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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2日星期四
探討實行網絡實名制是否能解決網絡安全
最近留意到一段與網絡安全和網絡實名制有關的新聞。根據報道指出:「早前揭發的特警涉嫌誘騙和性侵案,當中涉及約一百六十名未成年女學生,令社會嘩然。街總駐校服務學生輔導員禤紹生、李逸庭指出,事件反映時朱下青少年高估自己對網絡私隱的掌控度,提醒青少年網上交友須提高警覺,建議社會探討設立網絡實名制的可行性,減低同類案件再度發生的風險。」(《關注青少年網絡交友安全意識 輔導員倡研網絡實名制》,《澳門日報》,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觀察這段新聞報道可瞭解到,由於早前揭發涉及一百多名未成年女學生的案件,該案件是同網上交友有關係,街總駐校服務學生輔導員禤紹生、李逸庭則指出建議社會探討設立網絡實名制的可行性。
這段新聞最重要的新聞關鍵詞是:網絡實名制。網絡實名制的意思,按照維基百科所寫是指「此法規就是要求所有使用網路及服務的人或群體必須要以真實姓名出現或登記。」由於網絡實名制推行與否,影響著許多網民權益能否完善保障,這個議題引起許多網民在網絡社群的熱烈討論。
其實網絡實名制一事,不是一件新鮮的事物。從網絡搜尋器Google當中搜尋瞭解到,韓國曾經推行過網絡實名制但是後來取消,中國內地卻逐步在允許有限度網絡匿名下推行網絡實名制。雖然每一個地區的社會背景不同,互聯網絡環境也未必完全相同,但使用網絡方式或許是相同的。
故此要思考實行網絡實名制是否能解決網絡安全,其實可以參考其他地區推行網絡實名制的效用如何。先參考其他地區推行網絡實名制的效用之後,再套入澳門實際情況去思考,或許這樣可以思考到網絡實名制是否適合於本澳推行。
感覺推行網絡實名制有利也有弊。利處或許在於推行網絡實名制,限制網民使用假名製造破壞社會安定的事端。不過有個疑慮,就是推行網絡實名制未必能完全控制到網絡犯罪之餘,因而限制網民在網絡上的言論自由,這一點就是推行網絡實名制的弊處。要減少一個地方網絡犯罪的數目,當局在社會上就必須首先要做好教育推廣工作,讓民眾瞭解如何安全使用互聯網絡,讓民眾瞭解當發生互聯網絡事情時應如何處理等。其次當局應做好與互聯網絡有關的鼓勵政策,因而鼓勵更多民眾善用互聯網絡。第三就是當局應承諾民眾,在處理與互聯網絡有關的問題時,應以民眾在互聯網絡的權益和安全作為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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