃,不少世界知名的賽車手在新人時期,都曾經到澳門作賽」。 其
中包括有「一級方程式世界著名車手羅斯保(Keke Rosberg)、鍾斯(Alan Jones)、柏齊斯(Riccardo
Patrese)、冼拿(Ayrton Senna)、貝嘉(Gerhard Berger)、阿里斯(Jean Alesi)、希爾(Damon
Hill)、舒麥加(Michael Schumacher)、夏健倫(Mika Häkkinen)、艾雲(Eddie
Irvine)、古達(David Coulthard)、巴里哲奴(Rubens Barrichello)、韋倫諾夫(Jacques
Villeneuve)、費斯捷拿(Giancarlo Fisichella)、拉夫舒麥加(Ralf Schumacher)、杜尼(Jarno
Trulli)、希菲特(Nick Heidfeld)、韋伯(Mark Webber)、畢頓(Jenson Button)、佐藤琢磨(Takuma
Sato)、高華利倫(Heikki Kovalainen)、咸美頓(Lewis Hamilton)、尼高羅斯保(Nico
Rosberg)、古碧加(Robert Kubica)、維迪爾(Sebastian Vettel)及蘇迪(Adrian
Sutil)等」。同時由於澳門賽道曲折險要,故此格蘭披治大賽 也是不同地方的車手能夠在此挑戰實力難度之地。
至於格蘭披治大賽對澳門整體發展有弊的方面,首先在於賽車活動存 在一定風險,從而會發生一些意外。例如在一九五四年至今,有十五 位人士意外喪生,其中十二位是來自世界各地的車手,其中包括有菲 律賓籍著名車手羅路(Arsenio Laurel)、香港車手曾社倫、澳門葡籍車手羅沙遼、法國籍車 手邦浩爾(Bruno Bonhuil)、香港車手丘永材等。另外三位就是一九七四年的 一名九歲觀眾湯錦餘和一九九八年的二十五歲消防員李志堅、二千年 的大陸男遊客。其次因澳門地少人多,人口密度大,格蘭披治大賽的 舉行會造成一些擾民情況。由於格蘭披治大賽在澳門舉辦而部分時段 進行局部封路,巴士公司也要改道通行,造成澳門交通的不便。同時 格蘭披治大賽在澳門舉辦期間,造成附近周圍民居的噪音等影響市民 日常生活的問題。
希望政府和舉辦格蘭披治大賽的有關當局能夠審時度勢,促進格蘭披 治大賽對澳門整體發展有利方面程度的同時,對澳門整體發展有弊方 面的影響程度適量地下降至最低。因為澳門是屬於澳門市民大家的, 所有有關舉辦格蘭披治大賽的決策不應只照顧參賽方和遊客,而不理 會市民的感受。
至於格蘭披治大賽對澳門整體發展有利的方面,首先在於地方知名度
格蘭披治大賽在澳門的舉辦,據維基百科條目所載是「一眾賽車新星
至於格蘭披治大賽對澳門整體發展有弊的方面,首先在於賽車活動存
希望政府和舉辦格蘭披治大賽的有關當局能夠審時度勢,促進格蘭披
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
在日常生活中須分清楚辯論與溝通的區別
辯論對於筆者來說是辯明真理,是鍛煉口才的方法,但也是針鋒相對的論辯。不過有關辯論的活動,能提高本澳不同居民論評能力提供一個有力的鍛煉平臺,所以對辯論在社會當中的作用不能忽視。但重視辯論在社會當中作用的同時,都要必須分清楚辯論與日常人與人之間溝通的區別。
現在可用本人最近與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一事,作為一個例子證明辯論活動絕對不能與日常人與人之間溝通相提並論,辯論活動也絕對不能完全替代日常人與人之間溝通。其實本人從來不是在楊穎虹文章《有關公共空間議事者之權利和精神》當中所說「且建燁當時乃本人之面書辯友(他在此事後主動block了本人),過去,我們雖觀點偶有不同,但透過議題討論,相互學習,實屬平常」。本人從未想過與楊穎虹交社交網站Facebook朋友是為了爭辯,加上同她從未參加過什麼辯論比賽和社團,同時從未真正見過臉,彼此從來沒有真正相互學習,根本不算什麼辯友,這只是她個人的無中生有想法認為。
最令人難以想像的是楊穎虹在社交網站公開分享評論留言無中生有搬弄本人是非,歪曲了拙作原意,同時雖然還作為筆會理事發表有關評論說真話,但是在言行上破壞筆會形象。因她在網絡上失言而沒有道歉之餘,她還在文章《有關公共空間議事者之權利和精神》當中提出三個自辯理由:「一、社交網站公開討論實屬平常,一個人以私人帳戶進行討論,進而被牽連至其身份背景,引申至代表性等諸多考量,是否必要?二、在辯論過程中,每個人均有暢所欲言之權利,指出論點、論據、證過過程的謬誤便足,將情況引申至「師德」和「搬弄是非」之設想,是否必要?而這種推論又是否涉及人身攻擊?三、利用發言者某種角色身份上綱上線,質疑其用心,並延伸至專業失德與品格不善等指控,有否有尊重他人之發言?這種做法是否有利公共空間議事氣氛之良性發展?」楊穎虹的三個自辯理由,都體現出她不太在意網絡上的言行舉止。
