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

加強完善非博彩行業發展空間的必要性

根據《正報》在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的報道:「賭收已跌破每月二百億元的警界線,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曾表示,不排除明年現金分享金額會因此而有所調整,早前又表示,若賭收跌破每月二百億元會採取緊縮政策。現金分享推出已有七年,出席時事節目《澳門論壇》市民表示,雖然認同現金分享隨著經濟週期而調整,但不支持政府取消現金分享。又對一旦減少現金分享金額持反對意見,希望政府建立科學計算現金分享的機制和增加透明度,讓社會知悉。另有意見認為,政府用於自身公共行政、社團活動資助開支大,建議先削減部門及減少對社團活動、慶典的資助,做好節流。」

  隨著中國大陸打貪和澳門經濟環境變更等因素,澳門博彩稅收也隨即轉變,澳門經濟前景也轉變。在最近天氣風雨交加和烏雲密佈環境下,許多市民還冒著準備下雨天氣出席由澳廣視主辦的《澳門論壇》節目。可見市民對澳門經濟前景,特別對當局調整現金分享政策十分重視。市民重視這些議題絕對不是沒有原因。因為在澳門推行已七年的現金分享政策,被坊間或一些學者認為是「掩口費」。

  這種說法或者沒有說錯,政府當局推出大量派糖措施,遊行人數隨即減少了。去年所謂光輝五月,突然有二萬多人上街,七千多人集會反對離譜的高官離保法案,這只是社會坊間民意忽然的反彈。尋根究底地去想想,或許有些人認同區區九千元現金分享,能解決所有問題。同時有些人又或許感覺政府派錢給你,就無必要與政府對著,也認為激進的社會行動未能解決眼前問題。故此,一些人士若提出反對或縮減現金分享的意見,就會立刻驚動一些人的神經。例如崔世安特首剛上臺時,就把現金分享數目稍為改一改,社會上立刻出現很大的不滿民意,最後以現金補助為由增加分享現金的數目。又例如工聯關翠杏曾提出改善現行現金分享政策,就後來被一些社會團體所追擊。

  本人認同建議當局建立科學計算現金分享的機制和增加透明度,同時建議先削減部門及減少對社團活動、慶典的資助的市民意見。因為沒有完善的政府政策機制,根本解決不了問題。檢討政策是否完善,就首先從研究該政策入手。

  本人不會完全否認現金分享政策對社會的作用。因為現金分享只能解決短期或急需解決的經濟問題。但是我們現在需要思考的是,現金分享政策能否解決澳門未來的經濟困境。就澳門經濟長遠發展而言,就家庭或個人經濟長遠而言,只依靠賭收高低和現金分享政策是不健康的。現在當局最需要做的是,就是加強完善非博彩行業發展空間,讓非博彩行業成為讓澳門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感覺本人說這句話,早已超越一次以上。可是仍然發現澳門整體發展偏向以博彩業為主,而感到非常擔心。本人從什麼地方見到這情況?其實本人可從以下幾方面見到。例如一些澳門文化體育等本地人才,由於本地發展該行業或活動空間不足,而走去外地發展,或者代表他方參賽。其實這樣看來,管理這方面的當局,代表這方面的間選界別議員,對這方面責任不足。

  另一方面,現金分享政策在未來是否減少分享現金數目,是否完全廢除該政策,成為未來特區政府較為棘手的問題。這樣看來,這個問題確實考驗到高官管治能力。

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

當局建設澳門公共設施 應先諮詢居民意見

繼當局未經諮詢大眾就移除石排灣公屋斑馬線事件之後,就發生當局未經諮詢大眾就興建石排灣公屋居雅垃圾站。這些事情的發生,讓人反思官民關係應如何改善,也讓人反思如何妥善處理好建設公共設施的問題。

  石排灣居雅大廈居民最近在派發傳單給各單位住戶,在興建垃圾站選址周圍貼反對標語,還有一些石排灣居雅大廈居民打上電台和投稿傳媒,讓事件得到更多社會關注。石排灣居雅大廈居民在今年五月十日和十一日,冒熱和冒雨進行簽名運動,同時召集義工進行「洗樓」。房屋局在與居雅大廈鄰居代表和區錦新議員見面之前,決定出通告暫停垃圾站興建工程,同時指希望能與居民好好溝通。居雅大廈鄰居代表在區錦新議員陪同下,在五月十一日同房屋局就壓縮型垃圾筒設點進行會議。街總石排灣家庭及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最近在其官方FB上,發布成功爭取當局暫停興建工程帖子,被許多石排灣居雅大廈居民指責「抽水」領功。

