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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4日星期四

我們要刻不容緩地保護自然生態環境

雖然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難免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永久性的傷害。但我們要永遠保持警惕,人類文明發展必須與自然生態環境保持平衡性,人類利用資源也要合理地用得其所。地球的所有絕對不只是屬於我們,同時屬於我們未來的子子孫孫,也屬於生活在地球上不同種類的動植物。這就好像地球上的人和犬子同時坐在一條船渡海,掌舵的人要保證這條船的船身沒有遭到破壞,航行的方向也不能胡亂出錯,才能讓人和犬子安全地到達另一岸邊。故此所有存在生命的一切都同時坐在這條船上,若果這條船一旦沉沒,誰也難逃災難的劫數。這個故事也給大家知道,刻不容緩地保護自然生態環境在當今是多麼重要。



  最近在社交網站「Facebook」見到一張相片後,實在有種匪夷所思的感覺。這張相片在翌日立刻成為澳門某媒體的頭條新聞,據這份報紙報導所載:「昨日,有市民在互聯網上載一張相片指說,民署早前舉辦綠化周,在塔石廣場擺放了植物。昨日有工作人員清理現場,把植物放進黑色垃圾袋,並聲稱要把它們丟掉」。上載的市民表示:「在場人士見到花兒尚盛開便被當垃圾處理,都覺得可惜和浪費!旁邊的牌上還寫著『愛綠.愛生活』,『與地球先生一起實踐我的環保行為』,真諷剌!」民政總署昨晚回覆本報查詢時解釋,塔石廣場地下是停車場,表面是水泥。綠化周在那廣場展示多月的花圃是附加的、臨時的,種植的方式與公園的不同,那些植物不能被種入地裡,而是種在盆內。除了樹木和盆栽外,其他的一般是「時花」,花期是二十多天,之後便會凋謝,它們被種在由膠袋包著的泥土內,作為布置之用。要維持這類花圃景觀,需要在「時花」凋謝前,把它們更換。另外,夏季不利非植入地內的時花的生長,所以,民署也要撤走塔石廣場的臨時花圃。」(《花未落‧歸塵土 用完即棄 愛綠市民謂諷刺》,《正報》,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見到這張相片,彷彿花兒向人們訴說:「救命呀!我要生存,千萬不要棄我!」就是這個原因,讓人越看越感到心酸。雖然民署的回覆或許有一定道理,可是這樣仍讓大眾感受不到舉辦綠化周有傳播環保意識的訊息。其實在處理塔石廣場的臨時花圃一事上,認為像部分網友所言當綠化周結束之後,將它們派給市民就最好不過。到底什麼是環保呢? 環保是環境保護的簡稱,環境是指「圍繞人群周圍的空間及影響人類生產和生活的各種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的總和。」(《環境學詞典》,《環境》詞條) 換言之環境影響著大自然的同時,也影響著人類生活不同的質素,故做任何事必須以保護環境為前提。



  另外還有一件事讓筆者有點擔心,就是「政府計劃將「交通安全資訊中心──有禮加油站」遷到龍環葡韻鷺鳥林旁一幅非法填湖地,被批評是一意孤行。據悉,鷺鳥林所在地早已被政府批給私人,但多年沒有發展,保育人士懷疑,是否承批人現有意發展坐擁美麗景色的土地,故政府在鷺鳥林旁放置新的公共設施,當雀鳥被趕走後,在那裡進行商業發展時,便可避開強烈的爭議和反對。」(《加油站硬落腳非法填湖地有陰謀? 鳥林地傳早批私人》,《正報》)其實政府處理任何批地和規劃,必須顧及人類文明發展與自然生態環境的平衡性。其次發現最近有二千多位市民在網上簽名反對政府計劃將「交通安全資訊中心──有禮加油站」搬遷到龍環葡韻鷺鳥林旁一幅非法填湖的土地,筆者也是其中一名網上簽名者。任何社會團體發出的聲音不能夠完全代表廣大市民,希望政府必須顧及廣大市民的意見。否則一意孤行的後果是讓廣大市民感到反感之餘,也讓廣大市民不能再在優美的自然生態環境下成長。其實想讓小朋友更加認識自然生態,政府一切批地和規劃就必須留出更多美好的生態環境地方。因為一切與自然生態環境有關的知識在博物館中、在書中都難以學到,自己親身體驗才容易認識更多。



   作者余汝在《正報》以《請尊重大自然》為題的文章中說:「諷刺的是去年政府收回此地,在新聞稿中稱這一起事件為「肆意填湖造地,影響了附近生態環境」,現在政府卻竟開發這「影響生態環境」的非法填湖地,豈不是做了破壞生態環境的幫兇?真想像不到色魔褪去婦女衣裳,正欲施暴之際,馳至救援的警員雖趕走了色魔,卻完成了色魔未完之孽的事發生,分別可能只是警員比色魔溫柔,這是將錯就錯的「撿便宜」的功利做法?還是政府「葉公好龍」的真面目?」作者余汝運用色魔的比喻,影射出事件的醜陋。做任何事必須貫徹始終,千萬不要現在調查過後決定是這樣,現在有其他問題就立刻是另一樣。因為自然生態環境與市民權益息息相關,所以政府絕對不能夠對這些問題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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