首先雖然在社交網站公開討論的確屬平常,但同時需要注意個人所屬其他身份參與有關討論而避免失言。例如楊穎虹對外作為筆會理事,雖然她不是該會會長,但無論在該會有多久,因為她作為該會理事而評論該會,都一定程度上對該會形象有影響,故其在網絡上評論有關該會事宜理應慎重。正是她作為該會理事而評論該會,所以提出她意見是否代表該會的疑問。本人印象相信澳門筆會成員都很友善,希望今次只是個別事件。本人也相信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參與社團活動資歷理應比本人多,她應該不會不清楚參與社團必須注意的事項。故此個人以私人帳戶在網絡上進行公開留言討論,特別是社交網站與論壇網名制的不同,其身份背景同時引申至代表性等諸多考量是必要的。諸多考量的作用在於避免失言的同時,也能對自己作為該社團或公司成員一份子所帶出其責任感。
其次令人可笑的是楊穎虹把辯論比賽過程的規則套入互聯網絡世界討論當中。她所指的辯論過程正是類似於辯論比賽和論壇規則,辯論比賽和論壇當中確實可以不注意身份地提出或反駁不同觀點。但互聯網絡世界與辯論比賽過程的規則不同,每個網民與你討論的目的不一定是為了辯論比賽。雖然每個人都有暢所欲言之權利,但不代表以辯論比賽過程的規則為由,就可以任由在互聯網絡世界公開散播不負責任而且傷害別人的言論。為何感覺她似乎每次在網絡上與人討論都以同人辯論比賽心態?就算的確是以辯論比賽心態討論,都不太理所當然應該搬弄是非的論斷反駁對方,難道辯論比賽心態就可大條道理無中生有地在網上抹黑他人嗎? 假若辯論比賽心態就可大條道理無中生有地網上抹黑,去散佈某人或某組織不實的網上謠言,這種做法是否有利於公共空間議事氣氛得到良性發展?難以想像她還說自己「而且本人行文禮貌,言詞絕不包含粗言穢語,人身攻擊和誹謗」。本人相信她對辯論比本人更有認識,理應更加瞭解辯論與溝通的區別。
第三,楊穎虹作為公眾人物而同時有其他現實身份的人,在網絡上發表有關評論,理應她自己對自己發表有關評論負責任。本人沒有利用發言者某種角色身份上綱上線,只批評指出她作為公眾人物而同時有其他現實身份不懂行為錯誤所在,同時不為有關網絡評論負責任,她反說本人上綱上線而有所質疑;還說本人不尊重他人發言,證明她自己一直不知自己錯在哪?其實尊重是必須對等的,個人以私人帳戶同進行辯論討論交流都可以從私下當中交流,何必要公開散播出來? 她只覺得他人只利用發言者某種角色身份上綱上線,而不覺得處於什麼身份在任何地方而應該說什麼話是很可悲的。
至於楊穎虹回應本人反駁她對本人拙作有關評論。觀察在她文章《有關公共空間議事者之權利和精神》,感覺她只是把她自己提出論點意見總結為五點再重申一次,而沒有太多反駁成份,似乎繼續沒有上文下理地觀看本人有關反駁。有關本人反駁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對本人拙作的有關評論,同時她如何在社交網站上散播無中生有搬弄本人是非的有關評論,詳情請看拙作《對兩位澳門筆會理事的回應》一文,在這裡就不去詳述了。
但現在要說的是,本人一直只想對澳門文學發展表達意見,絕對不是楊穎虹在社交網站上公開散佈指責本人是製造分化。不過本人都要感謝各人的關注,也不打算就此件事和楊穎虹糾結,相信世事如楊穎虹從事辯論活動二十年的心得所說「事實勝於雄辯,公道自在人心」,也相信各讀者眼睛是雪亮的。同時就讓楊穎虹自認為正確的一套給學生們做個真實示範,因為這是她的教學自由。希望她在未來日子,認真地改善自己而活得更好。希望所有從事或關心公共空間討論的一切讀者,不因散播不負責任言論而相互排斥,真正做到楊穎虹所指的「百花齊放,共同進步」!
從以上有關例子,大家可發現辯論永遠代替不了日常人與人之間溝通。因為辯論的目標是求「勝」,而日常人與人之間溝通是求「真」,增加相互之間的瞭解。假若以辯論活動的模式完全替代日常人與人之間溝通,只會讓彼此之間感情變得很僵,溝通在日常人與人之間的真正意義也失去了。
現在可用本人最近與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一事,作為一個例子證明辯論活動絕對不能與日常人與人之間溝通相提並論,辯論活動也絕對不能完全替代日常人與人之間溝通。其實本人從來不是在楊穎虹文章《有關公共空間議事者之權利和精神》當中所說「且建燁當時乃本人之面書辯友(他在此事後主動block了本人),過去,我們雖觀點偶有不同,但透過議題討論,相互學習,實屬平常」。本人從未想過與楊穎虹交社交網站Facebook朋友是為了爭辯,加上同她從未參加過什麼辯論比賽和社團,同時從未真正見過臉,彼此從來沒有真正相互學習,根本不算什麼辯友,這只是她個人的無中生有想法認為。