  首先要進行討論的是,當局決定設置公共設施做法流程對與錯。當局設置石排灣公共設施問題的共通點,其中在於未經諮詢大眾就在公共場所進行公共設施的興建。一直號稱以民為本的當局這樣做法實在難以服眾。因為公共設施的設立影響著周圍環境之餘,同時也影響居民日常生活作息。故此居民是絕對有資格對公共設施興建選址,還有公共設施興建與否等問題發表意見。

  以民為本,就應包含居民的聲音才是根本。脫離居民的聲音,絕對不能算是以民為本。本文所指的居民聲音,是指居民自發表達的訴求,而不是有意參選的社團胡亂代表居民就向政府單方面表達意見的所謂聲音。發現現在有些居民,都對一些社團胡亂代表居民表達意見深惡痛絕。這是由於一些社團以政治利益胡亂代表居民,完全不尊重居民的存在。最近街坊會聯合總會就是一個例子,處理居雅垃圾站問題大多是居雅大廈居民主動齊心出力爭取,可是街總石排灣家庭及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最近在其官方FB上,發布指出街總成功爭取當局暫停興建工程帖子。該帖子完全沒有提及居雅大廈居民主動齊心出力爭取,他們只是放幾張何潤生議員突然過來視察石排灣照片,就說成是街總自己的功勞。有位居雅大廈鄰居在網上說:「當日我在場,你(筆者注:何潤生)企左一陣,聽得出你連件事都未太瞭解,不一會就走左。」本人見到街總作出這種網上帖文很憤怒,其實作為以社會服務為主的參選社團應當首先強調誠信。

  其次所有人應放下家家自掃門前雪的思維,在落樓下簽名反對居雅幾座大門口前建垃圾站的一晚,見到有個路過人,竟然說我不是住這裡就不關我事,而拒絕簽名反對。到時如果在你那頭出事,是否想其他人要用同你一樣心態對待?簽名反對居雅幾座大門口前建垃圾站的原因,主要在於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的環境。可是居民絕對不是完全反對垃圾站的設置,只是選址問題決定上有待官民之間的適當溝通。在原暫停興建工程的工地上,當局應新增休憩設施或環境美化,造福附近居住的居民。
在這個問題上,也看出重設離島民選的市政機構重要性。希望當局在研究重設市政機構的同時,也應同時研究重設離島民選的市政機構可行性。《澳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早已寫明澳門特區政府可以成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市政機構受政府委託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現行建制由於官民溝通不足,因而在社會上產生與民生問題的矛盾,而造成官民矛盾。故此非常需要完善的市政機構,專責處理民生問題,同時促進官民之間的關係。

2015年5月1日星期五

澳門大學校區有沒有拍攝限制的必要?



  繼浸信事件之後的澳門熱門事件,應該是在澳門大學發生的事件。事情就是這麼巧妙,繼澳門的一間中學發生風波之後,就輪到澳門的一間大學發生風波。可見澳門的教育問題,在今年比以往似乎有點問題。

  澳門大學事件的導火線,在最近位於橫琴的澳門大學發生火災時,有位記者到火災的現場進行新聞攝影。可是澳門大學校方以私人地方為由,阻擋這位記者進行新聞採訪報道。其後以澳門大學校方阻擋記者的處理手法是否妥當,這位記者進行新聞採訪報道的處理手法是否妥當,成為最近市民熱門討論的話題。澳門大學橫琴新校區的建設涉及許多公帑,傳媒機構有必要對澳門大學火災滅火工作和學生疏散情況進行詳細報道,因為這些涉及社會大眾的知情權。

  在社會上有意見指出,澳門大學校方無理阻擋這位記者進行正常的新聞採訪報道。這位記者在出席在論盡社址舉辦公聽會時,指責澳門大學校方搶走並損壞這位記者的攝影器材。其實記者的職責在於記錄新聞事實,記者拍攝下來的東西並不代表將所有拍攝資料完全公開社會大眾,因為還要經過編輯部選擇的一關。澳門大學校方這樣對待記者,那又如何令許多傳媒機構在未來放心安排記者到澳門大學進行採訪?本人認為如何正確對待傳媒機構,是企業或個人單位進行公關工作的重要一環。澳門大學校方未能正確對待傳媒機構,受害的始終是澳門大學校方和同學自己。其次搶走並損壞這位記者攝影器材的澳門大學校方人員,須公開道歉並受法律制裁。

  在社會上也有意見指出,這位記者擅自進入大學私人範圍進行拍攝,嚴重損害大學生的私隱權。到底澳門大學校區有沒有拍攝限制的必要?澳門大學一直作為有本身的機關以及財產的公法人,其位於橫琴的澳門大學校區是否屬於私人地方?據本人所知,無論大學是公立或私立也好,所有大學任何地方都是對外開放,大學任何的道路都是公共地方。否則大學會設立出入境許可證,在大學校門口對所有來往人員進行出入境檢查。大學如果需要這樣做又何必?