最令人難以想像的是楊穎虹在社交網站公開分享評論留言無中生有搬弄本人是非,歪曲了拙作原意,同時雖然還作為筆會理事發表有關評論說真話,但是在言行上破壞筆會形象。因她在網絡上失言而沒有道歉之餘,她還在文章《有關公共空間議事者之權利和精神》當中提出三個自辯理由:「一、社交網站公開討論實屬平常,一個人以私人帳戶進行討論,進而被牽連至其身份背景,引申至代表性等諸多考量,是否必要?二、在辯論過程中,每個人均有暢所欲言之權利,指出論點、論據、證過過程的謬誤便足,將情況引申至「師德」和「搬弄是非」之設想,是否必要?而這種推論又是否涉及人身攻擊?三、利用發言者某種角色身份上綱上線,質疑其用心,並延伸至專業失德與品格不善等指控,有否有尊重他人之發言?這種做法是否有利公共空間議事氣氛之良性發展?」楊穎虹的三個自辯理由,都體現出她不太在意網絡上的言行舉止。
首先雖然在社交網站公開討論的確屬平常,但同時需要注意個人所屬其他身份參與有關討論而避免失言。例如楊穎虹對外作為筆會理事,雖然她不是該會會長,但無論在該會有多久,因為她作為該會理事而評論該會,都一定程度上對該會形象有影響,故其在網絡上評論有關該會事宜理應慎重。正是她作為該會理事而評論該會,所以提出她意見是否代表該會的疑問。本人印象相信澳門筆會成員都很友善,希望今次只是個別事件。本人也相信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參與社團活動資歷理應比本人多,她應該不會不清楚參與社團必須注意的事項。故此個人以私人帳戶在網絡上進行公開留言討論,特別是社交網站與論壇網名制的不同,其身份背景同時引申至代表性等諸多考量是必要的。諸多考量的作用在於避免失言的同時,也能對自己作為該社團或公司成員一份子所帶出其責任感。
其次令人可笑的是楊穎虹把辯論比賽過程的規則套入互聯網絡世界討論當中。她所指的辯論過程正是類似於辯論比賽和論壇規則,辯論比賽和論壇當中確實可以不注意身份地提出或反駁不同觀點。但互聯網絡世界與辯論比賽過程的規則不同,每個網民與你討論的目的不一定是為了辯論比賽。雖然每個人都有暢所欲言之權利,但不代表以辯論比賽過程的規則為由,就可以任由在互聯網絡世界公開散播不負責任而且傷害別人的言論。為何感覺她似乎每次在網絡上與人討論都以同人辯論比賽心態?就算的確是以辯論比賽心態討論,都不太理所當然應該搬弄是非的論斷反駁對方,難道辯論比賽心態就可大條道理無中生有地在網上抹黑他人嗎? 假若辯論比賽心態就可大條道理無中生有地網上抹黑,去散佈某人或某組織不實的網上謠言,這種做法是否有利於公共空間議事氣氛得到良性發展?難以想像她還說自己「而且本人行文禮貌,言詞絕不包含粗言穢語,人身攻擊和誹謗」。本人相信她對辯論比本人更有認識,理應更加瞭解辯論與溝通的區別。
第三,楊穎虹作為公眾人物而同時有其他現實身份的人,在網絡上發表有關評論,理應她自己對自己發表有關評論負責任。本人沒有利用發言者某種角色身份上綱上線,只批評指出她作為公眾人物而同時有其他現實身份不懂行為錯誤所在,同時不為有關網絡評論負責任,她反說本人上綱上線而有所質疑;還說本人不尊重他人發言,證明她自己一直不知自己錯在哪?其實尊重是必須對等的,個人以私人帳戶同進行辯論討論交流都可以從私下當中交流,何必要公開散播出來? 她只覺得他人只利用發言者某種角色身份上綱上線,而不覺得處於什麼身份在任何地方而應該說什麼話是很可悲的。
至於楊穎虹回應本人反駁她對本人拙作有關評論。觀察在她文章《有關公共空間議事者之權利和精神》,感覺她只是把她自己提出論點意見總結為五點再重申一次,而沒有太多反駁成份,似乎繼續沒有上文下理地觀看本人有關反駁。有關本人反駁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對本人拙作的有關評論,同時她如何在社交網站上散播無中生有搬弄本人是非的有關評論,詳情請看拙作《對兩位澳門筆會理事的回應》一文,在這裡就不去詳述了。
但現在要說的是,本人一直只想對澳門文學發展表達意見,絕對不是楊穎虹在社交網站上公開散佈指責本人是製造分化。不過本人都要感謝各人的關注,也不打算就此件事和楊穎虹糾結,相信世事如楊穎虹從事辯論活動二十年的心得所說「事實勝於雄辯,公道自在人心」,也相信各讀者眼睛是雪亮的。同時就讓楊穎虹自認為正確的一套給學生們做個真實示範,因為這是她的教學自由。希望她在未來日子,認真地改善自己而活得更好。希望所有從事或關心公共空間討論的一切讀者,不因散播不負責任言論而相互排斥,真正做到楊穎虹所指的「百花齊放,共同進步」!
從以上有關例子,大家可發現辯論永遠代替不了日常人與人之間溝通。因為辯論的目標是求「勝」,而日常人與人之間溝通是求「真」,增加相互之間的瞭解。假若以辯論活動的模式完全替代日常人與人之間溝通,只會讓彼此之間感情變得很僵,溝通在日常人與人之間的真正意義也失去了。
2013年11月1日星期五
駕駛執照互認制度令人擔憂的三個因素
筆者經過思考發現,對於《內地駕駛證與澳門駕駛執照的互認∕互換制度》的推行有三個令人擔憂的因素。
首個因素就是擔憂該制度符不符合民意?要了解民意,可從今年十月二十七日的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當中觀察,根據《正報》有關報道指出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部分嘉賓對《內地駕駛證與澳門駕駛執照的互認∕互換制度》提出擔心或質疑的意見:「直選議員吳國昌指出,與大陸融合是必然,但非來者不拒,而是擇善避惡,否則不止政府增加管治困難,亦加深融合過程中的矛盾。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馮金水也認為,兩地融合要市民參與、支持才行,若只政府融合而市民反對就不好,所以任何融合都需要循序漸進。」根據《澳門日報》有關報道指出,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台下多名觀衆擔心甚至反對《內地駕駛證與澳門駕駛執照的互認∕互換制度》:「台下多名觀衆擔心本地已日益嚴重的交通狀況不勝負荷,『就連救護車都經常被塞住』,更憂慮醫療、法律等無法跟進。有觀衆直言,車多勢必增加意外,本澳醫院服務是否能處理?法院處理交通意外的排期最少一年,如果肇事者為內地人,返回原居地後拒絕回澳受審,如何處理?再說經常『爆倉』監獄,又如何容納增加的『犯人』?」雖然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大多數嘉賓和觀眾都提出擔心或質疑,但根據《正報》有關報道指出中港澳直通客貨運輸聯會會長李賢良則表示贊成,認為是「『天跌落來的餡餅』,尤澳人可往內地駕車,『這是好事,值得推動』。」更認為「希望當局以此作為首步,下一步能開放職業司機予外僱擔任,解決行業的司機荒。」
另一方面可從網絡民意當中觀察到,例如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港澳新一代視訊頻道 IMT Channel發布有關「反對粵澳駕照『假互換』」的帖子,當中有五百多人讚好同意,有四十多人分享此帖子。有網友Andy Cheng認為:「雖然我是香港人,但我macau都有好多朋友系到,所以隔岸都要支持」。也有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愛瞞日報官方專頁Macau Concealers」,也發布由該報副社長岩島松撰寫《中澳兩地駕駛執照擬互認 是利?是弊?!》的「愛瞞焦點」圖文帖子,岩島松在這帖子說道:「但即使他們已READY好,但很抱歉,澳門根本無地方容納外來更多司機上路了。大陸人這種「強勢」一批批湧向外的「出行模式」,澳門人真的很害怕。」這帖子受到六百多人讚好關注,有二百多人分享此帖子。更有網民Amy Feng憂慮:「顯然,啊爺想一步一步地要港澳同大陸融為一體,可能不足廿年就連關閘都已經拆埋!......」其實民意應為衡量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或適應社會實際或大眾需要的指標。從觀察多個民意可體現出這項政策措施並不受大家歡迎,建議當局應詳細留意更多民眾不滿意見,更好地瞭解這項政策措施不受大家歡迎的緣故。
其次因素就是擔憂澳門城市的承載量。雖然根據澳門電台消息,交通事務局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廳長賈靖龍強調「粵澳駕照互認是指駕駛資格的互認,不等於可從內地直接駕駛車輛進入本澳,亦不等於可在本澳工作。」但交通事務局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廳長賈靖龍的這個說法,應該仍未可以完全排除民眾的憂慮,建議當局向社會各界作更多溝通,同時對這項政策制度作更多相關介紹,以排除民眾的各種憂慮。另一方面若當局推行《內地駕駛證與澳門駕駛執照的互認∕互換制度》之後,需要思考有什麼有效方法處理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
第三個因素就是擔憂是否與有關法律相抵觸?根據澳門電台消息,交通事務局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廳長賈靖龍解釋說「之所以會討論粵澳駕照互認,是因為將來港珠澳橋落成後,由於橋身內地管轄,沒有駕照互認的話,本澳居民未必能上橋,而且內地可能允許本澳駕駛者以單牌形式進入橫琴,亦需要內地認可本澳駕駛執照。」涉及本澳居民能不能上港珠澳橋,就涉及法律認可的問題。澳門雖然均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中葡聯合聲明》的規定下,落實原有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但推行兩地駕照互認的政策措施,可能會影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中葡聯合聲明》所規定澳門原有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承諾的落實。雖然法律制度可以因實際情況而作出改變,但當局應注意同時思考相關制度的落實是否與有關法律相抵觸。
首個因素就是擔憂該制度符不符合民意?要了解民意,可從今年十月二十七日的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當中觀察,根據《正報》有關報道指出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部分嘉賓對《內地駕駛證與澳門駕駛執照的互認∕互換制度》提出擔心或質疑的意見:「直選議員吳國昌指出,與大陸融合是必然,但非來者不拒,而是擇善避惡,否則不止政府增加管治困難,亦加深融合過程中的矛盾。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馮金水也認為,兩地融合要市民參與、支持才行,若只政府融合而市民反對就不好,所以任何融合都需要循序漸進。」根據《澳門日報》有關報道指出,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台下多名觀衆擔心甚至反對《內地駕駛證與澳門駕駛執照的互認∕互換制度》:「台下多名觀衆擔心本地已日益嚴重的交通狀況不勝負荷,『就連救護車都經常被塞住』,更憂慮醫療、法律等無法跟進。有觀衆直言,車多勢必增加意外,本澳醫院服務是否能處理?法院處理交通意外的排期最少一年,如果肇事者為內地人,返回原居地後拒絕回澳受審,如何處理?再說經常『爆倉』監獄,又如何容納增加的『犯人』?」雖然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大多數嘉賓和觀眾都提出擔心或質疑,但根據《正報》有關報道指出中港澳直通客貨運輸聯會會長李賢良則表示贊成,認為是「『天跌落來的餡餅』,尤澳人可往內地駕車,『這是好事,值得推動』。」更認為「希望當局以此作為首步,下一步能開放職業司機予外僱擔任,解決行業的司機荒。」