  另外有許多網民在社交網站FB上New UM Secrets專頁留言,有批評這位記者做法,也有批評澳門大學校方的做法。發現New UM Secrets有些留言非常離題,觀點論證也非常無理片面,說什麼當晚在火災現場的校方人員其實是學生,說什麼澳門大學與記者之間的事件與去年學社內訌有關。所以留言於New UM Secrets的意見只能作參考,不能代表意見的全部。

  澳門傳媒工作者最近發表嚴正聲明,其中指出「本會對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日(二十八)有關澳大火警採訪衝突事件的言論表示非常遺憾,嚴正促請當局以事實為依歸,公正處理事件,而非只是聽信澳大校方單方面的說辭。翻查當日拍攝的照片、未經刪剪的片段,以及在場另外兩家媒體記者親述事發經過,當時學生並未如校方所言穿著「內衣褲」下樓。差之毫釐,謬之千里,有關言論足以對學生及公眾造成嚴重誤導,對新聞工作者的聲譽造成誹謗和傷害。」

  希望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必須正視問題事實,而對事情作適當的處理。本人看過當日拍攝的照片、未經刪剪的片段,從未見到涉及學生私隱而認為不方便公開的鏡頭。雖然不能過份強調新聞自由,但破壞新聞工作者的聲譽絕對不是小事,絕對不應該輕易地去寬容、忍讓而了結此事。

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

浸信校方應公開更多資料釋除大眾疑慮



  最近其中的澳門熱門新聞,非浸信被曝負面新聞事件莫屬,以下簡稱浸信事件。本人作為該校校友,對該校發生的事十分痛心。對該校大部份不再留戀,只對老師和同學有份感恩之情,非常同情現在的部份浸信老師和同學的遭遇。不過撰寫本文絕對不是抹黑他人,也絕對不是特別討好他人。而是希望能以理性的落筆態度探討問題,因而探究出問題的解決辦法。

  這件事的事緣是這樣的。教青局最近就融合生資助問題進行諮詢,一石激起千層浪,許多間本澳學校被踢爆與融合教育資助有關的問題,許多學校的老師和學生也主動發聲,對這個問題表達不滿。《愛瞞日報》FB官方專頁在最近分別刊載浸信中學的老師兩篇來論。這兩篇來論揭露融合教育資助問題、強制學生參與校外多益考試問題、老師勞資糾紛等問題。由於反映的問題矛頭直指浸信中學,浸信中學因而在本澳兩份主流媒體發聲明,否定一切負面指控,以網上媒體失實涉及誹謗為由,要求愛瞞傳媒道歉和更正,同時保留控訴愛瞞傳媒誹謗的權利。浸信的家長會在最近也表態支持浸信校方。本人建立起「撐浸信中學敢言老師 關注浸信校政和融合教育資助」的FB專頁,以希望更多市民關注為目的,最近有二百多人讚好。同時出現許多護校高層的新FB帳號,對反對校方高層的意見進行反駁,但護校高層作用不是太大。一群浸信中學教師最近寫給全體浸信中學生的公開信,在《愛瞞日報》刊登,希望大眾體諒浸信的師生,請求外界不要再抨擊浸信的師生。

  本人對這次浸信事件有幾點疑問,首先浸信到底有無完善讓師生進行投訴的機制?本人認為雖然校方一直有投訴機制,但是為何浸信中學的一些教師還會選擇傳媒,向社會大眾透露方式表達不滿?最近有位聲稱自己是老師的網民,在網上向本人指出校方一直有完善的投訴機制,還說那位不公開姓名的浸信老師來論報章不算是什麼敢言而值得鼓勵的行為,還說本人開FB專頁是自娛不切實際,愛校應該只向校方提意見。其實一個人是否敢言,一定需要公開真實姓名嗎?敢言不在於是否使用什麽名稱發表意見,在於行為上如何敢於表達自己觀點。事情早已到了這個地步,融合資助金涉及公帑,只向校方單方面提意見不是最好的辦法。本人開FB專頁絕非不切實際,目的就是讓更多人關注和瞭解這件事,這樣做非常不切實際嗎?另外,希望浸信老師在工作方面出現的問題,能夠在加強溝通下早日解決。一些老師選擇向傳媒透露不滿必有因,校方高層應改善與老師之間關係加強溝通,及早把問題完善解決。