另一方面可從網絡民意當中觀察到,例如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港澳新一代視訊頻道 IMT Channel發布有關「反對粵澳駕照『假互換』」的帖子,當中有五百多人讚好同意,有四十多人分享此帖子。有網友Andy Cheng認為:「雖然我是香港人,但我macau都有好多朋友系到,所以隔岸都要支持」。也有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愛瞞日報官方專頁Macau Concealers」,也發布由該報副社長岩島松撰寫《中澳兩地駕駛執照擬互認 是利?是弊?!》的「愛瞞焦點」圖文帖子,岩島松在這帖子說道:「但即使他們已READY好,但很抱歉,澳門根本無地方容納外來更多司機上路了。大陸人這種「強勢」一批批湧向外的「出行模式」,澳門人真的很害怕。」這帖子受到六百多人讚好關注,有二百多人分享此帖子。更有網民Amy Feng憂慮:「顯然,啊爺想一步一步地要港澳同大陸融為一體,可能不足廿年就連關閘都已經拆埋!......」其實民意應為衡量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或適應社會實際或大眾需要的指標。從觀察多個民意可體現出這項政策措施並不受大家歡迎,建議當局應詳細留意更多民眾不滿意見,更好地瞭解這項政策措施不受大家歡迎的緣故。
其次因素就是擔憂澳門城市的承載量。雖然根據澳門電台消息,交通事務局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廳長賈靖龍強調「粵澳駕照互認是指駕駛資格的互認,不等於可從內地直接駕駛車輛進入本澳,亦不等於可在本澳工作。」但交通事務局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廳長賈靖龍的這個說法,應該仍未可以完全排除民眾的憂慮,建議當局向社會各界作更多溝通,同時對這項政策制度作更多相關介紹,以排除民眾的各種憂慮。另一方面若當局推行《內地駕駛證與澳門駕駛執照的互認∕互換制度》之後,需要思考有什麼有效方法處理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
第三個因素就是擔憂是否與有關法律相抵觸?根據澳門電台消息,交通事務局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廳長賈靖龍解釋說「之所以會討論粵澳駕照互認,是因為將來港珠澳橋落成後,由於橋身內地管轄,沒有駕照互認的話,本澳居民未必能上橋,而且內地可能允許本澳駕駛者以單牌形式進入橫琴,亦需要內地認可本澳駕駛執照。」涉及本澳居民能不能上港珠澳橋,就涉及法律認可的問題。澳門雖然均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中葡聯合聲明》的規定下,落實原有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但推行兩地駕照互認的政策措施,可能會影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中葡聯合聲明》所規定澳門原有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承諾的落實。雖然法律制度可以因實際情況而作出改變,但當局應注意同時思考相關制度的落實是否與有關法律相抵觸。
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
對兩位澳門筆會理事的回應
本人上星期在本報專欄寫了一篇文章,名為《政府推動發展澳門本地文學絕不能偏袒於一派》。難以想像的是,本人拙作發表之後立刻有幸知悉得到兩位澳門筆會理事 楊穎虹和太皮的回應。但感到有關回應仍存在一些問題,同時雖然期後本人也旋即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作出相關回應,但鑑於之前相關回應未必大部分讀 者都有留意觀看,所以需要在本報專欄撰寫本文,同時作一些補充。
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同時也是作為一名教師,她對本人拙作的第一個回應如下:「主題思想本無誤,但我不明當中所謂偏袒和壟斷是 如何推論的?恐怕是作者自己對澳門文學的情況並不太瞭解吧?其實寫政論和現時筆會的文學不是同一類,我個人理解是,筆會是其中一類的其中一個比較有實力和 歷史悠久的文學社團,近年澳門又成立了作家協會,和筆會恐怕又是同類的,而主辦文學節的,又是另一個文學群組,還有坊間一些詩社、小說社,當中的人很多又 是重合的,而閣下真的想開展你們那類別的文學,應該也是沒有問題的吧!認同太皮所言,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筆會主辦的比賽和文學公開活動的,當中沒有什麼壟 斷。作為一個文學愛好者,我會支援百花齊放,也會定期收看你指的那些媒體,彼此共同生存,為文學出力,何必相互分化?」
本人在上星期的拙作原意不是不安本份破壞社會安寧,並沒有貶損澳門筆會之意,就算批評都是從善意出發。可能在上星期的拙作寫得不太清楚而讓人誤會,其 實本人拙作原意是希望未來政府能夠對澳門文學問題上更一視同仁,讓非澳門筆會的一切寫作人,包括一般讀者對澳門文學擁有均衡參與發言權利。這些問題若果不 能改善,澳門文學永遠不能更向前發展。雖然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回應時說本人拙作「主題思想本無誤」,但觀察隨後有關回應猶如感覺強烈反對本人以上意見,同 時本人發表有關澳門文學意見之後有猶如被圍攻的感覺,可體現非澳門筆會的一切寫作人,包括一般讀者對澳門文學的發言權存在弱勢,希望只是自己所猶如的感 覺。至於太皮對澳門文學獎的一點回應,感覺其實文章價值絕對不只是主辦單位邀請的評審人評審獎項能夠衡量。如本人曾撰寫文章所說,廣大讀者對文章價值評定 應有其發言權。
感到不太明白的是她說「寫政論和現時筆會的文學不是同一類」。難以想像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還說認同太皮的留言「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筆會主辦的比賽和文學 公開活動的」,但她一句「寫政論和現時筆會的文學不是同一類」的留言,早已反駁太皮的所有留言觀點。其實政治評論只是評論的其中一種,評論作為現代散文是 文學其中一個分支。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與澳門筆會副理事長林玉鳳這麼熟,她應該不會不清楚澳門筆會副理事長林玉鳳都有寫過政治評論。其次澳門筆會的社團名 稱有其廣泛性,《澳門筆會章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其中規定:「本會屬澳門作者組織,定名為『澳門筆會』。」《澳門筆會章程》第二章會員第四條第一點其中規 定:「凡從事文學創作的華籍或華裔作者。」如果澳門筆會不是與其他文學類型同一類的話,其章程也規定只是從事文學創作的華籍或華裔作者參與,建議澳門筆會 應該修改社團章程條文而避免名稱廣泛性。同時若任何人都可以參與澳門筆會的話,希望未來更能舉辦更多非華籍或華裔作者的文學活動,同時主動介紹不同政治見 解的本地文學作者。千萬不要誤會,這個意思絕對不是本人很想被澳門筆會介紹,而是希望以此更能讓任何人都可以參與澳門筆會而更進一步。
還有本人在上星期的拙作從來無說澳門文學節是澳門政府偏袒澳門筆會和澳門筆會壟斷澳門文學界的論據,只是說發覺最近澳門筆會舉辦許多有關澳門文學活 動,難道認同澳門筆會對澳門文學存在貢獻是有錯嗎?加上「壟斷」一詞先出於澳門詩人懿靈在社交網站Facebook公開留言當中,本人在上星期的拙作還未 有用上「壟斷」一詞。澳門詩人懿靈在社交網站Facebook公開留言說:「要正視問題的核心而不應避而不談。核心是壟斷。所以叫有能力的人自己搞出版, 自費出書只能解決出版壟斷。並不能解決其他方面的壟斷。這種種涉及公義的問題已經超乎一個仝人社團的角色。順便說一句由第一本詩集開始,我就不乞人家甚 麼,全部自費。」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現在還要無中生有地反駁本人,作為教師理應注意師德,而瞭解到論據不能胡編亂作。其次感到不太明白的是澳門筆會理事楊 穎虹竟然說澳門筆會從來沒有壟斷澳門文學?但想問為何澳門筆會在多個正式對外場合完全代表澳門文學界呢? 她也說澳門政府從來沒有偏袒澳門筆會,到底她是出於什麼因由?為何辦展覽、文學作品選等與文學有關活動,文化局經常找澳門筆會合作? 為何澳門文學獎等與文學有關活動,澳門基金會經常和澳門筆會合作?
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後來回應說:「但筆會本身不是出版政論的文學組織,筆會有成員寫政論,等於筆會是搞政論的?我是筆會理 事,我搞辯論的,那筆會是否也搞辯論了?筆會的活動和比賽從來都沒有政論,就算你當雜文類有政論涉及相關題材,也都不是閣下你寫作的報章時評文章。你想 做,可以各自做,為什麼要搞分化?文化局本身請筆會做代表,是因為筆會歷史最久、作家最多、業績最好,如同學校找個最出色的同學做畢業生代表致辭。然後, 你就認為畢業生代表是壟斷了這個校園,是不是這樣?哈!」
看來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觀看文章沒有上文下理的習慣,本人在上星期的拙作所指筆會以外另一派文章類型不只是專指政論,同時還包括其他文學作品,作為教 師應該對這些問題會分得清楚嘛! 如果政評文章都不可以在澳門筆會上出現,何以證明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認同太皮的留言「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筆會主辦的比賽和文學公開活動的」?澳門文學因政治 立場不同而存在兩派是澳門社會現實,絕對不是本人創造分化出來,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還搬弄是非反駁他人,還說本人「對澳門文學的情況並不太瞭解」,難道澳 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反對意見立場取向自由?她如此無中生有和搬弄是非地反駁拙作論點,到底是誰在搞大件事和挑起分化?
難以明白她還繼續振振有辭說澳門政府在文學發展沒有偏袒澳門筆會,解釋「是因為筆會歷史最久,作家最多,業績最好。」感謝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說真話而 為本人提供許多論據,澳門筆會現任理事能說澳門文學和筆會現狀真話是個難能可貴的事宜。證明這樣還不算是文化界的小圈子嗎?澳門文學界絕對不只是筆會所 有。本人提出這些問題絕對不是分化澳門文學界,而是希望政府在發展文學問題時要多重視筆會以外的寫作人的意見。澳門筆會雖然是「歷史最久,作家最多,業績 最好」也罷,但始終不能夠完全代表所有寫作人的意見。
喜聞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希望文學界百花齊放,但優秀畢業生代表比喻所有澳門文學寫作人發言權明顯不合適。重申不是屬於澳門筆會的一切寫作人,包括一般 讀者對澳門文學都有其發言權,而不是找個最出色的澳門寫作人做文學代表就可以了事。這樣做實在抹殺其他非澳門筆會的一切寫作人,包括一般讀者對澳門文學的 均衡參與發言權利,同時與希望文學界百花齊放的論調自相矛盾。我們應該去思考一些辦法如何維護每位不同的寫作人和讀者對澳門文學的發言權,而不是思考如何 維護讓最被筆會(楊穎虹)評價為出色的澳門寫作人繼續做文學代表。到底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所作的言論回應是否代表澳門筆會的立場?
難道澳門筆會有文學類型限制?