  浸信校方處理融合教育資助問題有如該校聲明所說嗎?這個問題由於該校聲明,沒有附帶任何有利於大眾清楚瞭解,校方所說是否完全真實的證據。所以校方有必要公開與事件有關的資料,讓大眾查閱,這樣有利於讓大家瞭解,這個事件到底誰是誰非。另一方面 ,培才教育基金的去向也讓部份校友、現在的部份學生所擔心,這些培才教育捐款是否用得其所。浸信校方也應公開所有歷年來培才教育基金的帳目資料,以解除部份校友和現在的部份學生的疑慮。

  浸信校方有如該校聲明所說讓學生可提出不參與校外多益考試活動嗎?本人感覺該校聲明與現時有部份教師、學生在網上透過社交網站和網絡傳媒投訴,有位家長向教青局反映的情況有點不同。浸信校方應清楚向大眾交待,到底校方有沒有決定過這樣做,同時交待是否屬於個別事件。如果屬於個別事件,在校內應由提出投訴的師生和校內中高層組成調查小組調查事件。如果事件影響範圍很大,校方就需要向受影響的人士道歉。同時在此事件發生後應制訂措施,保障學生自由參與選擇活動權利不受侵犯。

  《愛瞞日報》有如浸信校訊FB專頁所說,肆意破壞一間學校名譽嗎?雖然《愛瞞日報》的標題有出點問題,的確是該報的錯失。但是《愛瞞日報》只是負責刊登聲明非本報立場的來論,看不出什麽地方有肆意破壞之處。其實聲明非本報立場的來論,並不是代表該報社的社論。浸信校方其實可以撰寫詳盡的反駁文,投稿該報反駁這些令校方認為不實的來論言論。最近還發現新澳門學社理事長蘇嘉豪在網上向大眾反映,有學校提出要求新澳門學社旗下的愛瞞傳媒停止繼續報道這間學校的新聞。雖然不能證實是否有這回事,但是感覺學校應尊重傳媒的編採自主。

  本人認為,澳門的教育範疇也必須有光輝的五年,甚至光輝時間不止五年。相信許多與融合教育資助有關問題只是冰山一角,教青局要求涉及有問題的校方提交報告,未必完全瞭解或解決這個問題。故此希望社會文化司譚俊榮司長,能夠對澳門教育方面進行治本的大變革,這樣澳門教育才會有希望。

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

當局推行所有政策 應以保護世遺景點為基礎

工務局在最近就檔案名稱為二零零零A零四二,位於鄰近友誼大馬路之土地外港-「漁人碼頭」,進行規劃條件圖公示諮詢活動,該活動諮詢期至今年四月六日已結束。

該規劃條件圖公示諮詢的爭議點,在於根據論盡媒體有關報道指出:「新規劃建議將建築高度從六十米放寬至九十米,地積比亦從原來的一點七倍增至二點六倍,覆蓋率從百分之四十二增至百分之五十五,有關規劃短短九個月即推倒重來,引起外界嘩然。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指出,漁人碼頭位於東望洋燈塔周邊緩衝區,受第八三/二零零八號批示約束,A地段部分土地其實限高四十多米,上一次的規劃已放高至六十米,看不到工務局一放再放有任何理據。」

工務局應該向大眾公開說明,多次允許提高建築高度的理由。因為當局一直提倡要依法治澳,同時加強所謂政府工作透明度。放高至多少米,其理由必須要充分,絕對不能一兩個人私下說了算。否則體現不了政府如何始終堅持依法治澳,同時體現不了政府如何加強所謂工作透明度。

由於規劃條件圖公示諮詢發生這種情況,早前有網民就在社交網站Facebook,發起『告急四月六日截止』守護燈塔影觀 漁人碼頭起高 你允許嗎的活動,邀請更多人就這議題向當局表達意見,現已有二百多位網民參與,未來這個活動還會繼續關注這議題的未來動向。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工聯、聚賢同心協會、新澳門學社等社會團體對這議題都表達關注。