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同時也是作為一名教師,她對本人拙作的第一個回應如下:「主題思想本無誤,但我不明當中所謂偏袒和壟斷是 如何推論的?恐怕是作者自己對澳門文學的情況並不太瞭解吧?其實寫政論和現時筆會的文學不是同一類,我個人理解是,筆會是其中一類的其中一個比較有實力和 歷史悠久的文學社團,近年澳門又成立了作家協會,和筆會恐怕又是同類的,而主辦文學節的,又是另一個文學群組,還有坊間一些詩社、小說社,當中的人很多又 是重合的,而閣下真的想開展你們那類別的文學,應該也是沒有問題的吧!認同太皮所言,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筆會主辦的比賽和文學公開活動的,當中沒有什麼壟 斷。作為一個文學愛好者,我會支援百花齊放,也會定期收看你指的那些媒體,彼此共同生存,為文學出力,何必相互分化?」
本人在上星期的拙作原意不是不安本份破壞社會安寧,並沒有貶損澳門筆會之意,就算批評都是從善意出發。可能在上星期的拙作寫得不太清楚而讓人誤會,其 實本人拙作原意是希望未來政府能夠對澳門文學問題上更一視同仁,讓非澳門筆會的一切寫作人,包括一般讀者對澳門文學擁有均衡參與發言權利。這些問題若果不 能改善,澳門文學永遠不能更向前發展。雖然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回應時說本人拙作「主題思想本無誤」,但觀察隨後有關回應猶如感覺強烈反對本人以上意見,同 時本人發表有關澳門文學意見之後有猶如被圍攻的感覺,可體現非澳門筆會的一切寫作人,包括一般讀者對澳門文學的發言權存在弱勢,希望只是自己所猶如的感 覺。至於太皮對澳門文學獎的一點回應,感覺其實文章價值絕對不只是主辦單位邀請的評審人評審獎項能夠衡量。如本人曾撰寫文章所說,廣大讀者對文章價值評定 應有其發言權。
感到不太明白的是她說「寫政論和現時筆會的文學不是同一類」。難以想像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還說認同太皮的留言「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筆會主辦的比賽和文學 公開活動的」,但她一句「寫政論和現時筆會的文學不是同一類」的留言,早已反駁太皮的所有留言觀點。其實政治評論只是評論的其中一種,評論作為現代散文是 文學其中一個分支。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與澳門筆會副理事長林玉鳳這麼熟,她應該不會不清楚澳門筆會副理事長林玉鳳都有寫過政治評論。其次澳門筆會的社團名 稱有其廣泛性,《澳門筆會章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其中規定:「本會屬澳門作者組織,定名為『澳門筆會』。」《澳門筆會章程》第二章會員第四條第一點其中規 定:「凡從事文學創作的華籍或華裔作者。」如果澳門筆會不是與其他文學類型同一類的話,其章程也規定只是從事文學創作的華籍或華裔作者參與,建議澳門筆會 應該修改社團章程條文而避免名稱廣泛性。同時若任何人都可以參與澳門筆會的話,希望未來更能舉辦更多非華籍或華裔作者的文學活動,同時主動介紹不同政治見 解的本地文學作者。千萬不要誤會,這個意思絕對不是本人很想被澳門筆會介紹,而是希望以此更能讓任何人都可以參與澳門筆會而更進一步。
還有本人在上星期的拙作從來無說澳門文學節是澳門政府偏袒澳門筆會和澳門筆會壟斷澳門文學界的論據,只是說發覺最近澳門筆會舉辦許多有關澳門文學活 動,難道認同澳門筆會對澳門文學存在貢獻是有錯嗎?加上「壟斷」一詞先出於澳門詩人懿靈在社交網站Facebook公開留言當中,本人在上星期的拙作還未 有用上「壟斷」一詞。澳門詩人懿靈在社交網站Facebook公開留言說:「要正視問題的核心而不應避而不談。核心是壟斷。所以叫有能力的人自己搞出版, 自費出書只能解決出版壟斷。並不能解決其他方面的壟斷。這種種涉及公義的問題已經超乎一個仝人社團的角色。順便說一句由第一本詩集開始,我就不乞人家甚 麼,全部自費。」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現在還要無中生有地反駁本人,作為教師理應注意師德,而瞭解到論據不能胡編亂作。其次感到不太明白的是澳門筆會理事楊 穎虹竟然說澳門筆會從來沒有壟斷澳門文學?但想問為何澳門筆會在多個正式對外場合完全代表澳門文學界呢? 她也說澳門政府從來沒有偏袒澳門筆會,到底她是出於什麼因由?為何辦展覽、文學作品選等與文學有關活動,文化局經常找澳門筆會合作? 為何澳門文學獎等與文學有關活動,澳門基金會經常和澳門筆會合作?
本人所寫的是事實 從來沒有創造分化
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後來回應說:「但筆會本身不是出版政論的文學組織,筆會有成員寫政論,等於筆會是搞政論的?我是筆會理 事,我搞辯論的,那筆會是否也搞辯論了?筆會的活動和比賽從來都沒有政論,就算你當雜文類有政論涉及相關題材,也都不是閣下你寫作的報章時評文章。你想 做,可以各自做,為什麼要搞分化?文化局本身請筆會做代表,是因為筆會歷史最久、作家最多、業績最好,如同學校找個最出色的同學做畢業生代表致辭。然後, 你就認為畢業生代表是壟斷了這個校園,是不是這樣?哈!」
看來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觀看文章沒有上文下理的習慣,本人在上星期的拙作所指筆會以外另一派文章類型不只是專指政論,同時還包括其他文學作品,作為教 師應該對這些問題會分得清楚嘛! 如果政評文章都不可以在澳門筆會上出現,何以證明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認同太皮的留言「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筆會主辦的比賽和文學公開活動的」?澳門文學因政治 立場不同而存在兩派是澳門社會現實,絕對不是本人創造分化出來,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還搬弄是非反駁他人,還說本人「對澳門文學的情況並不太瞭解」,難道澳 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反對意見立場取向自由?她如此無中生有和搬弄是非地反駁拙作論點,到底是誰在搞大件事和挑起分化?
難以明白她還繼續振振有辭說澳門政府在文學發展沒有偏袒澳門筆會,解釋「是因為筆會歷史最久,作家最多,業績最好。」感謝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說真話而 為本人提供許多論據,澳門筆會現任理事能說澳門文學和筆會現狀真話是個難能可貴的事宜。證明這樣還不算是文化界的小圈子嗎?澳門文學界絕對不只是筆會所 有。本人提出這些問題絕對不是分化澳門文學界,而是希望政府在發展文學問題時要多重視筆會以外的寫作人的意見。澳門筆會雖然是「歷史最久,作家最多,業績 最好」也罷,但始終不能夠完全代表所有寫作人的意見。
重申每位不同的寫作人和讀者應對澳門文學有發言權
喜聞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希望文學界百花齊放,但優秀畢業生代表比喻所有澳門文學寫作人發言權明顯不合適。重申不是屬於澳門筆會的一切寫作人,包括一般 讀者對澳門文學都有其發言權,而不是找個最出色的澳門寫作人做文學代表就可以了事。這樣做實在抹殺其他非澳門筆會的一切寫作人,包括一般讀者對澳門文學的 均衡參與發言權利,同時與希望文學界百花齊放的論調自相矛盾。我們應該去思考一些辦法如何維護每位不同的寫作人和讀者對澳門文學的發言權,而不是思考如何 維護讓最被筆會(楊穎虹)評價為出色的澳門寫作人繼續做文學代表。到底澳門筆會理事楊穎虹所作的言論回應是否代表澳門筆會的立場?
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
政府推動發展澳門本地文學絕不能偏袒於一派
根據澳門文化局的最新消息指出:「為向巿民介紹澳門寫作人的創作成就,展示澳門文學發展的歷程,文化局及澳門筆會聯合主辦「文學的形象──澳門寫作人攝影肖像展‧二零一三」,開幕儀式於九月二十五日下午六時半假南灣舊法院大樓舉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吳衛鳴局長、澳門筆會李觀鼎理事長、著名作家邱子維、著名攝影師陳顯耀出席並主禮開幕儀式。是次展期由九月二十四日至十月二十日,免費入場,歡迎文學愛好者參觀。」雖然最近在澳門舉辦更多有關文學活動是一件好事,絕對不會反對。以上報道可看出「文學的形象──澳門寫作人攝影肖像展‧二零一三」南灣舊法院大樓舉行這件事,更證明澳門文化局能與澳門筆會聯合主辦,而對澳門本地文學發展給予重視,讓澳門文學有一個難得的推廣機會。這個活動的突破之處在於文學與攝影的靈活結合,能夠瞭解澳門文學之餘,也可以欣賞攝影,這個活動的確一舉兩得。
但發覺最近許多有關澳門文學活動都與澳門筆會有關係,例如兩屆澳 門文學節都有澳門筆會的其中參與,根據《澳門日報》在二零一三年 一月十五日以《李鵬翥李觀鼎蟬聯會長理事長》的報道指出「理事長 李觀鼎作會務工作報告,指出過去三年分別開辦了定期與不定期活動 ,接待過海內外的文學界人士,與本地社團合辦文學活動,成績顯著 。至今成功舉辦了九屆澳門文學奬、兩屆中篇小說徵稿活動,成為澳 門基金會與民間社團合作的成功範例。在不定期活動中,特別邀請了 著名作家王蒙與澳門作家座談,受到文學愛好者的歡迎。與民署合辦 嘉模講堂,邀得著名作家九把刀、麥家、張大春、葉輝、戰地記者張 翠容、本澳作家冬春軒等主講,多角度闡釋文學。同時配合文化局編 輯出版年度「澳門文學作品選」。另外,該會會員黃文輝、寂然、賀 綾聲、李觀鼎等深入社區、學校介紹文學,推動本土閱讀。」
以上報道可看出澳門筆會對澳門文學的發展與推廣實在功不可沒,也 絕對不能由此而忽視。但因政治立場不同,澳門文學形成兩派。澳門 筆會就是其中一派,澳門文學的另外一派就是還有許多在《訊報》、 《正報》、愛瞞傳媒、論盡媒體、已結束的《澳門勞動報》,還包括 在網上發布等許多撰寫評論文章或其他文學作品的寫作人。他們因與 澳門筆會政治立場不同,而沒有大多參與澳門筆會的活動。若許澳門 筆會也沒有太多重視政治立場不同的寫作人。難以想像鄭煒明先生有 篇曾入選在二零零九年《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文選》文學卷的文章 《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的澳門華文文學》當中介紹澳門筆會是「它 的成員幾乎包括所有在澳門活動的文藝界人士,只有極少數例外。」 其實現在非澳門筆會會員人數,絕對不是極少數。
其實由此還發現另外兩個問題,首先就是非澳門筆會成員一派在澳門 文學地位問題。感覺奇怪的是為何澳門筆會能經常代表整個澳門文學 界說話?從而想起澳門《訊報》專欄作家許旭曾經撰文提倡澳門為公 益筆會的構想,他在這篇文章開頭當中指出四個構想產生的原因,其 一是出發於市民對澳門未來的疑慮,其次是大批書生不再紙上談兵而 作為勇者帶頭作用,其三是「澳門需要一種新的力量去對某些狀態給 予平衡」,其四是同時關心國際、國內、鄰埠形勢。所以非常支持澳 門《訊報》專欄作家許旭提倡澳門為公益筆會的成立,希望這個社團 的成立團結所有為公益的寫作人能促進彼此更多瞭解,同時培養更多 寫作人有為公益的心,也讓不同地方的人瞭解到澳門從事文學人不單 只是澳門筆會一班人。雖然這個澳門為公益筆會一事問題早已公開徵 集意見幾個月,最近還在公開徵集意見中,筆者現在才想出有關意見 出來。不過始終希望這個問題,在不久將來有個理想答案出來。
其次的問題在於感覺奇怪的是為何政府經常只找尋澳門筆會合作發展 與推廣澳門本地文學? 其實政府推動發展澳門本地文學絕不能偏袒於一派,例如是澳門政府 文化局還在籌備當中的文學館建設,澳門文學館展出的展品千萬不能 只有澳門筆會成員作品出現。若澳門文學館的建設只有澳門筆會成員 作品出現,這個博物館不能稱做完整記錄澳門文學的博物館。故此也 看出澳門為公益筆會的成立可作為澳門筆會以外另一個文學界代表, 對推動發展澳門本地文學(包括文學館建設)等問題提出不偏不倚意 見。
澳門文學因政治立場不同而形成兩派
以上報道可看出澳門筆會對澳門文學的發展與推廣實在功不可沒,也
不能忽視的兩個有關澳門文學問題
其次的問題在於感覺奇怪的是為何政府經常只找尋澳門筆會合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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