從瞭解這議題的來龍去脈,因而想出與這議題有關的幾個問題。首先建築高度調升多三十米符不符合澳門的實際?其實是不符合澳門的實際,這是因為澳門作為擁有世界遺產的城市,推行所有政策都應以保護世遺景點為基礎。否則影響澳門世界遺產景觀之餘,也破壞世界遺產在澳門的價值。因而可能會導致世界遺產名錄在澳門除名,澳門國際地位也可能接著下降。所以處理與澳門世界遺產有關的問題,必須要加以謹慎為妥。

其次有網民和社會團體主動關注是一件好事,証明本土意識在澳門不斷提高。本土意識在澳門不斷提高絕對不是壞事,因為本土是我們的家,愛家是一種自發的公民責任。不過值得關注的是,主動關注這個議題的市民仍不是太多。相信這是其中因為當局進行公眾諮詢活動過於低調,讓許多人不知道有這個諮詢活動存在。加上填寫意見方式較為複雜,難以讓更多人在短時間內發表更多意見。難以明白這些諮詢活動到底為誰諮詢?這些諮詢意見到底對某諮詢有沒有實際幫助?這些問題都是值得大家去一起探討的。希望更多市民主動關心這個議題,絕不相信大多數沈默就等於認同要調升更高的建築高度。

澳門世界遺產景觀屬不可再生的歷史資源,不可一不可再。人為破壞只會損害澳門自己的競爭優勢,人為破壞有幾深,受害的永遠是澳門人自己。


2015年4月2日星期四

當局應該增加處理澳門文創基金審批程序的透明度


圖:論盡媒體,FB
在今年的三月,發生與澳門文創基金有關的兩件事件。首先第一件事件就是本人之友李先生創辦桌遊村,這個桌遊村讓人們有個桌遊樂園之餘,還提供一個地方讓歌手或樂隊進行排練和演出。但李先生他申請澳門文創基金許多年,一直沒有接收到文創基金委員會批准資助的消息,最近他在自己社交網站Facebook帳號塗鴉牆分享自己近況,還在社交網站Facebook開設群組「澳門文創已死」,向大家訴說澳門一位以文創創業的種種辛酸。其實這樣算不算「澳門文創已死」,這問題值得大家的思考。
  第二件事件就是根據傳媒報道,指出某一位官員以利用其職務之便,涉嫌批出文創基金給親友。雖然喜聞樂見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強調,基金的審批程序必須嚴謹,不能隨便運用公帑。運作一年的文化產業基金已批出八十六宗申請,涉及一點一億元資助,被問到何時公佈資助企名單,譚俊榮表示,已要求基金負責人公佈資料,由於涉及公帑,必須將申請人資料及獲批金額公開。」(《文化產業基金批俾自己人? 譚俊榮:已派員調查》,論盡媒體,二零一五年三月廿七日)
但是始終感覺處理這些問題,需要從根本上去解決。那麼如何從根本上去解決?就是當局應該增加處理澳門文創基金審批程序的透明度。本人這裡所指增加處理澳門文創基金審批程序透明度,包括公開每一個案的處理過程、公開批准和否決每一個案的理由。增加透明度目的就是讓文創基金作為公帑,能令當局公平公道地用得其所之餘,同時能釋除各文創基金申請者的不同疑問。處理澳門文創基金審批程序若不透明,難以證明文創基金能夠促進扶持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要討論這個問題,必須清楚瞭解什麼是澳門文創基金?從澳門特區政府印務局網站的資料可瞭解到,行政長官崔世安在二零一三年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的規定期,同時經過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因而制定有關文化產業基金的獨立行政法規。基金宗旨分為五個部分:「(一)有助促進文化產業孵化、產業化或規模化的項目;(二)具有鮮明本土特色,且具發展潛力的項目;(三)推動文化創意商品的研發、設計、生產、營銷和推廣的項目;(四)有助促進知識產權登記的項目;(五)屬其宗旨範圍內的其他項目。」這個基金是受社會文化司司長監督。本人感覺令人容易模糊混淆的是,如何定義某項目完全合符文創基金所需要的宗旨要求。因為有時候文創基金申請者認為這樣,但文創基金委員會委員就未必是這樣。所以有必要完善文創基金申請者達到宗旨要求的參考指標。完善這個參考指標,或許有利於文創基金申請者瞭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同時讓自己更好地作申請與否的決定。
  到底文創基金在澳門有沒有存在的必要?本人認為澳門文創基金只是當局一種促進扶持文化創意行業的方法,個人從事文化創意行業是否成功,感覺始終都是要靠自己。至於如何加強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氛圍,除了靠業界自己之外,政府作為管理社會文化範疇當局也不能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